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最敬爱的长辈,他的语调变得出奇的温柔。
谭素素也立即发觉了。她一直喜欢听他的声音。平时是一把明快的声线,可是在某些时刻就会变得低沉醇美,就象现在这样。
然后她就发现了异常,整间屋里都是她所熟悉的物品:墙上挂了她和他的合影,放得很大。那里面的她,是十九还是二十?好幼齿的模样,不算太漂亮、有点儿傻傻的、很青涩。书柜是玻璃门的,没放太多书,搁板上摆着许多小物件,好多是自己和他一起买的。也有的是自己买了送他的。比如柜门把手上斜斜挂着的那把大蒜,因为很逼真,当时自己送给他时还出主意说,叫他给挂自家厨房里,肯定能以假乱真。
她傻站在那里不动。他却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伸长了腿,他舒展了一下脚筋,然后才继续看她。
对比着墙上的照片,他也觉得现在的谭素素更漂亮一些,比她二十岁的时候。有韵味了,看着有种水在流动的感觉,晃荡着,荡漾得他的一颗心也飘来转去。
他一直把这里作为秘密基地,以前有些东西是锁起来藏着的,后来姥姥去世了,他才把她的照片也挂了出来。
这里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他不让别人来,连收拾都是自己动手。刚结婚那阵他来得最勤,然后就是上周。
他看着这些旧物时会想:自己怎么会这么迷恋她呢?chù_nǚ情节在作怪?他当然知道她是chù_nǚ,流没流血不是唯一的判定标准。有惊喜是真的,但应该不是主因。
一见钟情加日久生情?好象是。
一开始自己就把她当个洋娃娃,和以前的n多次坠入情网差不多。不过慢慢不知不觉间就当真了,越来越把她放在心上了。他不再去那些灯红酒绿,当然他还是喜欢那些地方的,那里有他的哥们儿、有他的味儿。可有了她以后、他就喜欢和她一块儿去,他看着她玩得开心他也很高兴。然后渐渐他就不高兴了,他不喜欢她对其他东西的兴趣高过她对于他的,他希望她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自己这里。
在他走神儿的时候,谭素素也在发呆。
过了一阵,她醒过神、转过身正面对着他:“陈元,你想对我说什么?”
他裂嘴笑:“我不想说什么,就是带你来看看。”
“现在看这些有什么用?!晚啦!”说完她就要出屋。
他跟个弹簧似的,一下就跳起来了,一把揪住她,把她按坐在沙发上:“我就叫你看看还不行吗?”
“我看见了。”
“不,你没看见,有好多你都没看呢!”说着他就起身拉开了书桌的抽屉。好几本子像册被他一下甩到她的面前:“这个你看了吗?!”
然后,不理会她,他又几步来到衣柜前,“哗”地一声拉开柜门,一下就看到了那件醒目的红色连身裙。他的眼睛被它映红了,回身过来将谭素素拽起,一直拖到柜子前:“这个呢?这个你看了吗?!”
谭素素终于知道自己在楼下犹豫什么了,此刻她的眼泪一下子飙了出来:“臭混蛋,你让我看这些干嘛?!我不看,我什么也看不见!”
“你哭什么?”看她哭了,他似乎没刚才那么疯狂了。
“你就是想叫我忘不了你,你个臭混蛋!”她骂。
“是啊,那你告诉我,我目的达到了吗?”
她不回答,使出全身的劲儿一把推开他,就往外跑。
没来得及打开最外面的一道门,他就追了出来,从她身后把她紧紧抱住:“别走,别离开我,求你了。这次我一定能把婚离了,这次咱们好好过!”
第24章 回忆(1)
谭素素和陈元算是一见钟情。
大二的时候,谭素素参加了一份勤工俭学工作,内容是每周末在商场里为某食品做新品推广,为期一个月。
那家公司的营销方式是:消费者购买食品后可以凭小票参加抽奖,抽奖时需要将自己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写好并投进谭素素等促销员所保管的投奖箱内,不是当场开奖,而是在一个月促销活动结束后一并抽取奖项。
那是她上岗的第二周,她记得是个星期六、地点在位于方庄的某商厦超市的出口。
那天下午谭素素依然身着鲜艳的红色连身工装,正在百无聊赖、左顾右盼间,忽然就瞄上了自己正对面的滚动电梯上缓缓出现的两人。虽然相距有七、八米远,而且平时谭素素的眼神是属于不太灵的那种,可那天她却不知怎的一眼就看到了他。
确切地说,是他们:一对金童玉女。
那男的是陈元。
谭素素想,也许是因为他的俊朗吧?叫自己一下发现了他并且上了心:高高的个子、干净的面容、两道浓眉,一双会笑的眼睛。那天他穿了一件乳白色的纯色t恤、配米色的休闲裤,芝兰玉树一般,虽然不是英俊无敌,可也完全符合谭素素所定义的帅哥标准。
她感觉他的双眼正炯炯有神地盯着自己,并且是在他的脸一露出自己所在搂层的地平线时就看着自己、一直地看、使劲儿地看。
于是,她和他的视线在那一刻就紧紧地交缠在一起,象两股电流,几乎都要撞击出火花了。
酥麻欣喜之余她又感到害怕:拜托!你的眼光不要那么火辣辣的!在你身边还有女朋友呢!
可是,他却好象一点儿也不在乎,就那么坦然地、和那个女子肩并肩一步步地直向她这边走来。
他们走得越近,素素越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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