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没有出路。”莫远没有回身,依旧平静地说道,“我们这个月几乎搜遍了整座山谷,没有发现通往外界的路径。”
“这样啊。”
薛露走到莫远身边,与他并肩远眺。
“怎么?你已经厌倦这种生活了?”
“说什么呢。我们都已经是夫妻了,哪里有丈夫乐在其中,妻子却不为所动的?我喜欢这里,甚至一辈子都待在这里,我都完全没有意见。”
“这点我们倒是完全一致。”
“只不过……”
“只不过?”
“我就是担心,我们的孩子会因为找不到小伙伴而感觉孤独。”
“怎么会呢?他还有路离嘛。”
“嗯……莫大哥,如果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就和路离结为兄弟,如果是个女孩,就嫁给路离为妻,你说好不好?”
“敢情好!以后我们的孩子就可以在这里一代传一代,生生不息了。”
莫远眼睛里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后代子孙在这片山谷里低头耕耘的样子,笑意源源不断地满溢出来,转头看向薛露,却见她满面羞红,心里顿时一炸。
“难不成,露露你……”
“嗯,已经有了。”
薛露用力认真地点了点头,抿起的嘴难以遏制地翘起。
“太好了!”
莫远一把抱过薛露,用力埋在怀中,忍不住大叫起来。
“太好了!我要做爸爸了!”
“太好了!”
薛露终于也笑了出来。
“真像个笨蛋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光的背面
赵诚托着腮帮子。
腹部还有些疼痛。
虽然伤口已经养好了,但内脏似乎受到了损伤。
只要一激动就会隐隐作痛。
为雁不归受伤,他并不后悔。
虽然下手伤他的结桑紧张得要命,几乎要提着脑袋前来领命。但赵诚并没有处死他。
正因为这样,他在雁不归的心目中又稍稍重要了一点。
仔细想来,这种心情对他而言绝无仅有。
但凡以前,只要勾勾手指,甚至仅一个眼神,就会有漂亮的男女蜂拥而至。
无论容貌身材或是技巧都是绝顶出色的。
偏偏这个青年,比起那些绝色来普通得要命,不冶艳,不娇媚,毫无情调和手段可言,甚至呆头呆脑,嘴里除了喊着“师兄师兄”以外,吐露不出其他人的名字。
就是这样一个青年,居然让他耐着性子,花了如此多的时间陪伴。
若不是因为南宋遗书的下落不明,赵诚发誓在那晚的河边,他一定会忍不住风卷残云,先下手再说。不管完事以后是否顺从自己,赵诚都已经决定,将他带往自己的住所,真真正正成为自己的人。
只可惜那个叫莫远的家伙,不知是否真的死了,万一死里逃生而侥幸获得南宋遗书的秘密……
赵诚便只能耐着性子继续陪雁不归到处乱闯。
想起今后,这个活泼轻快、无拘无束的青年将会把他的余生留在自己专属的鸟笼里,他便有意识地放任了。
罢了,就当是他最后一次品尝自由的滋味吧。
虽然现在还无法真正得到他,但赵诚已经开始臆想起一连串绮丽的场景来。
这个干净单纯的青年在自己身下毫无反抗地接受自己的全部。
他那双清亮的眼睛除了自己,再也无法看到其他人的面孔。
他那张诱人的嘴除了自己,再也无法吐露其他人的名字。
而他唯一能攀附的,便只有自己宽阔的肩膀。
赵诚坚信,留在最后的东西是最美味的。
于是,他静静等待着品尝美食的那天。
而腹部的伤口也随之隐隐作痛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红颜枯骨(上)
雁不归担心几日奔波让赵诚疲惫,特意赶在日头落下之前找到了住店。
一屁股坐在房间略微舒适的床榻上,他才感到自己周身的肌肉酸痛不已。
不知不觉中,自己居然赶了这么久的路!
不知赵诚哉在隔壁做些什么。
算了,还是让赵大哥早点休息吧。
想着,雁不归决定不去打搅他,便静静坐在床沿用心打坐。
说起打坐,原来的雁不归总觉得难以沉下心,坚持半刻左右便觉得浑身难受,忍不住这里动一动,那里挠一挠,无法集中起精神。不过,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开始习惯这种平和,长时间保持一动不动,身体即是紧绷又是松弛,思绪随着内力周身游走,随后脱离身体,飞向更远的高空,盘旋俯视。似乎能够看到更远,似乎能够想到更多。当内力通过各个穴道行走周身以后,身体开始温暖了起来,头脑也变得清晰了不少。
这就是师父以前所教授的静心法。
雁不归盘腿而坐,双手合十,从肺部深深呼出一口浊气,才缓缓睁开眼睛。
此时,天色已黑,房间里没有电灯,早就如墨汁那样暗成一片。
雁不归只得翻身下床来到桌边,划亮了一根火柴,凑近油灯,点燃了灯芯。
浸透油脂的灯芯开始燃烧起来,如豆的黄色火光跳跃而生,将四周渲染成幽暗的光亮。
就在这不稳定的光源里,突然出现了一张白色的脸,就在桌边,正冲着自己是似而非地笑。
“哇哦!”
猝不及防,雁不归怪叫一声,连连后退。
那张脸立刻露出了不满的表情。
“怎么?连我也没有发觉?”
雁不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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