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夏天婚礼已经整整一周,她和王俊熙的蜜月之行选择在伦敦郊外的一个小镇上。《辣+文+网手#机阅#读那里气候比内陆要好很多,十分适合养胎。
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穿着白衬衫和帆布鞋的小姑娘,谁又能料到呢?在不久的将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成为一个怀着宝宝的母亲。
我很想用一个故事来写我对她的曾经,但是想一想,未免太矫情。所以,我决定,以后的以后,都不在提一件事。
我想男人的成长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他总是会夹杂着许多感悟。年轻时,我们总爱将喜欢一个人挂在嘴边,动不动就问一个女孩子,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可是年纪稍大一些,就明白了,很多话,没法那么轻易的,说出口。
真正将一个人放在心底的时候,是什么话都没法说的。
特别是,那个人的心目中,根本没有你。
我觉得,这也和我的自尊心有关。
很多时候我想,没必要把一件事说的那么严肃,用玩笑的语气说出来,岂不是更轻松。但是高妍妍告诉我,这种语气,会被女孩子误会,误会成,并不真心。
缘分不足吧。我实在想不到,我们相伴了十五年,为什么,最后没有在一起。
我想,我唯一能够和王俊熙比较的,就是在夏天最不坚强的时刻,我曾经,以一个重要的身份,陪伴在他的身边。
当然,我看的出来,现在的她,已经不需要我的陪伴。
我妈说我是个笨小子,我想是吧,哪有男孩子忍心放走这个优秀的女孩子的?我想,失败的人,只有我一个。
我看了看日历,原来,我才二十五岁。
为什么,好像有种,过了一生的幻觉?
我想,我是矫情了。
高妍妍的短信还是会每天按时发来,短信上只有简单的一行字,睡了吗?早安?没死吧?今天天气不错?或者,外面温度太高了,受不了。
她没跟我说喜欢,我们都很有默契的,不谈过去。
半年后的早上,我在邮箱里看到夏天和大叔在伦敦街头的合影,照片里的她明显的胖了一圈,可是笑容十分灿烂。
她给我留言,说,这么美丽的季节,何不来一个美丽的故事。
我想她说的对吧。只是,我已经没有心思,再那么深刻的,喜欢一个人。
我忽然觉得郁闷,想给一个人打个电话,或者,发一个短信。
翻了通讯录很久,我都没有翻到合适的人选。直到再一次浏览回,我看到高妍妍三个字时,心里面倒是有些纠结。
她坚持给我发那些看似无聊的短信,发了整整半年。
不过,在一个星期后,她忽然断了短信。
最后一条是,林浩,这个圣诞节,我想找个人看雪。
当时我是不知道如何回答的。于是没有回短信。
整整一个星期,高妍妍好像失踪了一般。
我想到夏天在邮箱里的留言,握着手机,按了高妍妍的号码。
我不知道这句话该不该说,但是,我想告诉大家,永远不要浪费生命,因为你不会知道,你在浪费自己心情的时候,或许,有个人,在担心你。
电话接通,高妍妍的声音懒洋洋的传来,我深吸一口气,说:“妍妍,天气预报说,今晚会下雪。要不,我们一起等?”
--------全文完。
说些题外话——
其实林浩的番外是想从故事一开始的角度叙述,又觉得有些繁琐,所以,就用这么一个带着悬念又看似温暖的番外卷结束了这本书的另外一个故事。整个故事的笔调有轻松有压抑,下个故事里,我觉得用稍微欢萌点的笔调开始。oo~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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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我第一次大姨妈来,我知道他的第一任女友。他爱妖娆妩媚,成熟性感。我爱温文尔雅,玉树临风,他给我介绍男朋友,我给他推荐好姐们。
他爱金庸我爱琼瑶,他爱冒险刺激我爱居家静好。
我们就这么南辕北辙,相安无事的打打闹闹。
我想我们永远不可能会有交集。
但我忘了,某年某月某一日,我曾对他告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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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任何一个密友,都存在隐藏的爱。
然,我低估了萧大侠,也高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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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大侠饶命,小女子纵使色胆包天,也不敢觊觎您啊!”
“你的意思是,我没他陆陌川玉树临风,英俊潇洒,fēng_liú倜傥,人见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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