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霞光万丈,犹如仙女素手织就的绚丽锦缎,然而在别蜂起眼中,再美丽的景色,也不及江笠一点颜色。
别蜂起在江笠身后站起身,看江笠长身玉立,白袍曳地,恍然犹如一只仙鹤栖息在绿山白水之间。渺渺茫茫的,又像是蓝田山上如梦似幻的碧色玉烟,可望而不可即。
在这一刻,别蜂起笼统地爱上了江笠的一切。
江笠的聪慧狡猾,温柔从容,儒雅娴静,博学多才
脆弱的,温驯的,像个孩子一样,胆小怕黑,爱吃蜜枣,一到喝药时间便闹小情绪,寻找各种借口企图逃避苦药的江笠,也是如斯可爱,令人着迷。
别蜂起的心瞬间软得一塌糊涂。他宠溺地望着江笠,在心中无声地说道:小书生,我喜欢你。喜欢极了。
江笠察觉了他那灼人的视线,回头温和地问道:“二公子,怎么了?”
“没,没有!”别蜂起慌忙转开脸。“咕噜咕噜”灌了一大口冷茶。
怎么办,被江笠一看,他就紧张得要语无伦次了。之前明明不会这样啊!
怎么办怎么办,才动了念头就紧张成这样,他要怎么表白呢!
别二少爷很烦恼。
他性情直率,既然认清了自己的感情,便决定郑重相待,对自己将对江笠说的每一句话负责。然而毕竟是第一次喜欢了人,他内心惴惴,总觉着表白乃是人生大事,绝不能一句话简单概括,否则就显得没了诚意。表白必须像进阶突破一样,要有天时地利人和,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
别二少爷纠结了一夜,打坐练功时差点因此走岔气。
最初到银雁城是为了挑战“江笠”,如今“江笠”不在,治疗离魂之症一事终于被提上日程。这几日,别蜂起一边陪着江笠看书赏花,一边放出眼线,寻找斩钰的同时,更遍寻名医。
这天他一大清早醒来,就收到一封未署名的信笺。来信之人自称他的故人,愿意为他引荐名医,邀他巳时10点左右前往秭归山庄。
别蜂起想了想,决定还是过去瞧个究竟。他向江笠提及此事,但江笠却拒绝同往。别蜂起只能把赵侍卫长等人全部留下来保护江笠,自己孤身一人前往秭归山庄。
秭归山林葱茏葳蕤,静雅怡人。
别蜂起顺着山路一路拾阶而上,走到山腰抬眼一看,就见秭归山亭上坐着一位粉色纱裙,身姿婀娜的姑娘。
那姑娘闻声转过脸来,娇柔的小脸在对上别蜂起的刹那,绽开一抹欢喜娇羞的笑靥。
赫然正是银雁太守家的千金朱怡颜,那个被他抢了蜜饯后就一直出没在他周围的大小姐。
别蜂起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
“怎么是你?”这朱怡颜算他哪门子的故人?别蜂起这时已经后悔丢下江笠出来了,并暗中起了打道回府的心思。
朱怡颜看别蜂起神色不善,心中略感委屈跟气愤,但她还是柔柔地望着别蜂起道:“李公子,我听说你在寻找名医,恰巧小女识得一位前辈,他妙手仁心,寻常病症皆不在话下”
别蜂起跟江笠进入银雁城,使用的依旧是化名。朱怡颜知道别蜂起在寻访名医高人,却不知道是为了治疗离魂之症。还以为是为他那个病怏怏的弟弟李轻舟找的。听说别蜂起很重视自家那个药罐子,所以她特地前来投其所好。
别蜂起想起江笠之前说的,这朱大小姐恐怕是心悦于他,登时心里就十分别扭。只觉得多了一个大大的麻烦。他向来自诩是个洁身自好,持节坚定的好男子,对心上人一心一意,绝对心无旁骛。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朱小姐害得自己被江笠误会!
别蜂起面无表情道:“朱小姐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告辞!”转身就往山下走。
朱怡颜一愣,慌忙追上去:“李公子,请留步!”
眼见别蜂起完全无视她的叫唤,朱怡颜暗道,看来老娘得拿出点手段了!
她“哎呀”娇呼一声,脚下一崴,便柔若无骨地朝别蜂起跌去。
见到佳人摔倒,正常男子哪怕不认识对方,怎么也得伸手扶一下吧?
但别蜂起是个例外。别二少爷爱憎分明,待人处事干净利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不会给对方任何纠缠的机会。他既然喜欢江笠,就一定坚定他的立场。
别蜂起很伶俐的一个转身直接避开,由着朱怡颜无遮无拦地扑到石壁上,撞了个结结实实。
同时嘴里还很不客气地哼唧了一句:“妈呀,吓死大爷了!幸好大爷闪得快!”
朱怡颜捂着撞得红彤彤的鼻子转过脸,委屈愤恨地瞪着他:“你,你居然避开!”也不管她会否因此滚下山阶!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
别蜂起瞧清了她狼狈的模样,随即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起来。
“我好心好意要帮你,你居然这样对我!”朱怡颜大怒。
“别,千万别帮我!我就喜欢自己帮自己!”
“你!你太过分了!”朱怡颜恨恨地一跺脚,捂着脸呜呜呜地大哭着跑掉了。
她终于明白,别家二少爷是一个王八蛋。
她不会原谅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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