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不断作为的老年时期
上一节,我们讲到曹操的中年时期是有作有为的黄金时期,具有代表意义的事有四件。一是牧兖州,二是改造青州义兵,三是迎天子都许昌,四是官渡之战。这四件事在曹操的人生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将曹操的事业一次次推向高峰。这个时期的特点用曹操的诗句概括就是“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星汉灿烂,日出其里”。由此书写了人生波澜壮阔的壮丽诗篇。但是这一时期曹操也干了三件蠢事:一是牧兖州时为报父仇,征剿徐州;二是处死了边让等兖州地区的名流;三是赤壁之战铩羽而归。这三件事在曹操的人生之中也同样具有标志性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正因为有这些失败,才使曹操逐步走向成熟。那么这些事在曹操的人生里程中有什么意义呢?
先说为报父仇,征剿徐州一事。关于曹操的父亲到底是怎么死的,说法不一。《三国志。武帝纪》中裴松之注里有两种说法。《世语》曰:“嵩在泰山华县。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劭兵未至,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嵩家以为劭迎,不设备。谦兵至,杀太祖弟德于门中。嵩惧,穿后垣,先出其妾,妾肥,不时得出;嵩逃于厕,与妾俱被害,阖门皆死。劭惧,弃官赴袁绍。后太祖定冀州,劭时已死。”
这里是讲陶谦有意派人杀害曹嵩一门,这是一说。
裴松之注引韦曜《吴书》曰:“太祖迎嵩,辎重百余两。陶谦遣都尉张闿将骑二百卫送,闿于泰山华、费间杀嵩,取财物,因奔淮南。太祖归咎于陶谦,故伐之。”
按此说法,那就不是陶谦故意杀之,而是其部属贪其财货,故杀之。
《三国演义》大体上是采纳《吴书》的说法,但也没有否认《世语》的说法,所以曹操要“倾巢出动,征讨陶谦,为报父仇,以尽人子之义。”对于此,《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用孙盛的话说:“夫伐罪吊民,古之令轨;罪谦之由,而残其属部,过矣。”意思是说惩罚罪犯,以此哀悼死者,古代都要求这么做,只是曹操以讨伐陶谦为由而残害其部属有点过火了。这是孙盛的看法,而曹操的看法是:“陶谦纵兵杀吾父,此仇不共戴天,吾今悉起大军,洗荡徐州,方雪吾恨”,这是《三国演义》中曹操要报仇的理由。由此看出《三国演义》没有否认《世语》的说法。在我看来,曹操悉起大军,血荡徐州,虽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但其行为过火了。但从深层次上讲,之所以过火,是此时曹操刚从逆境中走出来,还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把雪父之仇当作天大的事来处理,所以才致使其失去理智,扭曲人性,才干出了令人恐怖,令曹操终生遗憾的蠢事来。正因为有了这一次血的教训,曹操在血的教训中得到敲打,逐渐成熟起来。后来在淯水与张绣作战中,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都护卫将军典韦等为保护曹操,死得很惨,曹操也差点死在女人的长衣裙下。这一次与徐州陶谦杀父之仇相比,可以说是血海深仇,但是曹操后来还是接受了张绣的投诚,而且还为之封侯。前后两次事件,曹操的处置方法如此天壤之别,其原因就是此时的曹操有了明确的人生目标,在个人恩怨与理想事业的比较中,他放弃了个人恩怨,选择了理想事业。为了理想事业,他放弃了个人恩怨。用贾诩的话说就是“曹公五霸之志,必释私怨,以明德明于四海。”(《三国演义》第二十三回)。曹操的成熟得到贾诩等社会名流的认可。张绣投降曹操,贾诩功不可灭。对于贾诩所做的这件事,曹操拉着贾诩的手说,使我的名誉被天下人看重的就是你啊!由此可以看出曹操的长进。
其二,是处死了原九江太守,兖州地区的社会名流边让。是何原因处死名流边让,也有两种说法。《三国演义》的说法是“九江太守边让与陶谦交厚,闻知徐州有难,自引兵五千来救。操闻之大怒,使夏侯惇于路截杀之”。而《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用《曹瞒传》的说法是“及在兖州,陈留边让言议颇轻太祖,太祖杀让,族其家”,到底哪种说法可信?比较起来,还是后一种说法可信度大。因为前一种说法是九江太守边让与徐州陶谦交厚,才引五千兵来救,九江太守边让是社会名流,社会名流是有好名声的。《三国演义》也是把陶谦当正人君子来宣传的,从这两点来看,社会名流九江太守边让是有理由与徐州陶谦这个正人君子交厚,并出兵相救的。如果陶谦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甚至还是邪恶小人,那么九江太守、社会名流边让既不会与之交厚,也不会自引五千兵来救。那么陶谦是不是正人君子呢?答案很明确,陶谦不是如《三国演义》中所宣扬的正人君子。其证据有二。其一,《三国志。武帝纪》有这样的记载:“下邳阙宣聚众数千人,自称天子。徐州牧陶谦与共举兵,取泰山华,费,略任城”。这是什么意思呢?下邳人阙宣聚集几千人,自称天子,徐州牧陶谦和他一起发兵,夺取了泰山郡的华县、费县,占了三个主城。由此可以看出陶谦不符合封建社会正人君子的标准。其二,《三国志。陶谦》传有这样的记载:“谦背道任情,广陵太守琅琊赵昱,徐方名士也,以忠直见疏。曹宏等谗佞小人也,谦亲任之”。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陶谦背离正道凭借自己的意愿行事,像广陵太守琅琊人赵昱是徐州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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