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运蹬腿挣扎起来,双手胡乱抓着路德维希的手臂,试图把他的手掰开,可是那双手就像铁钳一般,根本无法掰动分毫。
“唔……呃……相……相思……救救……我……”常运断断续续地从齿缝间挤出求救。
相思迟疑了一下,但看到常运如此痛苦,想到常运以前对他的好,想到他们就在片刻之前还在温存,这江海市也许再也没有人会像常运一样用温柔的态度对待他了……相思心软了。
“你们不要这样,”相思咬牙道,“有、有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地说吗?”
路德维希却没理相思,他掐着常运的脖子往墙上一甩,只听“咚”的一声,常运的后脑勺磕在墙上,登时撞得他脑袋发晕,恶心想吐。
洛苏见状,有些心焦,这吓唬小受不算多大事,但杀了常运,可就要出大问题了。
他攥紧衣袖,刚想站起来,就被马隆一把拉回,马隆给洛苏递了一个坚定的眼神:“。”
洛苏将信将疑,他不觉得两个粗线条的剧情部书宠能在狗血世界里有什么作为……不对,路德维希是甜宠部的……甜宠部就更没用了。
路德维希保持单手捏住常运脖子的姿势,轻松地将他顶在墙上,道:“要么写请柬,要么死。”
事到如今,他也看清楚了,对这个常运来说,相思根本就没有那么重要。
就像洛苏说的,常运非常自私,能让他收下相思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喜欢相思,而是因为……他喜欢自己。
在妖魔界,像常运这样的人很多,只不过那些妖魔会很直白地表现出来,绝对不会装出深情的模样,来掩盖自己的自私,像是常运这样,装模作样久了,还真以为自己是个痴情种子的人,路德维希更是闻所未闻。
既然常运最爱的人是自己,那也简单,只要用他自己的性命来要挟,他一定会就范。
果然,僵持不过一会儿,常运被哀求说“我写、我写”。
路德维希松开手,将墨水笔和请柬递到他面前。
常运愁眉苦脸地接过两样东西,按在墙上,写了起来。
在他身后,洛苏面露惊讶之色,而马隆则毫不意外,得意洋洋地用胳膊肘顶了顶洛苏,嘚瑟道:“看吧,一定能行。”
那常运握着笔,硬着头皮,在新娘处写下了“相思”二字,他人品虽然不行,字却漂亮流利,一看就是有功底的。
墨水笔落在新郎那一栏时,常运却犹豫了。
他感受到身边利剑一般的目光,手背上的汗毛都紧张得竖起来,不行,他得想个法子……
“陆队长,这光线不好,我看不清楚,能不能到外面去……”常运吞吞吐吐道。
路德维希指着窗户:“那光线好,去那写。”
窗户是锁死的,锁头都锈住了,常运想翻窗逃跑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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