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小白是一个天生智障儿。
如果沈要不是一般人类,就会发现,在穿越来的瞬间,小白就只剩下身躯而已。
“不会的,你一定会治好的。”沈要自己都没发现,他紧紧抱着小白的时候,手是在抖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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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要被沈岑火关在家中反省。沈要反省自己应该学一些现代化的逃跑越狱技能,于是也安安静静地上网用电脑。虽然打字什么的都有些吃力,但是沈要最擅长的一点就是无赖地坚持。曾几何时连看见那些会闪的东西都会下意识地砸碎,到现在一点点接触这个社会,沈要并不是神,也不是天才,但是他做到了让这个社会在他的世界里也变得不可怕起来。
只有沈要可以。
“小少爷……”比比王叔小一号的中年大叔在外面敲门,那个人是王叔的侄子,正是沈岑火重点培养的新一代管家候选人之一。毕竟王叔依旧直属于沈家大老爷。
得到允许,小王叔进了门,沈要一眼就看见他怀里抱着的小金毛。
“小白还小,身体正弱,你这是什么意思?”沈要冷眼道。
“不不,这、这是大少爷见小少爷没有什么玩伴,所以、所以……是属下考虑不周。”小王叔没有什么骨气,大概这次任务失败了之后,小王叔就会从候选人名单里被剔除了吧。
沈要低声道:“不过,你可以将这只小狗放在我之前的篮球场,小白睡着的时候,我会去看看它,替我谢谢大哥,劳他费心了。”
“是、是的,小少爷。”
沈要并不是要对小王叔网开一面,而是想到了当年同样死在沈岑火剑下的大狼狗,那只也曾经是他送给自己的。
不想在这个世界也是要同样的展开吗?
沈要将熟睡的小白安置在自己的背上——他也是不想的,但是如果小白醒来看不到自己一定会哭,这也就间接说明沈要他夜里出逃了啊。虽然是个麻烦,但总比作为房间里的不定时炸弹来得好吧。
所以这么想的沈要轻装简行正准备出门探探路,就被沈岑火堵在了房门口。
……出师不利,必有后福!
沈要这么安慰着自己,傻笑道:“大哥,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
“听说你将那只狗放在了篮球场里。为什么不放在花园里?”
“就是问这事儿啊。你是不是太敏感了一点,这只是我的灵光一闪,并不是我的深思熟虑。那么,哥哥,晚安。”
沈要将门关上,老老实实爬上床。
沈岑火没有再敲门。
篮球场在花园的另一边,曾经是沈岑火与沈要犯下禁忌的初次场所。沈要在那里向他告白,并且从此变成了盲目的仆人。沈岑火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篮球场甚至成了沈要心中的圣地,每天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却不让其余人随意进入,直到刚刚为止。
沈岑火并不认为沈要不爱他了,相反,他觉得沈要这只是想引起他的愤怒。而沈岑火愿意过来满足自家弟弟小女生的心愿,虽然他也不知道,在已经控制住沈家产业的现在,他为什么还要保持和弟弟这样不清不楚的关系。
毕竟自家总是要成家立业,而沈要绝对是最不适合的人选。
但是刚刚沈要告诉他,不要自作多情。
沈要告诉他是过去式,似乎真的就是过去式。即使有yu望,但是他也可以和女人……沈岑火觉得自己应该用一种终于甩了“垃圾”的放松心情,去快乐应对。但是他现在只有被“垃圾”毫无留恋甩掉的沮丧,以及愤怒。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只是习惯逆过程而已
沈要抱着小白睡完觉,就去遛狗了。狗狗已经有三个月大,可长一只,见到沈要的时候很是拘谨。但是金毛天生温顺聪明,投了沈要的眼缘,就算是芒果布丁都愿意拿出来给金毛分享,不过金毛对这种甜点并不感兴趣,于是沈要告诉王叔,今天喝骨头汤。
沈要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这样亲近一只狗到底合不合适。因为本身他就没想到自己还会拥有宠物的一天。他的小狼狗变成了大狼狗,威风凛凛杀气逼人,是他居家旅行必备装逼器物。
他的小金毛呢?
“金二蛋,过来。”沈要抬起手,蠢金摇着尾巴欢颠颠地跑过来,沈要带着他去做体能锻炼,这几天坚持下来,沈要的身体素质普遍上升,现在他已经从一只米虫进化成一只食量大的米虫。
虽然他的体格看上去还是一样弱小,但是沈要很满意。他的身体本来就不怎么会长肌肉,是小受的标准身材,皮白臀翘,q弹q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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