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巧的,我的俩室友没有再最后想要放过我的准备,哄着要我唱首歌,其实我是真的不会唱的,但是奈何易征居然也跟着起哄,拿了话筒就塞在我手里。
我想起一年前在打工的咖啡厅里听到的那首歌,老板说叫《我也很想他》,当时就在店里来来回回放着,居然我也就会了。(歌词,因为贴切所以贴上来。)
唱起来居然很顺,一首歌下来,意外的没有多少跑调。
“哟!!好样的!没想到你小子唱起歌来居然这么行,特么老子都快给你唱出眼泪来了!”一个室友拍着我的肩膀,调笑。
“天宝,你这是有喜欢的女生了”易征坐过来,拍着我的肩膀,一脸笑,虽然一整年没怎么说话,但是这么看着他,却依稀如初,倘若真的如初,该多好……
我只是笑,不答。
“好小子,要是有女朋友可别藏着掖着!当初我和琳琳你可是第一个知道的啊!”易征拍着我的肩膀,依稀还是以前的哥俩好,只是我的心却慢慢磨蹭着疼。
“恩,要是有,我一定告诉你。”我还是笑,低着头看自己的手。心里默念着,如果有必定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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