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清和没有参与偷袭,奉命留在大营,警惕可能出现的意外。
沈瑄随燕王一同出击,不到半个时辰,南军的大营盘已成一片火海。
无论是出击还是留守的燕军,都相信胜利属于自己。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孟清和蹙眉,带着高福走到营门前,举起火把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
“同知,方向不对!”
听到高福的话,孟清和心头一阵狂跳,大声喝道:“来人,快去报告王爷!其他人随我严守大营!”
“遵令!”
“营中还有多少火箭?弓弩和火铳兵全都过来!”
“是!”
燕王和麾下大将倾巢而出,五军主将副将一个没留,孟清和成为了留守军官中级别和地位最高的。前军倒有一员大将在营,却身受重伤,根本无法移动,更不用提布防指挥。
随着马蹄声越来越近,孟清和的神色也越发焦急。
高福趴在地上,告诉孟清和,听这蹄声,来者不下万余,且只多不少。
“高百户,你亲自带人去报告王爷,马上就走!”
“同知,卑下奉命保护……”
“这是命令!若是被敌人攻破大营,谁的命都保不住!”
“遵令!”
与高福一同离开的,还有一名百户,五名总旗。
孟清和用最快的速度将火铳和弓弩手集结,火箭也全部运来。
甭管是骑兵步卒还是火头军,都必须拿起武器。
伤兵营中能动的也主动出战。
现在不是讲“人道”的时候,如果大营被破,大家都要去阎王殿里报道。
“诸位,只要撑到大军回援,就有希望!”
孟清和亲自拿起一柄弓弩,仿佛回到了边塞岁月。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勇气,但在敌军来时,他主动站在了防守阵型的最前方。
激动?兴奋?恐惧?
死亡似乎离他很近,心情却突然变得格外平静。
眼前的一切景物都变得十分清晰,耳边却似蒙上了一层薄膜。
黑暗中,只有敌人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投火把!”
无数的火把汇集成划破黑暗的光点,落在营外,组成了一道并不严密的火墙。
借着火光,孟清和终于看清了敌人的样子。
不一样的袢袄,打着的,是魏国公的旗帜。
黑色瞳孔紧缩,如果是徐辉祖,自己的小命恐怕真要保不住了。
念头刚一升起,孟清和便咬紧嘴唇,疼痛让他瞬间清醒。
一把擦掉嘴角沁出的血珠,到了这个地步,害怕没有一点用处,死还是活,全看他自己!
“放箭!”
箭矢从营中飞出,火光陡然在敌军中腾起。
战马嘶鸣,冲锋的队形一滞。
孟清和豁出去了,老子连蒙古骑兵都不惧,谁怕谁!
“继续放箭,火铳手准备!”
于此同时,夜袭何福平安军大营的燕王闻听后方被袭,暗道不好,营中囤有大量粮草,若被南军夺取烧毁,他还南下个x!
“前军断后,其他人随我回营!”
何福平安营中已是一片火海,士卒死伤无数,有心追击,却是空想无力。
如果不是徐辉祖突然出现,袭击燕军大营,何福同平安都要落到朱棣手里。
沈瑄一马当先,心急如焚。
高阳郡王几乎同沈瑄并驾齐驱,燕王朱能等人都落后一截。
看着前方的义子和次子,若非情况不允许,朱棣当真很想抚须大笑,得子如此,上天果然厚待于孤!
徐辉祖不愧是徐达的儿子,用兵尽得其父真髓。
派兵袭击朱棣大营,不忘于半路设下伏兵,阻拦燕军回师,打了燕王一个措手不及。
幸好有沈瑄与朱能开路,对上这两个猛人,设伏的南军再骁勇也是无济于事。
连续打退两支伏兵,沈瑄终于看到了大营。
大营周围一片火光,营中却只有几处起火,粮草应是安然无恙。
沈瑄握紧长枪,火光照亮了他的面容,也映红了他的双眼。
“杀!”
燕山后卫同燕山左卫冲杀在前,全力进攻营盘的南军顿时一乱,营中的燕军却是精神一振。
借着天边初绽的的晨光,孟清和看到了策马奔来的沈瑄。
银甲长枪,将军如璧。
当真是,无敌的帅啊!
不敢走神太久,用全身的力气挡住了敌人砍来的一刀,好不容易扛到大军回援,这个时候被砍死,未免太冤了。
奈何人算不如天算,在孟清和全力对付面前的敌人时,一个穿着燕军袢袄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的背后。
一阵钝痛,刀尖从腹侧穿出。
孟清和慢慢回头,看到了一张算不上陌生的面容。
沛县主簿,唐子清。
身边有人大叫:“同知!”
孟清和却已力气耗尽,渐渐感不到伤口的疼痛。
意识的最后,只看到飞身而来的沈瑄。
银色的铠甲,如玉的面容,黑色的双眼一片血红。
黑暗降临,孟清和倾倒在地,所有的一切都归入了寂静,再无声息。
第九十七章
孟清和在生死线上挣扎了数日,偶尔苏醒,涌入口鼻的总是苦涩的药味。
期间,魏国公徐辉祖袭燕军大营不成,反被前后夹击,陷入了包围。带兵袭营的将领也没料到燕军回师这么快,仓皇之下很快落败,再无力组织抵抗。
据言,燕军大营前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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