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不是没有想过动用韦恩集团的力量去游说议员,去推动恢复死刑的提案。
去一劳永逸的解决那些让这座城市流过无数的鲜血与眼泪的家伙。
但是每当这时,他就会疑惑的问自己:这真的是人们所期待的正义还是仅仅是自己想要的正义?
——现实,就是这么无奈。——
而现在,布鲁斯从现有的资料上几乎已经可以看到了结局:
判决的结果会是防卫过当。
吊销少女的持/枪证件,判处六个月到一年的监/禁,视少女在法庭上的表现可能有缓刑,之后社区服务两百到三百个小时。
不过当然,在审判后自己会将这个企图用这种方式拯救哥谭的天真少女保释出来。
再问问芭芭拉(注2)有没有兴趣培养一个后辈,之后慢慢将她的极端思想改变,让她成为哥谭正义新的力量似乎也不错。
而庭审开始后,一切如其所料,控方律师固然一开始的切入点就是大打感情牌:
五对泪流满面的老人先后出来作证——证明他们的孩子是如何的孝顺与优秀,从小时候帮家里修建草坪到后来每天都记得带着家里的那条狗出去散步等等等等。
接着在陈词中,控方律师更是丝毫不讨论案情,也不去谈为什么他口中的“好人”深夜带枪躲在小巷的墙角是有什么企图,他只是拼命将问题向着劫匪是如何的友善如何的无辜上引。
“作为他们中普普通通的一员,我以查理现实为例。
我这里有警方提供的记录,证明查理先生在过去十年中,虽然曾经有九次因为抢劫被捕入狱,但是记录中,他没有那一次伤害了他抢劫的人reads;。
让我来给大家读一读这些受害人的口供吧:‘他说: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该接济一下穷人们了。’‘他说:你记得你上次给穷人施舍是什么时候吗?’……这样的口供还有很多。”
控方律师最后对着陪审团做出了这样的辩解,为了加强语气,他甚至拿出了五张劫匪们不知道拍摄于何时的照片——这些经过精挑细选的照片上,他们一个个看起来帅气十足积极阳光,根本很难想象这些人和以后的劫匪是同一人。
同时,他又指了指从他发言开始就一言不发脸上只剩下冷笑的唐雪凝,搞搞举起照片进行着对比:
“而在社区教堂中,我也找到了查理先生的捐款记录——他那样的经济条件都时刻没有忘记上帝,你们能相信他会伤害我们的被告——穿着重型防弹衣、带着三把枪、深夜游荡在小巷中还专门让人帮自己录像留下记录的唐小姐吗?
我更愿意相信,他是因为影像中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感受到了被告的威胁才会挥舞着手/枪,然后被无辜枪杀的。
大家都可以看到,到底谁更像是坏人!
相信诸位都会做出正确的判决!”
“首先,你口中的‘好人’查理不是九次,而是这十年间有二十一次案底——无非是除开那九次之外,都因为各种因素,缺少足够证据被无罪释放了而已——控方没说的那些之中,九次谋杀指控,两次行窃指控。
而且为什么‘只有’九次记录呢?因为其每次平均服刑时间十个月,也就是说,这位‘好人’一旦恢复自由身,两个月内就必然犯案,我们在排除其在各位超级罪犯手下的‘打工’时间——这个警方也有详细记录,我真的很难想象那位‘好人’哪里来的时间尊老爱幼?
另外你说的那个教堂捐款记录我恰巧也有,捐了七美分,并且当夜就伙同他人对教堂进行了盗窃,甚至将教堂十字架上镀的白银都通通刮走,他这位信徒表达自己虔诚的方式当真与众不同。”
与全程带节奏的控方律师不同,辩方律师一开始就直奔主题:
“至于我的当事人为什么全副武装游荡在无人小巷,我想说的是。
首先,游荡在小巷有什么错吗?
那里不是私人领地也不是军事禁区,为什么连深夜在小巷游荡会让控方律师觉得是疑点呢?
因为在哥谭这座城市的那些小巷中往往就潜伏着控方律师口中的那些无辜的、有爱的、但被生活所迫的‘好人’,所以在哥谭很少有人愿意走夜路,更不要说夜间走在小巷中。
那么同样基于这个道理,我的当事人需要全副武装才能走在这些小巷不是错误,而是我们所有哥谭人的耻辱!
现在,居然有人将这个耻辱认为是本案的‘疑点’,我从未没有……”
“我反对!辩方律师的陈诉与本案无关!”
仿佛刚刚狂打感情牌的不是自己一样,控方律师跳了出来。
“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不要涉及本案以外的内容!”
而很显然,他准确的把握住了这位法官的心态
——你都干掉对方了,怎么可能还是对方的错呢?
不过当法官的木槌重重落下时,布鲁斯总觉得那木槌是重重打在了自己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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