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刘其元有些担忧:“他怎么不等到人到齐,丛哥,这山上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张丛除了混黑道以外,平时就喜欢爬爬山,就当是休闲运动,因此他对湖山也算熟悉,他望了望山上的方向,摇了摇头:“山上肯定有很多白青会的人手,这里的山路不好走,属于还未开发的,也不知道敌人埋伏在哪,李哥一个人贸贸然上去是很危险的。”
当下他也不再犹豫,呼喝着将这些人集结起来,向山里进发。
冬天里山上的气温比山下低了许多,李献钦开了一个早上的会,接到朋友的消息就立马赶了过来,而此刻他根本顾不上寒冷了。孙知彦很聪明,应该不会让自己太受苦,听小元说他受伤了,这可就麻烦了,孙知彦这个人最怕看到医生。
他就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胡乱往山上爬去,他知道黑狗帮的人就快来了,可是他等不起了,已经等得够久的了。就算孙知彦这个人没什么良心,他也希望他第一个看到的人能是他李献钦。
一开始的时候,李献钦自己也以为他是不可能喜欢上像孙知彦这样的人的,只是觉得这个人挺有趣,也有可能是自己太寂寞,当时就算说了试一试这种话,可他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有几分认真。除夕的那天晚上,他们说好了要一起看《春光乍泄》,却在知道刘其争出事时,想都没想就抛下了孙知彦,原来在他的潜意识里,就算真的跟孙知彦在一起了,还是会想着刘其争,那么多年的暗恋,谁能在一瞬间就放弃了呢。
可同时他也知道孙知彦是认真的,这看得出来,否则他不会在每次疯狂时那样喊着他的名字,不会用那种沉迷的发着光的眼神看着自己,也就不会为此而受了那么深的伤害。
在孙知彦离开了以后,他想了很多,这种遗憾和不适甚至超过了刘其争带给他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什么都做不了,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这座房子里还是他心里,每一个角落都住着孙知彦的影子。
最后只好承认,他真的已经不可能把这个人从自己的整个思维中清理掉了,可笑的是,自己被甩了以后才明白这一点。
在公司里再见到他,那个人依旧一副无所谓的表情,以前那个喜欢着自己的孙知彦如果是只孔雀的话,那么现在的他简直就是一只到处开屏的孔雀,每次看到他不分场合的和公司里的男男女女调情的时候,李献钦都恨不得拎起他的衣领直接压倒在床上,看他还安不安分。
可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孙知彦是那么耀眼,那么魅力四射,他听到自己心里不可抑制地发出一种声音:
孙知彦,我们重新来过。
这一次他做好了所有准备,没有了刘其争的干扰,他想像普通情侣那样,从朋友开始做起,互生好感,表白,答应,最后又能生活在一起,多好。
可是为什么不再等等他呢,为什么那么冲动,他就一点没有考虑过他自己,或者是根本没有想到过李献钦这个人?
他已经没有把握一切能照着他计划好的样子进行下去,也许他在孙知彦心里他早就什么都不是了,谁知道呢……
熊熊的烈火已经近在眼前,耀眼的火光刺痛了他的眼睛,刘其争感受到了从皮肤传来的灼烧感,空气越来越稀薄,浑浊的浓烟不停冲进他的气管里,还好附近有泄漏的水管,他用衣服沾湿了之后捂住口鼻。接着他用仅剩的一点力气,爬到了一块还没有被火势蔓延到的空地上,靠着柱子,静静观赏着这场声势浩大的火焰表演。
他知道靠自己现在这样肯定是逃不出去的,曾经幻想过自己的很多种死法,却没想到会是这样,被大火活活烧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大概是他活着的时候做尽了坏事,所以老天才让他死得那么干净。
可是他手上已经染满了鲜血,再怎么样,也已经干净不起来了。
他这一辈子,除了那无数冤魂以外,还愧对过两个人。一个自然是他的亲弟弟,自己作为哥哥没有照顾好他,而且已经不能再照顾下去了。另一个人,是唐昀。
他不愿想起来他们当初是怎么纠缠在一起的,他那时怎么也想不到唐昀居然会对他这样一个男人有企图,他当他是光明正大的对手,他却给他下药。他该恨他的,他有足够的理由恨这个人,可是现在心里只有对不起三个字。
他答应过的事恐怕做不到了。
在意识迷离的时刻,刘其争费力地摘下了自己的耳钉,他犹豫了很久,用指甲抠去了上面一层薄薄的锡箔层,渐渐露出金属外壳,赫然是一个微型通话器!
“马警官……我是a3483号线人,我叫……刘其争……”
“‘洗髓’计划彻底宣告失败,青风联手,请……尽快收网……”
“咳咳……记住你答应过我的话……照顾好我弟弟……”
再没有多余的力气多说一句话,刘其争的手慢慢滑了下来,通话器掉落在地。
他不确定对方是否收到了消息,不到万不得已,他绝对不会用到这个东西。
不过现在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很快就可以从这种分裂的生活中解脱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产生了幻觉,耳边听到了嘈杂的声音,占据着全部视野的火焰开始扭曲崩塌,眼前竟然出现了那个他又怕又恨又爱的人,他正用一种极度难以置信的神情看着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四章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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