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轩想了很多,结果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拌好的蒸茄子、炒豇豆还有炒空心菜,最中间有一个小碗,碗里放着红烧肉,如果没有意外,这碗红烧肉就是他专属的,爷爷带过来给他的!
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五十多岁,人还很健朗,他年轻的时候就会杀猪,几年前揣着几把刀就到镇上弄了个肉摊子开始卖肉,如今干这行的人不多,他赚的比两个儿子还多不说,家里也时常能吃上肉了,不过,肉吃的最多的,绝对是朱云轩。
朱阿大有两子一女,长子朱成功,也就是朱云轩的大伯,他农活干的很好,可是因为是老大一直帮家里干活的缘故没上学也没学什么手艺,除了干田里的活,就是偶尔帮人做小工每天赚个七八块钱。
朱成功的妻子朱秋月的母亲叫冯仙,在纺织厂上班,干活勤快,可惜的是她他性子直生的又是女儿还不肯再生,所以一直都被自己的婆婆朱云轩的奶奶不待见。
次子朱成才,也就是朱云轩的父亲,他跟人学了修自行车和摩托车,摆了个小摊子,虽然赚的也不多,但比自己大哥好多了,姜月秀做裁缝赚的也许跟自己大嫂差不多,而且她只有一个孩子,各种花销也少了。
最后,就是小女儿朱成英了,她也在纺织厂上班,生了一个女儿,在乡下头胎是女儿可以再生一胎,不过她女儿还小,不曾再度生育。
孙辈里只有朱云轩一个男孩,可想而知朱云轩有多受宠!
因为朱云
轩的爷爷还健壮,所以朱家还未分家,当初,他爸和他大伯差不多是一个时期结婚的,朱云轩的爷爷就在村里批了地基,建了开着六间屋子的两层楼,两个儿子一人两间,而他们夫妻两个和当时未出嫁朱成英住了中间的两间。
最初的时候,大伙儿一块在中间的屋子里吃饭,可是朱云轩的奶奶脾气异常古怪,对儿媳妇非常挑剔,朱云轩的大伯母受不了了,就坚持分开吃饭,这会儿各吃各的倒也相安无事,不过,朱云轩的爷爷因为卖肉的缘故,伙食总是最好的,朱云轩的奶奶从来不给朱秋月吃一块肉,却天天会弄点好菜拿个小碗装了给朱云轩。
比如这会儿,朱云轩就有红烧肉可以吃。
红烧肉是猪的肋条肉,也就是常说的五花肉,非常油腻,朱云轩才看到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轩轩,把肉吃了,也要多吃点菜知道吗?”姜月秀开口,把三道素菜里,朱云轩唯一会吃几口的茄子端到他面前。
自己小时候,好像确实异常挑食……朱云轩看了看那三块红烧肉,却一点胃口也没有,这时候的乡下,普通人家一个月也才能吃上一回肉,他要不是自己的爷爷卖肉,估计也没肉能吃,可是现在的他六岁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二十六岁的灵魂,也许是小时候肉吃多了,长大了的他爱吃素菜,就算吃肉也只吃瘦肉……
“妈妈!我今天吃青菜,这肉给你吃!”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朱云轩忍不住心里一酸。
跟家人断了联系以后,朱秋月曾经用手机拍了一些家里的照片给他看,那时候的母亲,头发都半白了……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
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
“妈妈,我跟你一起去送饭!”朱云轩看到姜月秀从隔壁的奶奶那里拿了同样的一个饭盒一个杯子,然后跨上了自行车,马上开口。
朱成才白天一整天在镇上,朱阿大也一样,中午都是姜月秀送饭的。
明明母亲骑得很稳,坐在后座上,朱云轩却觉得非常不适应,自行车在小路上骑着,确实很颠簸。
如今的文德镇,跟后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的店更没有那么多的人,朱云轩来到菜场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帮人补自行车轮胎的父亲。
朱成才没有租店面,而是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整个人弄得脏兮兮的。
曾经的朱云轩在小的时候,很为父母的工作自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赚的钱比乡下的其他人多多了,现在却觉得有些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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