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土豆块、排骨和青虾多次翻炒至金黄色,便可以出锅了。
辣椒的爆香味儿混合着虾子的鲜香从锅中袅袅冒出,对于人的味蕾造成巨大的冲击,让人忍不住喷嚏连连,但又忍不住不去闻这个味道。
两大两小四个娃娃再次睁大了眼睛,金月宝这做排骨的法子完全颠覆了他们以往的认知,原来骨头除了炖竟然还可以用来炒吗?可是这,这上面的肉能嚼得烂?
“谁来尝尝。”
金月宝用筷子夹起一块排骨往前伸了伸,几个小娃面面相觑,不住的吞咽唾沫。
11.第 11 章
“二嫂,我来吧。”
沈香云看了看侄儿侄女们,主动上前尝试。今天这顿饭本来就是给她准备的送别饭,因此,大家都没有意见。
沈香云就着金月宝的筷子,将那不大的排骨囫囵吞进嘴里,只是瞬间,那鼻尖嗅到的香味就占满了整个口腔,含在嘴里,凭借着牙齿和舌头的配合,将肉一点点撕下来咽下,又狠狠的将骨髓中带着的香味一起吸收掉。
“鲜香麻辣有嚼劲,回味无穷……”
沈香云激动地说着,“二嫂,你做的菜这么好吃,我都舍不得走了。”
“哈哈,是吗?”
金月宝不以为意,其实这道菜排骨和虾过油炸香是最好不过了,只不过眼下的油剩的不多,她才改成多次翻炒,还真没想着能得到这么高的评价。
沈香云掷地有声地肯定,“当然!”
“好,那下次你回来我还给你做。”
金月宝被姑娘那一本正经地样子闹得哭笑不得,想着孩子们一定是太崇拜她了,才会觉得她不管怎么做都好吃。
一家人喜滋滋地围坐在正堂上吃饭,连带着对于马上就要到来的小别离都少了几分伤感。
院外,挡不住肉香浓郁!
王家的男人下了工,回家的路上瞧着各家各户升起的袅袅炊烟,只感觉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叫声又大了几分,待走到沈家院外的时候,猛吸一口气,只感觉这辈子都没闻过这么香的味道。
“沈家大媳妇不是跑了吗?这是谁在做饭,香云?”
王老爹禁不住问道,舔了舔干涩地嘴唇。
“管他谁做的。”
王老大闻着吃不着心里更烦躁,“赶紧回家吧,我这饿得都前胸贴后背了。”
“呵,你们不知道吧,这却是沈老二新娶的媳妇在做饭呢,连着好几天顿顿有肉香。”
这时候不远处正端着海碗蹲在门口吃饭的赵老三冒着酸气瞅了他们一眼,眼神里满是戏谑。
赵老三,是供销社专管割肉的屠夫,因为每次割肉的时候都抖一下手,把一斤的肥猪肉割成九两半,因此还得了个九两半的外号。
“不可能,前几天我还听说沈老二的媳妇闹着要跟他离婚呢,这会儿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照顾那几个没人要的娃?”还费心思做那么香的饭菜!
王老大心里不舒坦,但却知道事实应该是这样没错,毕竟沈香云就是一半大孩子,再厉害也不可能短时间内练就那么一手的好厨艺,让人闻着老远就口水直流。
“信不信由你!他家买那带骨肉还是我亲自剁的呢!”
赵老三轻蔑地瞪了几人一眼,转身闻着香气扒拉了两口饭。
原来是买的带骨头的肉啊,那能有多好吃?
王老大心里略微松了口气,天知道他刚刚听说沈家顿顿有肉吃的时候,多么震惊!早就知道沈家有钱,从那娶媳妇的排场上就能看出来,村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去了,听说上面还专门给他派了钱和票据,可就是这样他也没后悔给自家妹子退了亲。
但如果要是顿顿都能吃上肉,他还真要思考一下,家里是不是挡住了妹子的好时光哩。
“走吧,老大,你媳妇做好饭该等急了。”
王老爹不知道就这么短短的时间自家儿子竟然就脑补了这么多,只催促他尽快回去,休息好了下午还得上工,虽说女婿是副队长,可这越是干部亲属,那就越要避嫌,这个理儿就是这样。
一行人猛吸了两口肉味儿,内心复杂的回家了。
金月宝不知道自个儿就是正常做个饭也能引来别人这样那样的想法,不过就是知道了,想必也不会在意,这才哪跟哪她会做的多着呢!
饭后,把俩娃和小叔全权交代给赵兰芳照看,自己则拿了介绍信蹬着大梁车载着小姑往县里去。
车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袱,再加上那么高的横梁,看着就不容易摆弄。
不过好在现下这个身体虽然瘦削,但个头却不低,足有一米七,也就是这样,才能顺顺利利的跨过横梁骑上去。
“二嫂,我要上去了昂,你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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