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如果我们不曾遇见,就不会有那么多故事,也不会有那么多爱恨情仇。但是后来,发现我错了,我和他,他和她,我和他们,早就命中注定了。
我叫程橙,出生在军人世家,我的妈妈是军区大院的护士长,我的爸爸是一名出色的尉。
从小就备受宠爱的我,是军区大院里所有调皮捣蛋鬼的头头,但是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也是我此生最大的软肋。
“橙橙,回家吃饭啦…;”妈妈的声音从军区大院里传来。袅袅炊烟升起,欢快的锅碗瓢盆声音,人间烟火和谐的不像样。而谁又能想到此后的荒凉。
军区大院的孩子父母大多都是军人,平日里孩子们都是一起读书,打闹,不分男女玩的很开心。
我作为混世魔王经常带着他们爬树摘果,身总有来历不明的泥巴。
而他,和所有孩子不一样。我喜欢他叫小哥哥,他的名字叫向溯,大我五岁。
在我还是襁褓的娃娃时,他已经读书了。精通钢琴,小提琴,经常穿着白衬衫,干净好像神祗。天果然是不公平的,那么优秀的人儿,还长得无可挑剔,天好像把所有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完美的不像话。
正是这个人,贯穿了我整个青春,不,是此生。
我带着孩子们回去吃饭的时候,他正好放学回家。还是简单的白衬衫,向妈妈把它洗的很干净,烫的很平整,还散发着淡淡的芬香。
那天的阳光正好,斑驳的树影好像都偏心他,打在他身的影子都那么好看。
我冲过去抱住他,脏脏的手在他衣服留下一个印记。他笑着抱起我说,“你这个小花猫,待会阿姨回去又要说你了。”他笑起来眼睛好像有光,一脸宠溺,而年幼的我早就醉在这温柔中。
妈妈看到我回来了,还赖在向溯的身,笑着说,小向,就是你宠坏她了。橙橙,快下来自己走,向哥哥课都很累了。我不情不愿的从他身下来,嘴里还嘟囔着要去小哥哥家吃饭。
因为都在一个大院里,住的也很近。妈妈经常要加班,我也经常在向家住。向妈妈只生了向溯一个孩子,向爸爸和我爸爸是好战友。
虽然向爸爸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但是对我却很温和。向妈妈是个温婉的江南女子,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好看。
向家还养了一只狗,取名扑扑,它总是见人喜欢扑过来。我喜欢向家,更喜欢向溯。
学了的我,每天放学都喜欢去向家看他练琴。这个时候的我是最安静的,向溯弹着我听不懂的乐曲,却让我着迷。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风平浪静的过去,但是平静中往往充满变故。已经高中的我,他已经是大学生了。
他考进了最好的大学,他选择从医。曾经弹琴的手,现在操着手术刀。但他是向溯啊,无所不能的向溯。他的光环没有随着时间消退,反而更加耀眼。
少女情怀总是诗,在这些时间里我也在慢慢成长,变漂亮,变优秀。曾经的假小子开始留长发。所有人都惊讶于我的变化。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看到有一个长发飘飘的学姐给向溯递情书。
我开始慢慢懂得,我对向溯的感情,那是爱。不是喜欢,也不是好感。
了大学的向溯变得很忙,他很少回家,我能见到他的机会微乎其微。
我把他的大学名字小心翼翼的贴在我的课桌,我想要到达和他一样的高度,足以配他。当初一起长大的军区大院的孩子们,许多都已经搬家了。只剩下我们铁三角,白瑶瑶和陆嘉柒。瑶瑶是我们当中最理智的一个,也是许多男生心目中的高冷女神。她有着自己独有的骄傲,偏偏和我打成一团。
小柒的爸妈都转业了,开始经商,成为空中飞人,乐观如他,经常笑呵呵,对我很照顾,他身边经常有一群心心眼的女生,都是他的追随者。
在我的青春,他们是我最亲爱的朋友,给予我许多的温暖。
在那个手机还不算普及的年代,我和小哥哥就是靠着书信的往来。
就如诗中所说,以前书信很慢,一生也只够爱一人。小哥哥了解我的脾性,知道我爱玩,他每次信里都会嘱托我让我认真学习。
我每次总会回他,你要等我。你要等我,等我长大,等我足够优秀,等我大胆的说出我爱你。后来的学习越来越紧张,信写的也少了。院子的叶子绿了又黄了,扫叶子的大爷背也越来越弯了。
我的高三,悄无声息的来了。
高三,在这个痛苦的时期,我因为学习压力太重,不可抑制的生病了。药里面的激素,让我发胖。
小哥哥放假回来了,我躲在房间里不敢见他。他来找我,我也总是找借口不见他。每天听到他骑着自行车出门,我才透过窗帘悄悄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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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妈妈提出让向溯给我补习时,虽然嘴是拒绝的,但是心里却很雀跃。
开始补习的那天,我翻了好久的衣柜,曾经好看的碎花洋群,如今却都穿不了。
我挫败的穿了最普通的运动服。天知道我那会多难过,一个女孩的自卑好像一下子就出来了。我抱着书来到大榕树下,这棵树面还刻了我和他的名字,假装我们在一起的样子。
小哥哥没有变,反而更帅气了。我僵硬的笑着和他打招呼,小哥哥,好久不见。其实每天都见,只是他不知道而已。小哥哥笑着向我招手,小橙,过来吧啊,又不是不认识我。
是了,他叫我小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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