赵初胎拿校服袖子擦了擦眼泪,靠在他肩膀上道:“嗯,妈肯定就是太累了……哥你说咱们家运气不至于那么差吧?”
是呀,赵维宗想,老天爷你也不至于这么不待见我吧?
不多久,有个背着鼓槌的小伙子急匆匆朝他们跑来,停在赵初胎面前。见她脸上泪痕,他拿纸的手伸出来又僵住——似乎是碍于赵维宗的存在。
赵初胎从哥哥肩膀上起来,接过手纸狠狠擤了擤鼻涕,大大方方地向两方介绍道:“这是我哥,哥你还没见过他吧?他叫叶沧淮,我以前去音乐节打杂的时候认识的。他是一摇滚乐队的鼓手。”
那位叶沧淮挠挠头笑了,对赵维宗伸出手:“初胎经常跟我提起您,哥哥好。”
有个规律,切身玩摇滚的一般看起来都挺纯良,就比如这位,他黑眸黑发,穿戴清爽,长得也稚嫩。除了右耳的两个黑色耳钉之外,完全看不出任何叛逆的元素。
不过玩摇滚的也不一定就得叛逆不是吗?赵维宗想起孟春水常听的那些乐队,一个个看起来也都跟乖学生没两样。
“你好。不用您您得了,听着生分。”赵维宗尽量轻松地冲他笑笑,手也回握过去,心里好像明白了什么。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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