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将尽但方不到秋日,眼下不再炎热却又不至寒凉,此时赶路实在是最合适的天气。
司习笙便走便读:“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哎呀!”一位妇人的尖叫声传来,惊得司习笙从书本中抬起头,却见他自己的脚踩踏在一旁妇人脚面。
“对不住,实在对不住,小生未曾看清道路,踩到您的脚了……”司习笙急忙致歉。
“没看清?你那是没看清?我看你是压根没看!”那妇人怒道:“走路呢看甚的书!难不成当自己能考上状元?我呸!”
妇人骂咧咧的走了,剩下司习笙木然的张了张口,原地呆愣了一会儿,随后竟又是觉得那妇人说的不错,他不该在路上边走边读书,于是反手取下后背的箱笼,将那本《诗经》放入。
待重新背好了箱笼,司习笙才抬头望了望周围之景。他的面前便是高高的门楼,上面偌大的字写着:天水城。
“原来竟已到了天水城……”司习笙自己呢喃道,“天水城并不算大,按我眼下之速度,今日便可穿城而过,后一直朝向北方直上,便可在秋日前达京。”
司习笙紧了紧所背箱笼,步入天水城。
不过一座城门楼所隔,司习笙便觉天水比所路过的其他城都要湿润。步入天水城后迎面扑来的风便带有浓重的湿气,放眼望去四下竟是被河水环绕。
“此地地形巧妙,竟是被古河围成一座河中小城,气候湿润,土地肥沃,甚适宜居住。”
司习笙看了几眼便不再分神,而是专心赶路。至今日为止,司习笙离家已有半月。
司习笙生长在涸谷乡,爹娘都是粗人。因年年干旱,这里并不富足,就连苦耕一年所收的粮食,都只够自家食用,没法子用来换银子。虽是如此,但乡里不至贫苦,人们尚且能够自给自足。所以生长在涸谷乡里的孩童,大都有在田间嬉闹过的快乐年岁。可年少时司习笙过的并不算舒心...
在涸谷乡,乡里乡亲都如他的爹娘一样,皆是农活粗人,可是到了他这里,却活生生的变了样——司习笙没有黑黝黝的皮肤与干裂的嘴唇,他的皮肤极为干净白皙,嘴唇丰润从不见干皮;也不比做农活之人的五大三粗,他的身条纤细修长,就连脸孔都长得极为清秀:弯弯柳眉轻轻浅浅,鼻梁高挺鼻头却不大,嘴唇不厚反倒有些偏薄;乡间孩童都乐于奔跑玩耍,可他偏偏爱在家读不知在何处寻来的书本;就连乡里乡亲所穿的如何都洗不干净的粗布衣,穿在他的身上都极为干净,好似尘土向来不沾他身。
大抵是因此,从小司习笙便饱受欺凌。与他爹娘同岁的乡间叔伯倒是还好,顶多是闲言碎语几句;可是与他同龄之人,不仅不与他结交朋友,甚至都来欺负他:说他是文弱的小鬼儿,活不了大年岁,说像他这般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之人,活着就是浪费粮食;甚至有些力气大的,竟是抓起他的脚,将他悬挂在乡里的井口处。
然这一切,却在三年前,全数发生了改变。三年前,十七岁的司习笙在涸谷乡乡试中中了秀才。此消息传开,乡中大为震惊,乡里乡亲一改平日里嘲笑他之态,平日里冷落的门第,竟是时常被人围的水泄不通——乡间众人竟是将他当个传奇看了。爹娘也不再觉读书无用,不但不逼他去田间做活,反而是托人在城中买了许多书来供他读书习文。大抵是因此,同年司习笙在省城考中举子。
考中了举子就意味着司习笙可进京考进士,上京赶考进士,三年一次。若是不但得了进士又高中第一,那便是无人不知的状元。若是那般,司习笙一家便可脱离涸谷乡,从此鸡犬升天,飞黄腾达。遂从他考中举子后的三年,爹娘甚至连田地都弃之不耕,终日守着他,叫他好生读书。他也乐此不疲,三年来几乎无所出,每日饱读。
不知觉间,司习笙已经又走了两个时辰,方至城中处。眼下不禁又饿又累。停了下来弯腰喘气,却只闻饭香飘入鼻中。原本就饿,眼下是更饿了,于是不再弯腰喘气,直起身子寻方才飘出香气之地。
那引的他食欲难抑的香气原是不远处面铺所出,司习笙摸了摸肚子,瘪的都微微凹下去了些,又捏了捏腰间钱袋,比之肚子更瘪,瘪到不能再瘪了。
“只得用些饭了,往后不吃便可。”犹豫些许,还是在桌旁坐下,向卖面的大娘说道:“大娘,给我来份面,要最便宜的。”
“哎~好嘞,就来就来。”
司习笙报完饭原本是想要从箱笼中取书读的,只是眼下饥饿难捱,便也无所动作,只是静坐等面。
“公子,请问这里有人吗?”
有女子细侬软语传来,司习笙愣了愣,才发觉是有人与他说话,抬头望去,只见一舞象之年女子,婷婷而立于他面前。女子婀娜多姿,身段柔若无骨,眉宇间风华万千,灵动至极,仿若天上谪仙;她的皮肤极为白皙,比司习笙还要白上几分,不知是不是红裙所衬;她的长发散至腰间,明明是黑发,却隐约透着金灿灿的感觉。
司习笙只觉心中咯噔一下,竟是望着女子发呆起来。直至女子又问了他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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