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
“唉……我真羡慕你们,青梅竹马,认识那么久,彼此相熟,不用担心什么七年之痒,在一起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我和菲利斯从相识到要结为伴侣只有一年时间,有时候我想我们会不会太快了,不过那家伙着急,我都不敢让他等了。”
李牧文也颓废的趴在桌子上,想想现代社会,恋爱谈个三五年、七八年都是常见的,还有些过了七年之痒,在一起十年了还要分手的也不少。他这样认识一年就结婚的,算得上闪婚了啊!!!
“青梅竹马?七年之痒?那是什么意思?不过你和菲利斯确实挺快的,呵呵~~~当初菲利斯对部落的雌性都不怎么感兴趣,也看不出他喜欢什么样的人,我们还担心过他要孤身一辈子呢!”
李牧文囧,解释了一番成语的意思,然后好奇,“菲利斯对雌性不感兴趣?!他对我……”那混蛋是他见过最爱黏人的人,总喜欢对他动手动脚,他表白后更是肆无忌惮了,有机会就只知道压压压!
“呵呵~~~那是以前,他不是喜欢你嘛!青梅竹马好是好,但如果走不到一起的话,会很痛苦吧。从小到大的感情不是假的,但如果友情不能顺利变成爱情,一方不爱,接受了对方是欺骗自己,不接受是亲手伤害对方,哪种选择都是痛苦。更可怕的是,就算两情相悦在一起,一旦分开,失去了恋人的同时也是失去多年的朋友。”
李牧文听完更郁闷了,“确实不好,对于我,那样的话青梅竹马还是当一辈子朋友比较好!唉,认识短了担心,认识久了也操心,感情真是折磨人。”
“牧文,你不会打退堂鼓了吧?”
李牧文哀怨,“没有,我哪敢!我要是敢逃跑,菲利斯一定不会放过我的!”那家伙看着挺听话的,可是当初他没确定自己感情的时候,那家伙总拿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来让他愧疚,最终成功让他乖乖承认了。
“也是,他好像就吃定你了,那还有什么好烦的,他那么喜欢你,就算成了伴侣,也一样会对你好的吧!”
李牧文扯扯嘴角,“我不担心他对我不好,就是……就是……我也说不清,大概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快和别人定下终身吧。”
“好啦,不说这个了。牧文,你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你们那里举行仪式是什么样的?”
“我们啊,有传统的和流行的两种方式。传统的仪式会感谢父母、答谢亲朋好友,非常的喜庆、热闹、让人感动,能调动所有人的热情。但是繁文缛节比较多,忌讳也多,稍不小心就会触霉头。”o(︶︿︶)o
李牧文倒了杯热水,接着说:“流行的仪式简洁、浪漫,能满足人对仪式的美好憧憬,还会在大家的见证下宣读誓词。不过,对喜欢热闹的国人,咳,族人来说,还是冷清了些。除了礼节,要说有趣点的估计是闹洞房吧!”
“嗯,你们那里的仪式真是挺麻烦的,不过闹洞房是怎么回事?”部落的伴侣仪式很简单,先是祭拜兽神祈求保佑,然后就是族人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表达祝福就完了。
说到这个李牧文终于打起了精神,“比如让结为伴侣的人当众表演是怎么求婚的,讲恋爱史,唱情歌啊,同吃一颗果子什么的。”当然还有其他的,不过都是秀恩爱的,还是免了吧!
呵呵~~~他曾在网上见过新郎接新娘的时候,新郎被新娘的亲友团堵在门外,伴郎们送了红包,接受了许多惩罚游戏,甚至十几个伴郎用嘴巴传递一粒樱桃,才让新郎进门的,当时看的时候挺好笑。但是,放在这里的仪式就有些过头了。
“原来还可以这样啊,可是……可是……当众做那些,好害羞。”
想着菲利斯当众对他示爱的情景,李牧文耳根发红,“嗯,也就是让仪式热闹些,咳咳,让我做,我也做不出来。”看着别人玩那是凑热闹,轮到自己身上,估计他会直接挖个坑把自己藏起来的。
于是,两人脸红红的相对无言,然后转开了话题。
回了家,李牧文就被兽人从身后一把抱住,然后脖子上多了一串东西,“这是什么?”他看着脖间串着的各色奇形怪状东西的饰品,疑惑道。
“阿牧,漂不漂亮?这个上面是我以前打猎留下的猎物坚固的獠牙、鱼骨,那些好看的彩色石子是前阵子带小斯出门的时候,它发现的,我觉得很好看,就串在一起了。”
“嗯,很漂亮,我很喜欢,是送我的礼物?”的确很漂亮,除了……有点儿重!
兽人高兴的点头,“是,阿牧,我想看你戴着这个和我结为伴侣,答应我好不好?”总感觉阿牧戴着自己亲手做的挂饰,就像给阿牧打上了属于自己的标签。
李牧文点点头,“好,做这个花了不少时间吧,你什么时候做的?”自己居然一点没发觉,保密功夫做的很好嘛!
兽人尴尬的挠挠头,“就是我们因为鲁西夫吵架的时候,我想送你礼物,让你开心。”可是那些东西不太好穿透,现在才弄好。(+﹏+)~
“傻瓜!笨蛋!你想用这个套牢我,让我回心转意?”真是个大傻瓜,每次吵架都是他先认错、讨好,让自己习惯了,把自己宠坏了怎么办,真是好笨!
菲利斯专注的凝视着他的眼,“阿牧,我就是想套牢你,我爱你!”
“咳咳,你怎么突然说这个,忽然觉得好饿,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
阳光映的远处的积雪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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