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顾言廷,并不是后者多优秀出类拔萃,而是在当年的摆摊少年心里,水洗到发皱的白衬衫,正好是自己可以攀到的高度,而穿白衬衫的人,也正对了自己的眼缘。
虽然如今看来,这眼缘有些造孽了些,竟然费劲了几年的功夫,最后折腾的俩人双双疲惫不已,连分手都不得安生。
夜风裹着水面上轻微的腥味慢慢的打了个旋儿,唐易又愣了一会儿神,各路感觉才开始慢慢恢复。他搓了搓脸,想起来今晚还是住在周昊的套房内,自己又没带钥匙,身份证和钱包也都落在了酒店了,不由的叹了口气。
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跑在路上的出租车不多,窜来窜去的摩的倒是有,但是却也不知道为什么,远远的看他一眼,就溜边走了。
唐易捏捏眉心,四处打量了一下,想着不行找个网吧之类的通宵一晚,总比回去打搅别人睡觉的好。一抬头,才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黑色的车。
驾驶座上的男人用手撑着头,见他看过来,招了招手。
竟然是周昊。
唐易在桥这边愣了好一会儿,才匆匆找了个斑马线走了过去。
周昊好整以暇的等在车里,等唐易恍惚的过来了,才笑着打了个招呼,“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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