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记不记得《森林之行》那部电影?”
窦展点了点头, 那是他二十出头时拍的一部文艺片, 男主人公是个四处流浪的诗人, 他把城市比作森林,在城市中穿行就如同行走在森林里。
“有句台词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迟陆文突然化身文艺青年,看着没有篮球的篮球场说, “爱情是青柠檬的味道,酸得人不自觉就流眼泪, 但又让人欲罢不能。”
窦展记得确实有这么句台词, 原话怎么说的他记不清了,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怎么突然感慨起来了?”他不太适应迟陆文玩儿深沉,总觉得突然走心让他有些害怕。
至于怕什么,他也说不清。
迟陆文突然笑了, 弯起的眼睛有点儿调皮的意味, 他说:“我当时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正处于感情懵懂期,那会儿我就有句话想跟你说, 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哦?”窦展听他这么一说,突然觉得自己老了,明明也就比迟陆文大七岁, 可就好像自己成了叔叔辈儿一样,“什么话?但说无妨。”
“我不喜欢青柠檬,”迟陆文靠着长椅的椅背,笑盈盈地说,“我希望爱情是蜂蜜蛋糕,甜到发腻才好呢。”
这世上,每个人有自己的爱情观,有人总觉得该在一段段感情中学到些什么,有人却觉得只要努力去爱就够了。
有的人,把爱情看得大过天,有的人,把爱情看成了可有可无的附赠品。
无论哪种人,都有遇见爱情的权利,能不能把握,就看自己了。
迟陆文不知道窦展是哪种人,对于他自己来说,一旦遇见爱情,他就喜欢主动、喜欢付出,喜欢毫无保留地去爱对方,哪怕最后没有结果也无所谓,他享受的是爱的过程。
如果那么害怕受伤,这世界会少了很多的乐趣。
《森林之行》中的男主角是个害怕爱情的人,他觉得爱情会使他丧失创作的灵感,所以总是在瞎折腾,总是在错过,这样的人,到底有没有快活过,谁也说不好。
“你呢?你觉得爱情是什么?”迟陆文想窥探窦展的内心世界,他觉得那是一座城堡,里面富丽堂皇。
窦展沉默着、思考着,这一次轮到迟陆文给他赶蚊子。
“除了吃的,可以用别的来比喻吗?”
“可以,什么都可以。”
窦展指了指小广场前面的那个篮球场:“就是它,篮球场。”
“啊?”迟陆文看过去,有些茫然。
“现在是空的,等待着一颗篮球闯进来。”
窦展看向迟陆文,两人又一次对视,他说:“有机会,一起打球吧。”
迟陆文觉得自己在窦展眼睛里看到了什么,但究竟是什么,他还拿捏不准,在对方说完那句话之后,他仿佛听见了篮球落地的声音,在空旷的篮球场上,那声音不断地回荡着,撞击着他的耳膜和心脏。
探班之旅结束后迟陆文觉得他跟窦展的关系更亲近了,当然,他自己也知道可能只是错觉,毕竟回来的飞机上虽然两人同行,但对方一直在睡觉,理都不理他。
可迟陆文是谁啊?那是自己就能演一出的神级戏精。
他安慰自己:窦老师不是不想理你,他只是太累了。
于是,他又脑补了一出窦展在外辛苦赚钱养家、他退居二线养狗带娃的戏码。
也不知道以前是谁说过的,最理想的gay生就是两个男人一条狗,但最近两年他认识的好几对儿夫夫都在计划着收养孩子,搞得理想生活又多了一项就是养孩子。
三口之家变成四口之家,看着好像是美满幸福,但也真费钱。
迟陆文问kevin:“你说养个孩子怎么那么麻烦呢?”
kevin刚挂了电话,忙得团团转:“我说什么说!你别瞎琢磨了,救个场。”
“啊?什么场?”盘着腿抱着吉他正准备写歌的迟陆文抬起脑袋。
kevin抓过帽子丢给他:“廖晨曦有个节目临时去不了,公司叫你顶上。”
迟陆文犯了懒:“啊?为什么是我啊?什么节目啊?我的人设不是……”
“得了吧你,可别跟我说人设了,早八百年就崩了,你别跟我装不知道。”kevin把人拖出去塞进车里,“先去做造型,然后去电视台,彩排时间有点儿紧,等会儿你好好发挥。”
迟陆文觉得自从他放弃高冷人设开始,他的王凯文哥哥也不爱他了。
“晨曦哥什么事儿啊?这么突然?”迟陆文在车上拿着手机复习歌词,等会儿要唱的这首歌他好久没唱了,怕丢人。
“什么事儿?”kevin冷笑一声说,“孩子发烧进了医院,我就说,男人,好好奔事业就得了,养什么孩子养孩子!那都是孽债!”
“他跟维哥有孩子了啊?”迟陆文突然八卦起来,“我怎么都没听说的啊?”
“屁哦,不是他俩的孩子,他们那个小助理的孩子,助理两口子出去玩了,把孩子丢给他俩带,什么事儿啊!这合理吗?”
迟陆文倒在车后座狂笑不止,他觉得那一家人特别有意思,他有点儿羡慕。
有的时候,“命运”这俩字儿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你知道人生有无限可能。
迟陆文到达电视台的时候发现一起录节目的嘉宾竟然还有余卓然。
这是一档访谈类节目,嘉宾是某个正在宣传期的剧组,廖晨曦为这部电影唱了片尾曲,之所以他来不了让迟陆文顶上也是因为电影的一首插曲是迟陆文唱的。
但其实,迟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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