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肿脸充胖子。骨子里面就是一个穷光蛋,故意弄辆马车来招摇过市。
兰水芙不知道酒楼里面还有这样的规矩。只好跟在丰之尘的后面进了包厢,丰之尘从袖子里面掏出一张一百两银子的银票,放在伙计的手里,吩咐伙计说:“这一百两银子是订金,把你们酒楼里最好的拿手菜都给我端上来,吃完后再结账。”
“好好好!客官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们没有问题。我们酒楼里的拿手菜有十几种,全都上吗?还需不需要来一坛好酒?我们酒楼有藏了五十年的好酒。”伙计喋喋不休地介绍,兰水芙早就不耐烦了。斜着眼睛白了伙计一眼,幸好伙计是一个男人,要是女人有这么多话,肯定是嫁不出去的,没有人喜欢没日没夜听一种声音不停念叨。
“谢谢你,伙计兄弟。我们还有事要办,就不喝酒了,对了,你知道附近什么地方有客栈吗?我们兄妹俩赶了一天的路,早就累坏了,想找一家客栈歇一歇。”丰之尘在伙计离开的时候顺口问了问,天色已晚。吃完饭就去客栈休息。
“客官,你们不知道吗?整个栖台城里面的客栈全都住满了人,栖台城只许进,不许出。住在客栈里面的客人没有办法出城,只能住在客栈里,听说昨天就没有房间了,很多客人都住在街边的屋檐下,唉!可怜啊!”伙计叹了一口气,转身出去了。
不一会儿,酒楼里面的伙计就把饭菜端到兰水芙的包厢,桌子上的菜肴饭菜丰盛,色香味俱全,看着就想流口水。兰水芙喊了一声:“哥哥吃饭了。”然后自己就迫不及待的大快朵颐,现在什么都不要去想,先吃饭,找客栈的事,她自有办法。
丰之尘看着兰水芙吃饭的样子,他肚子就饱了,从来没有人吃饭的样子像兰水芙这么难看,别人是吃饭,她是抢饭,恨不得自己满脑袋都是嘴巴,一口把所有的食物全吃完。“芙儿你慢慢吃,没有人和你抢。”丰之尘一边说一边拿起筷子吃饭,桌子上原本规规矩矩的碗筷,现在已经一片狼藉了,兰水芙吃的满嘴流油,跟一个花脸猫似的。
兰水芙吐掉嘴巴里面的鸭骨头,对丰之尘说:“哥哥,我们今天晚上就住到‘同顺客栈’去,‘同顺客栈’是我大哥花残叶的产业,里面的人我都认识,他们是不会赶我们俩出来的。你应该知道‘同顺客栈’在什么地方吧?我进进出出全都是坐马车,所以我不知道怎么往‘同顺客栈’去。”兰水芙不好意思说她是一个“菜鸽子”,出了门就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知道‘同顺客栈’在栖台城的位置,但是我们俩现在的处境,好像不太适合回‘同顺客栈’。我们俩一到‘同顺客栈’,用不了半天,我师兄花残叶就会知道,他要是知道了你在‘同顺客栈’,一定会赶到‘同顺客栈’见你。说不定为了你的安全着想,他会把你带回花岛去。你想过吗?事情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现在外面有多少人在找你?有多少人想杀你?我敢肯定‘同顺客栈’外面一定躲藏了许许多多的杀手,就等着你自投罗网。”丰之尘把事情分析的非常透彻,他自己本身就是杀手,当然清楚杀手的想法。
“啊!这么复杂呀?算了,我不回‘同顺客栈’了,我不想给大哥添麻烦,今天晚上我们怎么办?”兰水芙可怜兮兮地望着丰之尘,哥哥不会是想让她住在别人的屋檐下露宿街头吧!晚上的寒风凛冽,还不把她给冻死?(女主有点夸张,现在是六月天,蚊子多是肯定的,冻死是不可能的,寒风凛冽就有些过了。)
“芙儿放心,哥哥我怎么可能让我的芙儿露宿街头呢!我已经想好了一个地方,不仅安全。而且非常舒适。我们俩待在那个地方,谁也不知道。”丰之尘神神秘秘地笑了笑,欲言又止,故意把兰水芙的胃口吊起来。兰水芙伸出油腻腻的手,拉着丰之尘的衣袖着急地问:“哥哥,快告诉我。是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又安全又舒适?我们现在就去好不好?”兰水芙一边说,一边把自己双手上面的油渍擦在丰之尘的衣袖上。
丰之尘欲哭无泪地看着自己脏兮兮的衣袖。什么意思呀?芙儿是把自己的衣袖当擦手的帕子了吗?早知道就直接告诉她在什么地方好了,至少可以保全自己的衣袖不受到“伤害”。兰水芙白了一眼丰之尘,哥哥怎么了?不就是借他衣袖擦了擦自己的手吗!当然还顺带擦了一下自己的嘴巴,嘿嘿嘿!好像很伤心的样子,像一个小媳妇似的,有没有搞错?
“哥哥,你倒是快说呀!在什么地方?”兰水芙比丰之尘还要不耐烦。
丰之尘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慢悠悠地说道:“我们俩今天晚上住到夜星国的皇宫里去,皇宫有多大你是不知道的。随随便便在里面找一间空房间藏起来,有谁会知道?天大地大,没有一个地方比皇宫更安全,吃完饭,我就带你进宫。我在夜星国的皇宫去过好几回,没有一次被人发现过。芙儿你就放心跟我进宫去吧。”
“到夜星国的皇宫去?”兰水芙惊讶地看着丰之尘,哥哥是不是糊涂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是被夜星国的皇太后发现了,他们俩就插翅难飞了。
“没错!我们俩待会儿就到夜星国的皇宫去,我知道怎么进去,你不是一直想整一整夜星国的皇太后吗?现在就是一个好机会。反正我们俩没事可做。就到夜星国的皇宫去闹腾闹腾,寻一点皇太后的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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