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那个家伙看上去似乎很面熟啊?
“是败家子,开学第一天他代表老生发言,而我是新生代表,当时我就认出他了。不过在学校我从来都是带隐型眼镜的,而且你给我买的衣服穿上给人的感觉差别很大,他应该没有认出我来。”
我不认同的摇摇头“这可不好说,那个家伙可不好糊弄。你啊,啊是小心一点吧。看来我今天幸亏把你打扮的很年轻,要是给他看出来就不知道又会生出什么是非呢。”
“对了,我不怕他认出我,可我怕他认出你啊,宝贝,你要不要避一下?”那个家伙可是男女不忌啊,而今天随卿又打扮的 这么漂亮,鬼才知道他会不灰有什么想法,是应该做点什么预防措施了……
我听后恨不得狠狠的给他一脚,混蛋,你比我小7岁呢!竟敢在口头上占我便宜?但还是很给他面子的脚下留情“不用,我这个样子他才认不才出来。而且和我在游戏中的形象差别也太大了。”
虽然已经毕业好几年,但是托苏莫那个混帐东西的福,这几年我是没少回来,对星际的一草一木还是那么的熟悉啊不过好在苏莫那个混蛋一发起情来就忘了一切,和他的心肝甜心还没把他的环球之旅过完呢,否则打死我我也不回来!要是让他认出来,我还真的就不用见人了!只有一条路可走——跳楼!丢人呢!!
可谁叫我爱惨了他呢?看向他,四目相接。我才不给他光明正大找女人的机会,他可是我的人!而蓝紫色的眼睛中则溢满了笑意。
经历了颜尘的事之后我就常常在想以前的我那里去了?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我就一直没有新的目标,也没什么新的想法,每年只有最短的时间去完成工作,剩余的时间就用来挥霍掉。钱?也不是问题。我最不缺的就是它了。但是现在的我,只想好好把握我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而且我新里也有一个疑问——当年我把他还给家人之后有没有后悔?
答案是有,而且绝对有!
当时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时期,被绑匪劫持与其说是他们棵劫持,不如说是我的配合。但没想到会连累到他,也没想到那几个绑匪是那么的白痴。放任我们相处。那时候陪伴在我身边的人就只有身为小娃娃的他了。也惟有他,才会那么依赖我。可是我还是把他换给他的家人了,因为他不属于我。唐氏的唯一继承人…… 我,没有别的选择!
败家子从一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就知道,他完了!不,现在应该叫他封缘才是。
他封缘什么女人没见过?冷艳无双,优雅空灵,性感妖媚,圣洁清纯,高贵大方?那么这个女人就是所有美丽女人的综合体,集合了所有的优点于一身。她的美丽,难以用人间的词汇来形容,相信大多数的男人在她的面前,只会表现出苍白的一面,失去了所有的光环。可现在伴随在她身边是男人却是那样的完美?
以往的黑发披肩被挑染成更加年轻质感的淡紫色。其中还有几缕被染成浅银色,彰显着青春的活力。不同于其他人的一身正装,亚麻质感的白色衬衫领口松开,露出里面白皙却结实的肌肉。外配一条米白涩色窄身阿玛尼手工外套为他一向冷漠疏离的气质增加了几抹随意和洒脱不羁。却又完全无损他的高贵优雅的气质。加上他那堪称完美的武官,他无奈的笑笑,唐诗这个星际第一美男子的名头可谓实质名归啊。
可就是这个美男子就是他今天最大的对手——唐诗,一个给他的感觉十分熟悉的天才少年。唐氏家族的唯一继承人。他已经在星际的天之骄子越陵溪离校后连任两年的第一风云人物了,但是今年,应该就到此为止了吧?
或许和家庭有关,从小他想要的就从来没有得不到的。可自从进入了《童话传说》和星际后事情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诸事步顺。在《童话传说》里一直都有两个人压在他的头上,而在星际,却又多了一个和他竞争的唐诗。这不得不让他郁闷。而且三个人还都是世上少有的美男子。不,十六孙的唐诗还只能称为美少年。看来自己最近真是点背啊。但他却没怎么在意,可今天这个完美的女人却激起了他股子里的霸道!
我小心翼翼的走着。越发的痛恨脚下这双该死的高跟鞋。而且我今天还穿的是旗袍——高分叉的。这都是唐诗挑的,快难受死我了。说包的严实不假,看不出胸部是假的,可走着受罪啊!
和往常我参加的那几界相比,今天的晚会简直是无聊死,尤其是在唐诗拿了个第一后,就演变成我们各自不得不应付一群前来邀舞的蝴蝶和蜜蜂。即使唐诗身上散发是寒气也挡不住一个个不怕死是仰慕者。其中就有一位我们怎么想也想不的到的主——败家子,封缘!
封缘的情绪很低落。不是因为星际年度风云人物花落唐诗,也不是等级止步不前。而是以为那个完美的女人。他有着非常的搭讪经验,可一看到她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他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以前的他对女人这种生物是不屑一顾的,其中甚至包他的母亲和姐姐。而这一次,他只有一个念头——她和唐诗发展到什么地步了?a?b?c?绝对不只是a和b。因为她看唐诗的眼神比那亲密的多。他非常的痛哭的想——别自欺欺人了,那么完美的女人,如果唐诗不是无能的话早就拿下了。
但他还是走才出了那一步。他和唐诗寒暄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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