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浪潮打来,低调的哗啦一声退下,随即又卷起更重的海潮味扑过来,又速疾退下,湿润的潮声打散了末末低幽的嗓音,萧香倾耳听了听,笑道:“我好像从没听你唱过歌呢,还挺有模有样的。”
“我会的多着呢。”末末眨眼。
“真的?跟谁学的?”他惊讶。
“我房东是音乐学校的老师,她有一副好嗓子,又弹得一手好琴,听她唱歌是种享受。偶尔我也给她唱唱民谣,她的职业道德不允许有人在她面前拉腔跑调,所以我就这么无意中被培养起来了。”末末不无得意,“我回来前一晚,还特地给她唱了《送别》,她非常喜欢,还说要教给她的学生。”
“她是要教中文呢还是法文呢?”萧香真担心好好的“长亭外,古道边”被译得面目全非,再来一个类似《三国演义》译成:ros——三个国王的罗曼史。
“她学了近两年的中文。”末末眯着眼想那位可爱的丽丝太太,唇角弯起,“我回来时特别不舍得她,上飞机的时候我还想着以后晚上听不到美妙的琴声了我怎么入睡、早上听不到她那声古怪的‘摸摸’我怎么出门呢?调节了好些日子我才习惯燕城夜晚与早晨同样的喧闹声。”
“那现在呢?习惯岛上的安静了么?”
“早就习惯了。随遇而安么。”末末往他柔软的脸颊上摸一把,调侃道:“学你的。”
“我有这样么?”萧香起身踢踢发麻的腿,似不经意的问:“花六经常上岛么?”
“不常。平均一个半月一次吧,每次呆个两三天。”
“你不想见他?”
“不太想。”末末佯装苦恼,“相比起来,我更乐于见你,或者安乐、娃娃。还好,明天我就能全部见着了。”
“安乐跟同学约了去打工,美其名曰社会实践,不来了。”
“不来也好。反正婚礼也没什么好玩的。他估计也不太想凑这热闹,还不如跟同学聊天做事来得有意思。其实我也不想,要不是正身在岛上,我一定会找借口赖掉这种婚宴,躺着发个呆都比它有趣。”
末末当初没经过这道仪式便直接跨入“人妻”行列,萧香一直不明白她心里是否在意过遗憾过,蹲到她旁边,轻声问:“末末,你以前有憧憬过自己的婚礼么?”
“有过。但是是很久以前了,我都忘了它的内容了。”轻吁一气,又怀念似的笑道:“我还想过很多其他的呢。比如没出去时,我觉得隔壁大学的男生很帅很活力,谈恋爱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法国时,我觉得隔壁那个留着一头半长发的高大英俊的每天早晨雷打不动坚持晨跑的男人很有男人味,想象他要是我丈夫应该不错,我们可以生养两个孩子,周末一起开车出游野餐;回来后,我认识你,觉得很精致很温驯,养着会很贴心。”
“我是宠物么!”萧香好笑。
“你是。”末末十分认真十分肯定的说,“我觉得没人比你更适合当宠物,也没人比你能更完美的当好宠物了。”
“感觉你是在说‘二奶’。”萧香气堵。
“那个不入流的形容不配跟宠物比。”末末望着他那张在月色下洁白无暇的脸,意味深长的笑,“香,我要是养得起你,早就毫不犹豫的把你豢养起来了。可惜,我养不起,只能为你祈祷其他良主了。”
“没人养我,我自己养自己。”
“没人养才怪呢。安乐都愿意养你呢。”末末咯咯笑,“再过几年等娃娃大了,他也会要养你的。你没听见他经常说‘萧哥哥我长得很快的你等等我’么?几岁大的孩子呀就存这种心思了,以后还了得?”
“……”萧香想到那个可爱的小家伙,面上浮出微笑。
闲聊了一会儿,萧香扶末末起来走动,两人沿着潮湿的沙滩慢步,时而闲聊几句,此起彼伏的海潮声在空寂的介质里了回响,显得空寂却又安宁。
走了约五十米后,两人又按原路返回来,却在近原地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两男一女的外来者入侵了:穿着高帮布鞋、短裙的时髦女孩儿此时正坐在末末的石块儿上,左右两边分别立着两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其中之一就是花家老六——花瑜,末末的丈夫。
五个人无言相望,半晌,末末笑盈盈道:“花瑜,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很早。”花瑜言简意赅,扫了他们一眼便将那女孩儿拉起来,大步走近,扶着她过去坐好,蹲在她跟前软言细语询问胎儿及她的情况。
末末垂眼望他,耐心的一一告之。
act 12
萧香站在几步外,琢磨着眼前这对看似感情融洽的夫妻,他不了解花瑜,只觉得他太年轻,态度有时候很高深莫测让人琢磨不透,身边形形色色的花样男女也很多,虽然不一定跟他有牵扯不清的关系,但看来有心人眼中,还是不太放心。
“香,你站那么远做什么?过来一点。”待萧香走近,她又温笑道:“花瑜,不跟我们介绍一下你的朋友么?”
“你不认识我了?”女孩儿扬声高叫,转到她面前居高临下的望着她,眼神睥睨。
末末上下打量他,半晌后才不好意思的摇头:“抱歉,我这人爱忘事。我们见过了?在哪儿?你贵姓?”
“哈!”女孩儿仰头嗤一声笑,朦胧月下犹现精致妆容的脸蛋凑到她面前,一字一顿道:“看清楚了,你怎么可能会忘了我?别装了,再装只会让人更讨厌你而已,虚伪的女人。”
末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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