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参加了父亲这边的写作班,就不去凑热闹了。
“我在想,这么乡土化的人物,我演得好吗。”戚麟想了半天道:“我活了二十多年,好像还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吐过痰。”
江绝放下手中的东西,如同打量一个模特一样,上上下下的把他看了一眼。
“现在的你,就算把衣服全都换成农村的那种风格,走到大街上,人们还是全都认得出来。”
他顿了一下,又开口道:“你的气质要完全改变,才能演这种角色。”
曾经有个脱口秀节目里,胖胖的英国主持人戈登把贾斯丁比伯带去卖衣服的店里,给他挑各种杀马特的村土风格衣服。
然而不管这些衣服在主持人身上看起来什么效果,给这位明星一穿就全都像潮牌。
不讨论有关这位明星的各种新闻,单纯从他穿衣服的效果来说,当真是披个麻袋都有型。
上个世纪的梦露也是如此----当真有杂志社搞了个用来装土豆的蛇皮袋子给她当裙子,破破烂烂丑的要命。
可是她穿着蛇皮袋子拍的海报,照样漂亮的光彩照人。
说白了,还是和气质、神态和身材有关系。
自信从容的眼神、良好的身形和颈背管理,以及各种走路和站姿的细节,可以影响很多东西。
戚麟听他解释着相关的信息,忽然亮了眼睛。
“你说,我如果去农村体验两个月,看自己能不能融合这个群体,怎么样?”
江绝愣了下:“你确定?”
“我多带几个保镖,怕私生饭或者臭流氓什么的,”戚麟想起来白凭教过他的很多东西,这个时候越说越有感觉:“比方说和当地的同龄人泡网吧,或者跟他们一起打台球?”
这听起来其实有些危险,可确实是个好办法。
江绝没有给太多建议,而是让他自己做决定。
戚麟先是和爸妈在一起开了个小会,很严肃的表示我要下乡进村了,你们最好挽留我一下。
然后爸妈表示太好了终于不用操心你吃喝了,赶紧去吧我们帮你买车票。
再去和光头导演沟通了一下。
“我早就有这个想法了!我跟你一起去,刚好剧本还有些地方要改!”
于是真的就这么成型了。
这个剧本几乎是全程都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里拍摄,只有极少几个场合是真的在时都这种大城市里。
戚麟收拾了行李箱写好了请假条,跟他可爱的绝绝长长的抱了一会儿,然后义无反顾的走了。
《长命百岁》已经拍完了六集,从下周开始全网联播,他的戏份已经全部杀青了。
等真的跟着导演去了准备取景的村里,他才意识到某些事情的严重性。
第一,是没有楼房可以住。
不是所有的农村都富裕到盖了小洋房。
这个地方破破烂烂的程度,是戚麟在脑补和微博里根本看不到的。
网络信号很差,全村只有几家人通了网,而且他要住的这个房子,是用木头搭的。
没有席梦思,是硬板木床。
墙和门都是木架钉的,下雨的时候楼顶还会漏水。
不仅如此,这儿的厕所简陋而且恶臭,出去买菜做饭都颇为不方便。
井口旁边长满了青苔,连带着打水的木桶都颇不干净。
戚麟第一反应是,自己真是来参加变形记了。
他拿着五百块钱,去附近村镇的集市里买了几身衣服,以及奇怪的
喜欢戏骨之子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