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走在人群里,真是这样,人在痛到极点的时候,反而变的相当清醒,我睁着清澈的大眼,仔细看着每个和我擦肩而过的人,揣摩着他们的心思,猜想着他们的故事,我甚至随着街道旁音像店里流泻出的音乐轻轻哼唱着,有时一路小跑,有时倒着逆行,我对着身边每一个看着我的人笑,笑的灿烂极了!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轻,越来越轻,轻到都快飞扬起来了----不知不觉,我竟然晃到了六年未曾光顾的那家酒吧前,哈!真好玩,在这里,我和韩羡分了手;在这里,我第一次遇到了常旭------可是在这里,我却一滴酒都没有沾过,这怎么行?今天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一天,说什么都要喝个痛快,葆四,这不是买醉,你是为了纪念,纪念一天,你被两个男孩抛弃-----
我喝的真的不多,那个酒保很负责任,“女孩喝多了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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