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栈出来并没有经过商业街,宁朗带着凌盛一路穿小巷,最后在一家十分不起眼的小店前停了下来。店门口稀稀落落地放着几张桌子,竟也坐满了好几桌。宁朗将凌盛按在一个空位前坐了下来,将熊蛋的狗绳塞到他手里,“看着熊蛋,我去端早餐。”
熊蛋在凌盛脚旁蹲坐下来,一边张着大嘴哈气,一边有些兴奋地盯着隔壁桌上的早餐,凌盛忍不住担心,它会不会趁自己不注意,扑到人家桌上。
不过凌盛担心的一切并没有发生,直到宁朗端着早餐回来,熊蛋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没有动分毫。宁朗将早餐放在桌上,见凌盛的注意力都在熊蛋身上,笑着说道:“熊蛋虽然馋,但是机灵着呢,离开了家门,别人喂得东西一口都不会吃的。”
凌盛挑眉,显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有点蠢的狗居然还有这么实用的技能。
宁朗将一碗粥放到凌盛的面前,“尝尝吧,虽然只是普普通通一碗粥,但是喝起来还是不一样的。”
凌盛端起来喝了一大口,“点了点头,米尝起来挺香的,味道确实不错。”
宁朗扬起唇角,有些骄傲的语气:“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推荐的。”
凌盛被他小孩子般的语气弄得有些好笑,噙着笑意吃起了早饭。
只吃了一会,凌盛就发现宁朗有些挑食,一边漫不经心地喝着粥,一边把小菜里不喜欢的萝卜条扒拉到一边,连吃包子也只吃馅儿不吃皮。
注意到凌盛的视线,宁朗拿筷子的手顿了顿,然后没话找话地说道:“明天旅游节,今天开始镇上游客就多了,你要在四处逛逛吗?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些游客比较少的地方,另外你要买什么特产当礼物的话最好让我陪你一起去,不然我不敢保证你会不会被骗。”
“礼物的话就算了,我想,也没什么人需要我的礼物。”凌盛盯着粥碗,视线有些飘散,随即回神,“到时候我随便逛逛就好,有需要我会麻烦你的。”
吃过饭,凌盛掏出钱包想要付账,却被宁朗按住了手:“我已经付过了,说好我请客。”
凌盛失笑,也没有再和宁朗争抢,看着宁朗神清气爽地牵着熊蛋起身,便也跟了上去。
宁朗遛狗走的都是游人稀少的小巷,路过很多院子,门口都坐着看起来很清闲的古镇居民,有的三三两两的闲聊,也有的一个人叼着一根烟蹲在自家门口发呆,这是游客熙攘的商业街上所看不到的闲适与清闲,凌盛忍不住想,这里大概才是霞绍古镇最真实的面貌吧?
宁朗的确对这里很熟悉,几乎每走一段,都会遇见有人跟他打招呼,凌盛听着他操着一口熟练的方言,跟这些老乡们对话。
这两天宁朗与他说话都是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凌盛以为他跟自己一样都是外地人,因为什么小清新的原因跑到这里开了家客栈,此刻,他才相信,面前的年轻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
怪不得他早上跟遛狗叫巡街,这里是他的地盘,他只是带着他的狗例行巡视。
“这么对比,你普通话说的还不错。”听了一条街的方言后,凌盛终于忍不住开口。
“昂,我以前在b市上的大学。”宁朗随口回道。
“哦?”凌盛轻笑,“不是家贫,上不起学吗?”
宁朗回过头看了凌盛一眼,笑道:“那不是想让希望工程来的叔叔能够给我些援助吗?”
凌盛简直哭笑不得,宁朗长得脸嫩,看起来就像个初入大学的新生,听他这意思,已经毕业了。这次倒真是自己看走了眼。
“在b市上大学,怎么毕业没想着留在b市?”凌盛倒不是随口问的,在原来单位,他见过太多的还没毕业的实习生,想方设法的想要留下来,就为了能够在b市立足,他倒是有些好奇,面前这个年轻人为什么偏偏独树一帜。
宁朗挑眉,有些疑惑:“为什么在b市上大学就一定要留在b市?生活压力大,竞争大,人活在世,做点喜欢的事情,过得轻松点不好吗?”
凌盛倒是没想到,宁朗年纪轻轻,出口倒是有些老成,笑了笑,接道:“这到的确是,相比而来,的确是这里更加悠闲,更加适合生活。”
两个人走走逛逛,偶尔闲聊几句,在镇中转了一大圈,最终又绕回了客栈。
宁朗进了院门就摆了摆手,打着哈欠,牵着熊蛋往自己屋里走,“我要回去补觉了,半夜还有一家人来玩要接站的,您自便吧,有什么事儿招呼一声就成。”
凌盛点头,看着宁朗回了房间,关上门,又重新在院里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自便?其实他也不知道现在要做点什么。出来散散心也只是临时起意,毕竟发生了那些事儿,即便是淡定如他,也是要好好消化一下的。
至于到霞绍古镇来,也只是因为顺便吧。
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凌盛突然想起来,先前还有一篇论文写到了一半,之后发生了那些事儿耽搁了,还扔在电脑里。不管以后怎么样,论文总是要写完的。
想到这,凌盛忍不住摇了摇头,以后能怎么样呢,虽然他有些措手不及,但是,对他来说,只要他想,以后的生活总能按着他想要的方向走。
等凌盛写完论文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他发现院子里变得格外的热闹。他站在二楼的楼梯上,看见宁朗正坐在早上的石凳上,旁边坐着昨晚他接站回来的那个小女生,正眉开眼笑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从凌盛的角度看过
喜欢矫情你妹起来嗨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