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非含笑看向辛笛,眼神中满是褒奖,而辛笛对自己的期许远不止于此,毫无扭捏之态,只笑着说:“得了,别夸张,哪有你们这么大吹法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已经去国际时装周做发布会了。”
辛笛语气自信而神采飞扬,自有一种慑人之态,丁晓晴一时无话可说了。
路非知道丁晓晴是误会了,但他想,这样也好,他并不打算解释。接着他带着一帮人在占地好几千亩、规模宏大的校园好好游览,然后再带他们去校园餐厅吃饭,送他们离开,终于只剩他和辛辰了。
他送辛辰回家,两人上了出租车,他问辛辰:“开心吗?”
辛辰重重点头,他凝视这个流露出孩子气高兴的面孔,有点愧疚:“下次一定好好陪你玩。”
她却诧异:“你已经陪我大半天了,还要怎么好好陪?”然后若有所思,“你的学校真大,也很美,图书馆和综合楼看着都很气派。”
他趁势诱导她:“那你好好用功,争取也考来这个学校,我们就能更多地在一起了。”
她咭咭笑:“我就算考过来,你也毕业了。”
“我可以选择本校读研啊。”他姐姐路是大学毕业后就出国念书,他知道父母也准备送自己留学,以他的成绩没有一点问题。但他想,读研以后再出国也没关系,甚至可以带上辛辰一块出去,想到这个前景,他就嘴角含笑。
辛辰喜欢这个向来骄傲冷静的男孩子带着笑意的温柔表情,喜欢他黑而深邃的眼睛如此专注看着自己,让她有安心沉溺的感觉。相比之下,对于学习的漫不经心,似乎也是可以克服的,她点点头:“好,我试试。”
回家车程不算近,她靠在他身上很快睡着了。他努力坐正,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风从半开的车窗吹起来,她的发丝扬起,一下下拂动着他的面庞,也一下下轻轻拂过他的心头。
此刻,坐在这个空间低矮、灯光昏黄、飘荡着低回爵士乐的酒吧里,路非头一次有了强烈的时光流逝感。
从那时到现在,九年就这么过去了。与自己对酌的儿时玩伴,现在成了小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而他一路读书工作,一路过着自以为目标明确的朝九晚五精英生活;那个曾经任性扬言要流浪到远方的的少女,也有了一份踏实正当的职业。
也许每个人都终于走上了正确有序的轨道,只是带来生命中最初感动的女孩子却成了陌生人。
路非晃动酒杯,灯光下只见金黄琥珀色的加冰威士忌在杯壁挂住再缓缓滑下,他仰头喝下一口,那略微粘稠的酒滑入喉咙后,竟然有点苦涩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读者真的很心急,呵呵好象我的每个文都会有人嫌进展慢,好吧,我就是传说中的慢热型今天多说点废话,算我自己抒情兼纪念一下去年的2月21日,我闲坐家中无聊,突然受几句对话触动,注册了青衫落拓这个马甲,开始写文。在此之前,我是纯读者一名,根本没注册,看文还经常霸王。
写文的初衷只是打发时间,永远记得看到第一个留言时的激动与开心心情,同时开始检讨自己以前理直气壮的霸王行为。
没想到一写竟然有点一发而不可收了,看看自己的后台数据,一年的时间写了60多万字,简直吃惊。
对一个爱睡懒觉、有一份朝九晚五工作缠身的人来讲,写出这么多字来,实在是个意外,更不用说多少有了读者的肯定。
对于读者的留言,不管是批评还是肯定,我都是重视的,甚至有经常留言的读者突然消失,会让我检讨自己,是否已经写得差劲没有吸引力了,是否还有必要继续。
所以我时常和读者较真,随口意气用事地发牢骚,过后也觉得自己实在表现得没风度,呵,没办法,一旦认真了就是这个样子。
不多说了,谢谢每位读者的支持,能写下去我会接着写,写不下去了,就做回纯读读者好了。
以上纯粹是点感叹,并不打算以此轰出潜水的,不爱留言的继续吧:)
第十三章(上)
出了forever酒吧后,辛辰和买了一纸箱罐装啤酒,漫步走到江边,在犹带着白天太阳烘烤热气的石阶上坐下,喝着啤酒继续漫无边际地聊着天。江面开阔地横亘眼前,风迎面吹来,没有别处那么闷热。
“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江滩,现在好是好,人工规划痕迹太重,看不出一点自然风味。” 挑剔地看着眼前的江滩公园,“我觉得这个城市快变得我认不出来了。”
“有变化吗?也许是你离开得太久了的缘故。”辛辰除了在家工作,就是去郊外纵山徒步,再不就是旅行,反而对城市的变化没有什么感觉,不过住的地方面临拆迁,最大的变化马上就要发生就在眼前。
“也没那么久啊,上次回来就是三年前,只在这里停留了一天,再去深圳参加我小叔叔的婚礼,然后就出发去秦岭了。”
提起那次经历,辛辰摇头好笑:“你家里人居然还让你出去徒步,算是很开明了。”
“我说服了我爸爸,没让他告诉我妈。不过我也答应了他,以后一定注意安全。”
当时和她住一个医院,知道她坚决没透露家人的电话号码,一直住到出院也没人探视她,偶尔听她打电话,都是笑着说:“对,还在西安玩,过两天就回,一切都好。”出院后,她自行买票乘火车回家,想必家事并不顺心,于是不愿意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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