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无法回避的。这些均非政府权力能够强行干预和垄断的。强行干预垄断的结果是出版业的自杀。眼下诸多图书工作室这类准图书出版机构的崛起,正是社会力量介入图书出版分享资源的先兆。
而对社会力量大规模地介入出版、发行业,我们采取什么对策,确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生死存亡问题。这种社会现象必然引发人们对图书出版发行体制的反思,在反思基础上走体制创新,机制重组之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下,在法制规范制约下大踏步地向市场****,才是唯一的选择。
因此,新华书店在保持和发扬传统优势和传统特色的同时,绝不能拒绝市场化的改制,这就必须在产品结构上把属于政府计划垄断的中、小学课本从经营机构中剥离出来单独核算,应特别注重把侧重点放在一般图书的市场占有率上。这种剥离是痛苦的,但是是必需的,这是断奶之后走独立自主之路的必由途径。继续靠垄断利润去安享富贵,只能养成懒汉式依赖作风,使新华书店的市场化机制不断萎缩退化,乃至几乎无法独步市场之惊涛风险,陷于困顿和退却之中。
其次,新华书店由于长期依靠计划经济的垄断经营,省级店与市、县店、发货店与销货店产权关系极不明晰。由于传统计划经济所造成的利润上缴,由省店统一计划分配的格局,而导致发货店与基层店的所有权模糊不清,在事实上就很难使基层店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其法人主体资格是不完全的。在第二轮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对各级新华书店的资产进行评估,使基层店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省店与市县店不再具备行政的隶属关系和上下级关系,而是以资产为纽带的经济契约关系的联合体,并非行政统属关系的集合体。在此基础上的公司制改革,走集团化道路才是符合党的“十五大”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而不能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再回收人权,只能使基层店带着双重的镣铐去参与市场竞争,在事实上束缚了新华书店的自我发展的步子。这怎么能和夫妻亲友就可能成为法人的集体和个体书店相抗衡,去占领一般的图书市场呢?
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市、县店统一向省店上缴的利润,再由省店统一下达留利分配指标发展网点,建造门市大楼,其间个别领导人的分配资金的主观随意性极大,往往根据亲疏好恶的“内部人控制”的原则去决定资金的流向。那么,在这次产权评估中,就应当实事求是地将广大基层店职工创造的价值作为资产评估进去,
明确界定产权的界限,不能全部都算成省店的份额,而对几十年来广大基层店创造的利润和价值加以无偿掠夺。这是一种以行政性手段的巧取豪夺和无情的鲸吞。从本质上讲是违背市场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
现在,有人提出省店的产业是省政府所属的国有资产,其潜在的意思是产权改革无需进行。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清楚政府还是全民所有制,在事实上任何一个抽象的政府和全民都不可能是事实上的产权所有者,关于’国有企业所有者虚位的问题,是经济学界早已定论的老问题。
这就引发了第三个问题,也即所有者和经营者是怎么在国内经理人才市场尚待形成的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明确职责,政企分开的问题。从上所述,政府和全民只是政治的抽象物,只是一个集合性名词,换言之只是一个抽象的符号。事实是无论政府中的成员或新华书店的成员都不可能也无权支配新华书店的资产。书店经理也只是受政府和全体人民委托,对于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的经营者,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这就是所谓的国有委托代理制。
而这种委托代理制在劳动人事制度、干部制度有待改革的今天,在我国现时代民主和法治都有待完善和健全的今天,无疑是带有很大的个人感qíng_sè彩的。在科学的、民主的选择人才的机制制度没有牢固的社会基础和操作程序时,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人的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的好恶。因而实际上是个人感情支配干部配置,干部的任用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对于个别领导人的效忠。这就是当今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如此严重和由此而衍生出“寻租现象”的恶性循环的原因所在。
如果说过去地主的设租剥削在产权上还是明晰的,那么当今“公仆”的“设租”和“寻租”实际上造成委托代理人在委托代理期间的短期行为,则有可能成为个别人对国有资产的瓜分和掠夺。因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事实上导致了某些行政管理部门权力扩大,
企业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好处,或者经费上的自主,或者企业领导人的个人利益都必须对企业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收买贿赂。
从行政权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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