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说过,王家人皆生得一副好相貌,王名川更是其中之最,又因着他常年劳作练得一副高大健硕的好身材,这般形貌却穿着读书人的长衫立在一处很难不夺人眼球,明珠早年就因着王名川同自个儿对比太明显了很是不忿。
薛明玉突然觉着心跳慢了一拍。
如今男风盛行,读书人恪守礼节与姑娘家总保持着一定距离不敢逾越的,即便是喜欢女子呢平日里也只能跟一帮大老爷们儿为伍。都是热血烂漫年的少年人,平日里嬉闹交际难免擦出些火花来,是以在读书人之中男风尤为普遍,薛明玉在锦州之时就有过几个相好,可没有哪个似王名川这般……英武。
“从前怎未见过王兄?”
“锦州如此大你我又非同届举子,没见过也属正常。”
王名川敷衍了几句便不愿再详谈,倒不是对薛明玉这人有意见,而是两边身份敏感还是少接触为妙。事实上他对薛明玉倒是有一定了解的,江源早前同他说过薛家寻亲寻错了人,如今这个薛明玉想来就是顶替了明珠入京的人,王名川倒没因着这事儿不喜,反过来还觉着让薛明玉这般一直顶下去也挺好,至少明珠能够被放回来他们一家子也能团圆。
“不知两位如今下榻何处,既是同乡就应当多走动才是,留个去处与我也好改日登门拜访。”
薛明玉还待问清楚些,正在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中气十足的笑声——
“哈哈哈哈,你们这些年轻人聚在一起就是热闹,老头子我倒不该进来讨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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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走在路上,从一开始的昂首阔步到后来慢慢变得有些缩手缩脚,瞧着魏芳极是不自在。
“他们看我作甚?”
明珠拆完纱布之后太兴奋了以至于出门放风前都没想起来照镜子,自然不晓得如今自己到底长成什么德行,不过从路人那惊悚的目光来看……估计好不到哪儿去。
“想必他们都觉着你这人长得太丑有碍观瞻,正该牵回屋中锁着不要放出来吓人才是。”
魏芳打趣明珠,私心里也有些希望眼前之人能因着自个儿的话回屋躲起来,好过如今这般高调地引人注目。
“比我以前的模样还丑些?”
明珠极是正经地瞧魏芳,清亮的目光瞧得魏芳没来由心虚,后者极是不自在地别开眼道:
“我千辛万苦给你找来大夫调理,自然会比以前好些。”
听魏芳这般说明珠倒是不害怕了,他以前那张脸都能毫无压力地顶着,现在好些了总不至于把胆子给磨小了,是以一改方才的胆小模样越发自信大胆地溜达起来,不过是小小的心境变化却要他整个人都展现出了别样风采,让路人瞧着越发挪不开眼。
自然,小偷除外的。
别人看明珠,小偷便趁着大好机会掏别人腰包,一边掏一边得意,嘿,遇见了一堆傻子。这小偷应当是个惯犯,手段极其隐蔽即便是离得很近的人也觉察不出来,好在旁边不远站着几个眼尖的小萝卜头,因着海拔关系正好对上了小偷掏荷包的手。小娃娃最是崇拜大侠行侠仗义,看见这等行径登时激动得无以复加,连忙大叫一声——
“兄弟们,抓小偷!”
谁最爱管闲事儿?熊孩子!
附近的小孩儿听见这一声号召也跟着激动了,纷纷幻想着自己行侠仗义铲奸除恶造福乡里的美好画面,然后腿脚特么灵便地跑去抓小偷,即便是没听见刚才那声号召的小孩儿瞧着自个儿的小伙伴纷纷往一个方向跑也想都没想就跟了上去。而正在率领众小弟走街窜巷钻狗洞的王小湖却收到风声说自己爪下兄弟都往一个方向集中,登时钻了一半儿的狗洞也不钻了,忙扭扭屁股从狗洞里头缩出来,又把已经钻进狗洞的小黑给拽出来,一路牵着狼犬带着兄弟们往同一个方向跑——肯定是找着明珠哥了!
不得不说,有的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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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同魏芳在那儿围观群众抓小偷,周围听见叫喊的路人纷纷醒转过来瞅自己的腰包,有那丢了的人忙加入斗小偷行列,一时之间大街上鸡飞狗跳闹成一片,过路的若是单个儿人还好还能见缝插针地钻过去,夫人小姐坐着轿子上街的可就惨了,路中间堵成一片怎么招呼都不听,再大的官儿到了这里也过不去。
“嗷嗷嗷,我的脚,谁踩了我的脚!”
“我的银子!快把银子还我!”
“混球谁摸老娘的屁股!”
魏芳把明珠拉倒一旁的茶馆儿里头暂避,外头闹成一片跑过去指不定被挤成什么样呢,是以魏芳极明智地选择了避风头,明珠也乐得找根凳子摆在安全线内看热闹,只见那小偷的和疑似小偷的都被围在中心地带遭受八方拳打脚踢,更有小孩子在其间穿来穿去补上一脚不放过所有可疑分子,这事儿越闹越大,大街堵得越来越厉害,突然一声马嘶传来,明珠抬头望去,却见着一人骑着马不要命地往人群里头冲,一边冲还一边喊到:
“躲开,快躲开!马受惊了!”
异变来得太快,堵在路中心的人都没怎么反应过来,等到想起来要躲避之时已经被前面的人堵住了去路,进进不得退退不出去,只得眼瞅着那马直愣愣地朝自个儿奔过来。眼见着那马快要冲进人群之时,一声狼啸毫无预兆地响起——
“嗷呜————”
那马受惊突然扬起前蹄,马上的人一个没抓稳竟然从马上摔了下来,好在周围的人眼疾手快将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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