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开她的手,并不屑地拍了拍被她搭过的地方,生怕有细菌残留。细菌就是细菌,就算现在科技发达,人可以变性,但是别指望细菌会变成益生菌!
第04章
高俊傻愣的看着雷思茗,魂魄似乎被她摄走了。
我不悦朝他瞪大双眼,眉毛直往上挑。幸好我修的不是剑眉,要不在这般刀光剑影中,他能苟延残喘于世,就是耶和华上帝给足面子他了!等圆圆回来,我就到她那加油添醋地参奏他一本!“阿俊你怎么老盯着她看,莫非你看上她了?不会吧,想不到你竟有恋母情结,看不出看不出。”
“呵呵,存折,你嘴巴很坏哦。”
存折?额头顿时鼓起青筋来,“我叫程婕,不是存折,真没见过人国语这么烂的!”
“你好,我叫高俊,是程婕的高三同班同学。”
雷思茗侧头望着我并得意的笑了,真不知道此刻她脑子想着什么低级的东西。“高俊啊?嗯,你的名字很配你哦。我比你大几岁而已,你就叫我思茗姐吧!”
“喂喂喂,高俊,你把我当透明了是不是?干嘛随便跟陌生人自我介绍啊?”
“陌、陌生人?不是你朋友吗?”
“屁朋友啊,不认识的!我们走。”我拉过高俊的拖包,往车站口走,他紧跟在后面。
她站在原地,朝走了没几步远的我喊道:“程婕,你是这样对待熟人的吗?”
我驻足,转身抿了抿嘴唇:“熟人?熟个屁,我们才见过两次,你別给我装熟了!”
“没关系啊,一次生,两次熟嘛。”三次大结局呢!
倘若她是男人,我就会骂她“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呸呸呸,应该是调戏大家闰秀。可是她是女人哎,骂她什么好呢?
犹豫之际,看见一刚从车站出口走出的穿西装中年男人走到她身旁,她朝他露出应酬式的微笑,俩人握手,嘴里咕噜着什么,如同初次会面。
本来想陪高俊走出车站,把他安全送上的士就功成身退。不料他说肚子饥荒,叫我帮他在附近找一间好吃的面馆,填胞肚子再上路。拜托,他才五个月没回来罢,用不着像离乡别井多年的人回到日新月异的家乡,连路也认不着似的吧!
我特地为他挑了一间面馆,在我记忆中,这间面馆的东西是这附近最难吃的。
他边吃拉面边跟我聊天,聊起高三那年的事儿,提起最多的就是有关丽烨的事。我刻意坐开一点,怕他那陪着面屑的唾液飞溅到自己脸上。为什么他老张嘴闭口都把丽烨的名字或事儿挂在嘴边呢?仿佛丽烨才是他的女友似的,那圆圆往哪搁啊?
唉,也不想想,丽烨很有可能会成为他的情敌。有时,我会怀疑圆圆的性向,因为她为丽烨做的事超越了朋友的界限,朦胧暧昧不清,是我和丽烨所无法想象的。有丽烨身影的地方恍惚就有她的存在,认识她们俩的人都这么觉得。
其实,我跟丽烨在小学学前班就认识的了,只是一年级时才同班,而圆圆则是在二年级跟她同班并相识。汗,总觉这样说很像讲故事,你该不会说我编得太烂吧?编?喂喂,我讲的都是真话,如有半分假,我立即猝死于此!
算了下,我们三人都认识了十一年,事实上我认识丽烨十三年了。怎么说大家都是青梅竹马,可是我跟圆圆是高三那年才熟络,你一定很奇怪吧?那是因为在高三之前,她都把我当情敌看,从不怎么跟我说话,即使有也是应酬式的。有一件事忘了说,我们三人也是从小学到高中是同校同级的。看见这话,你一定啼笑皆非吧?算了,就知道有这种反应!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可以会哭(因为这真实得太假):我跟丽烨和圆圆的家都相距两街,我家夹她们的家中间,就像这十一年里,我一直夹在她们中间一样——恍惚永远都无法向任何一方靠近。
高俊终于说到我了,仿佛谈话高潮已过,一说到我就到临近尾声。大餐过后端上的水果拼盘并不重要,可有可无,端上来只是形式,就好像他此刻话题提及以我一样:“你在g城的日子过得好吗?”
“还好啦!”能把灵魂带回家就不错了。g城给我的感觉,一个字:差,两个字:很差,三个字:非常差!“你呢?”
我很快将话转移回他,但立即后悔了,因为他一说到自己就不能自已,没完没了的。
他说重庆什么都不缺,什么都好,只是无法适应那里的天气,太冷了。“等丽烨她们回来,我们再去唱k,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实在无法忍受一个快二十岁的男孩在唱k房间里唱卡通歌!经他上次那样虐待我耳朵,我会汲取教训的。我差点没立即说出口,顿了顿才说:“到时候再说吧。”
终于送走了高俊,我深深舒了一口气。
总的来说,他是个好人,一个不爱摆架子的有钱人。不过他有钱关我屁事,我的话还是要说的:再没有比他更啰嗦更鸡婆的男孩了。语文老师说:要说一个人的不是,要欲抑先扬,这样比较容易接受。说真的,丽烨比他更像男孩,无论相貌抑或性格。
“程婕?”转身走向公交车站点,一个声音落在我背后。
晕倒,该不会是高俊又跑回来吧?刚才耳朵已经活受罪整整一个小时了,还要再继续么?让我成为聋子吧,也许这样我会好过点。牵勉支撑起一抹微笑,转身过去:“怎么啦?”
一看见眼前的不是高俊,是雷思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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