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阳光男孩,一身浅色的运动休闲装,更显得他唇红齿白,眉目清朗。
见两人过来,他先叫了声“靓靓姐”,然后抢先和单尔信打招呼:“单哥你好。”
单尔信看了他一会儿,眼睛闪了闪没说话,而于浩洋仍是平静地微笑,眼神单纯赤诚,一派阳光无害的摸样看着他们。
郝靓打破了这稍显微妙的气氛:“我们去什么地方见静涵?”
于浩洋报出了相约见面的地点,是离此不远的一个咖啡馆。单尔信提出来:“我送你们过去。”那地方走路要半小时,开车也就五分钟,两人都没有拒绝的理由,正要答应,单尔信的手机却忽然响起来。
“季月,你又有什么事?”他的表情堪称不耐。
由于地处闹市,周围环境喧嚣,郝靓和于浩洋只能听到电话彼端是一个情绪很激动的女人在咆哮,却听不清具体在说什么,单尔信自刚才开口之后再不曾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许久之后只说了一句:“我马上过去。”便挂了电话。
郝靓等他看向自己的时候赶紧开口:“我们自己过去,你先忙季月姐的事吧。”
单尔信的表情有些凝重,听了郝靓的话没再坚持,冲两人点点头便开车走了。
“靓靓姐,时间还早,我们走过去吧。”于浩洋目送单尔信开车绝尘而去,扭头向郝靓提议。
郝靓点头同意,边走边和他了解于静涵的近况。
于静涵读书成绩并不好,却一直都对服装设计感兴趣,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天份,她从上高中开始便混迹大大小小的服装发布会,相尽办法参加类似活动。
后来便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一个业界人士,由于自身的繁忙,于浩洋只了解到那人是华人,年纪不轻。由于于静涵此前也交往过类似的男友,于浩洋以为这所谓的“恋情”也会像以前一样无疾而终,便没有在意。
直到于静涵找到他,一脸苍白地道:“哥,我怀孕了。”
于浩洋傻了,然后怒了,他的第一反应是杀了那个男人。
于静涵的第二句话打消了他的念头,她说:“哥,我爱他,我要嫁给他!”
好吧,这里不是国内,如果监护人同意,十九岁的少女也能结婚,如果实在没办法,他也不是很介意提早当舅舅。
“可是他不见了,我只知道他来自中国大陆,别的一无所知,怎么办,哥,我该怎么办?”
于静涵的第三句话出口,于浩洋不仅想杀了那个男人,他连掐死于静涵的心都有了。
信奉基督教的资本主义国家,堕胎是不合法的。过了最初的暴怒阶段,遍寻那男人无果之后,于浩洋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把妹妹将来生下来的孩子,认作是自己的私生子,毕竟名声这东西,对女孩子更重要一些。
虽然鬼子们生活开放,可当地华人圈里的保守程度,其实还远超国内。
然而就在他努力做着准备的时候,于静涵却悄无声息地变卖了手头所有值钱的东西,忽然失踪了。他只能通过追踪银行的转账系统,查到她买了一张飞往京城的机票。
“那么你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她的?”郝靓忍不住问,b市何其大,仅仅三天时间,于浩洋便找到了于静涵的踪迹。
于浩洋顿了一下道:“读大学的时候认识了个医科留学生,近年来一直都有联系,她回国后在b市卫生局工作,我请她帮忙查了市内所有医院的产科门诊记录,昨天下午才终于找到。”
郝靓点点头表示赞赏,于浩洋早已非吴下阿蒙,不管是魄力还是行动力,都显示出了峥嵘的一面。
“其实,我回国后还没来得及和她见面,她今天也不知道你会过去,因为昨天通电话的时候我感觉她情况不是很好。”于浩洋看着郝靓道。
七十六
郝靓心思剔透,当然明白于浩洋的言下之意。于静涵性格骄傲,分开那么久,就算想念,她都能一直忍着不和自己联系,如今她情形狼狈,自然更不愿意见到自己,这次不请而来,不见得受欢迎。
可是为了曾经的姐妹之情,为了于浩洋的请托,这个不讨人喜欢的角色,她还是要扮演。
随着侍者来到预定好的包房,本着女士优先的原则,于浩洋还是让郝靓先进去,郝靓的脚刚踏进房间,熟悉却又带些陌生感的女声已经开口:“哥,你到底有什么急事……”声音戛然而止,于静涵愣愣地看着面前的郝靓,再也顾及不到随后跟着她进来的哥哥于浩洋。
于静涵早已褪去了记忆里的婴儿肥,现在的她身材高挑,五官深刻艳丽,只是脸色有些苍白,明亮色系的彩妆也遮不住眼神的憔悴,此刻的她比之少女少了一份无邪烂漫,比之少妇,尤其是孕妇,则少了一些圆润安详,总体状况的确不好。
于静涵盯着郝靓看了足足有一分钟,眼睛眨也不眨,郝靓眼神温和,并努力传达着善意的关切,于浩洋则静静地站在后面,并不开口说话。
场面一时十分安静。
于静涵忽然“哈”了一声,扭头看向窗外,喉头猛地咽了一下,道:“你来这里做什么?”话肯定是对郝靓讲的,眼睛却固执地不肯看任何人。
“对不起。”郝靓发现自己最后所能说的,也只有这三个字。在现实面前,任何的解释和托词都显得苍白无力。
于静涵幼时圆乎乎的苹果脸蛋,犹在郝靓脑海里十分清晰,面前这个神情尖锐,脸颊消瘦到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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