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林贝贝嘴角抽搐,强忍住想要上前把叶熙言大卸八块的冲动,只好逞一逞口舌之快,“就你这四体不勤的样子还养小狗,我看是你家狗伺候你还差不多。”
叶熙言捂着肚子,眼睛一亮,“你怎么知道?我家美杜莎可听话了,虽然它还很小,但是每次我刚到家,一打开门,它就屁颠屁颠地叼着拖鞋跑过来,虽然只咬得动一只,哈哈哈。”
美杜莎?林贝贝差点笑喷,头上齐刷刷冒出三条黑线。
今天晚上话多得不行的叶熙言已经让林贝贝颇有点不适应,直到听闻他爱宠的大名,林贝贝当下在心里敲定,叶熙言肯定是个重度精神分裂症患者。
“你家宠物的名字起得真是……”林贝贝绞尽脑汁,一脸便秘的表情,“真是……太有味道了。”
叶熙言脸上顿时笑意全无,正色道:“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在嘲笑我家美杜莎的名字。”
“不敢不敢。”林贝贝忍着笑,连连摆手,“美杜莎多好啊,复仇女神,人见人爱。”
叶熙言斜睨了她一眼,“我看你横竖都是在鄙视我取的名字,你这么本事,你取一个来听听?”
林贝贝歪着脑袋想了一会,“雅典娜?”
……
两个人的笑声消融在大片的夜色中,带着风的温度,飘到很远的地方。
“你说你喜欢讲故事,那你平常应该看不少书吧?”叶熙言来了兴致,突然又聊回刚才的话题,
他眨眨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灯光下忽闪忽闪的。
“嗯。”林贝贝点点头,自然而然地接下去,仿佛两人的对话从未跑偏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她盯着不远处大片黑暗里的一点光晕,缓缓地开口道:“我比较喜欢古典文学,不怕你说我老气横秋,也不是我故作深沉,只是被历史选择并且保留下来的东西总是不会太差,我比较相信时间的眼光。”
林贝贝笑了起来,眼里忽然落满了星星,仿佛装下了整个宇宙。
“那你读过《红楼梦》吗?”
“看过,不过……”林贝贝话锋一转,眼神黯淡下去,仿佛整个宇宙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
只听她声音愤愤然,“现在百度百科的简介里但凡提到某个作家的个人生涯,一定得大写加粗地强调他们几岁几岁就读了《红楼梦》,完全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写。”
叶熙言看着林贝贝炸毛的样子是在太有趣了,故意跟她抬杠道:“我觉得读过《红楼梦》是很厉害啊,像我,一看到《红楼梦》这种大部头就敬而远之。”
林贝贝被叶熙言说得来劲了,反驳道:“既不需要提枪上阵手撕鬼子,也不需要磨破头皮绞尽脑汁的事情,哪厉害了?所以,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
“什么?”
“那些人小时候跟大观园里的那票痴男怨女一样,闲得慌!”
叶熙言呆了半秒,“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对林贝贝的高见深表叹服。然后他又接着问,“既然你不喜欢《红楼梦》,那你喜欢什么书?”
林贝贝又捡了一颗石子抛着玩,“谁说我不喜欢?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楼梦》,我只是不喜欢一些人拿《红楼梦》来标榜自己罢了。”
叶熙言忽然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那你呢?你喜欢什么?”林贝贝追问道,目光灼灼。
叶熙言被盯得眉心有点痒,伸手抚平了眉间的躁动,“我啊,我喜欢张国荣。”
林贝贝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一圈,似乎努力地在脑内的硬盘里搜索这个名字。
叶熙言看出了她的困窘,解释道:“是一个我很喜欢的明星,唱歌和演戏都堪称一流。”他顿了顿,又改口,“不对,他是艺术家。”
林贝贝吐吐舌头,“我不太关注娱乐新闻的,的确是有点落伍了。”她看得出来叶熙言很喜欢这个人,而自己居然孤陋寡闻到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喏。”叶熙言伸手递过来一个白色的耳机,“给你听听他的歌。”
林贝贝戴上耳机,一个温润沙哑的男声顺着耳机线缓缓地流进耳朵,带着岁月抹不掉的沧桑“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只一种。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就站在最光明的角落。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广袤无垠的夜空被包围在美妙的歌声里,随着高低起伏的旋律,斗转星移。夜空显得更加辽阔而深远,白色的光星星点点地散布在一大片深蓝中,仿佛华丽的绸缎上镶嵌了璀璨耀眼的施华洛世奇。
一曲终了,叶熙言摘下耳机,“在这种暗暗的地方听歌是不是更有感觉?”
“嗯。”林贝贝点点头,但说不上来为什么。
“因为在暗处,视觉感官会被屏蔽掉,这个时候,听觉就会变得特别敏感。”
林贝贝想了一想,好像是这么回事。
叶熙言自顾自地继续说道:“还有一个我特别喜欢的歌手,只不过,我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他就销声匿迹了。”
林贝贝看到叶熙言的眼里似乎笼罩了一层浓重的雾气,于是她没有继续追问。
两个人沉默了半晌,林贝贝突然想起上次叶熙言没头没尾的短信,开口问道:“上次,你说故事里的潘恩其实不值得同情,是什么意思?”
昏黄的灯光笼罩在叶熙言头上,温暖得似乎可以融化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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