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行走在这座城市里,依然照着明明灭灭的路灯走在黑夜里。
我不知道我要多久才能放下她,也许一辈子都放不下,至少,不要这么想念。
我最近经常回去,回到福利院,和老太太一待就是一下午。
看着没人要的孩子们玩耍,同我当年一样。老太太许是良心发现,问我怎么了。
大概是以前太忙了,现在总觉得太闲。我这样回答她。
我真的觉得很闲。
老太太其实是个很好的人,虽然她吝啬又市侩,可她不市侩,怎么养得活这么多孩子?如果没有她,我想我是否还活着都未知。
我不讨厌这个世界,也不怪扔下我的父母,我不怪任何人,我还活着,这就很好了。
也许老太太觉得我终于长大了,告诉了我很多,关于我的。
当年抛下我的时候,我发着高热,先天性无痛无汗症,他们大概以为我撑不了多久了,也没有钱治,于是丢下一千块钱扔在福利院门口,大抵是希望我活下去的。
可福利院养着那么多孩子,如果捡了半死不活的我,想要治好怕是得饿死这些同样被人遗弃的崽子。况且治了我也不一定能活下来。
所以老太太当时是真的想要把我送去城北的福利院的。
但她还是留下了我,用那一千块钱去了医院看诊输点液,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了。
我很幸运,这样也活了下来,在她的悉心照料之下。
至于我的食指,是在三岁那年自己咬掉的,因为感觉不到痛楚,当时大概又很饿。吓坏了老太太,大概她这辈子也没见到过饿的把自己手指咬掉的家伙。
还好她发现的及时,我也没把那节指头咽下去,连忙送到医院接上了,留下了一圈痕迹。从那以后做什么都要看着我,才不至于我把十指都啃一遍。
现在有了个真正的戒指,遮住了那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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