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看看沈思桌上光可鉴人的空盘盏,又看看沈思大步流星走出门去的背影,一个个心头不免疑惑更胜。独独晋王心里倒生出了些许欣慰看来那黑小子对本王品性优劣还是介怀的,这倒未尝不是件好事。
胡不喜一直垂手立在晋王身侧,见沈思旁若无人地昂首离去,他忍不住弯腰凑到晋王耳边小声挑唆道:“这沈公子也太过傲慢了一些,简直不把人放在眼里,还当咱们晋王府是市井大街不成?莫不如老奴带人去教教他什么叫做规矩……”
晋王不以为意地挑挑长眉,慢悠悠说道:“一种鸟儿一个养法。燕雀就关在笼子里头调|教几样杂耍,鹩哥就得绑了爪子拴在架子上乖乖学舌,至于鹫鹰嘛,当然得放上天了……”
在晋王爷眼里,所谓风华绝代,可不是空长张漂亮脸孔就够了的。好比眼前这些男人们,整日坐在后堂患得患失,为了争宠不择手段,这样的气度何言风华?一个个不知有国,不知有民,眼中无山河壮阔,心中无大志宏图,这样的胸襟又如何绝代?
可叹小皇帝竟以为他卫律真会喜欢那种堪比闺阁女儿的男子,还屡屡费尽心机将那样的“可人儿”送到他身边,借以监视他、算计他。而他又不能不表现得恩宠有加疼爱非常,否则皇帝又怎么会轻易相信他借机传去迷惑人的假消息呢?敌人派来了伪装成绵羊的猎犬,就把喂了毒药的野鸡主动送到对方嘴里去,正所谓将计就计,借力打力。
胡不喜越琢磨晋王这话越不对劲儿,赶紧假模假式地在自己脸上轻轻扇了一巴掌:“呦,正是鹫鹰,正是鹫鹰,老奴这两颗眼珠子真真该抠下来当石子儿垫桌子腿了,怎么就有眼不识金镶玉呢!”
每每看到胡不喜这副不知羞耻的模样,晋王总会忍俊不禁。胡不喜是真小人,惯于贪小耍诈,却又耍得并不高明,他一举一动暗藏了怎样的心思,自然逃不过晋王的眼睛。所以晋王才会明知其阴损不良却照旧将其留在身边,只为了看他每日丑态百出,借以解闷逗趣罢了。
“又错了,又错了,看来你这眼珠子要抠两遍了。”晋王哈哈大笑,“这一块不是金镶玉,这一块是石中玉!”
从酒宴大堂出来,沈思在一名侍女的引领下回去了住处。那是一幢位于王府角落的僻静小院,和其他几位“义子”所居的亭台楼阁相比,略显寒酸了一些,好在沈思对此并不在意。
整个院落青砖铺地,东南角种着数株寒梅,西面是一排兵器架子,上头刀枪剑戟一应俱全。沈思暗自点头,这倒是个每日晨起练功的绝佳处所。
正房左右三间贯通,并未隔断。进了门便见一张花梨木桌案摆在当中,上头陈设着简单的笔墨纸砚,案后的架子摆满各色书册,《吴子》、《六韬》、《尉缭子》、《司马法》,俱是他日常翻阅的兵法典籍。架旁墙上并排挂着一把铜制大黄弓和一柄他用惯了的三尺青锋剑。
书架左侧是一扇巨大的水墨屏风,上头绘着“塞外秋霜图”,疾风劲草,马蹄如飞,笔触磅礴大气畅快淋漓。绕过屏风便是卧房了,打眼望去一素到底,从被褥软枕到罗帐帘笼,皆是粗布缝制,既无纹绣也无饰品,竟与他在军中所用毫无二致。
面前一切都让沈思惊讶不已,若不是孤身离开的晋原,他还真以为是哪位家人帮他归置出了如此合乎心意的住处呢。
“沈公子,可还满意吗?”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上了年纪的和缓女声,沈思急忙回头去看,只见对方大约四十岁上下,面容圆润富态,举止从容端庄,身侧还跟着两名同样清丽可亲的侍女。
一愣神的功夫,先前带路的侍女已然屈膝行礼道:“奴婢参见王妃。”
沈思闻言赶紧上前见礼,却被晋王妃及时伸手扶住了。王妃挥开左右,轻声细语地笑着说道:“前几日王爷提前着了人快马加鞭赶回府里,托我替他新认下的义子收拾个住处,还细细讲明了如何装饰如何陈设。我虽按照王爷的要求一一置办妥了,却不免有些担心,怕自己哪里会错了意,否则岂有给客人住在这种地方的道理?今日看你神色还算满意,我也就放心了。”
沈思闻言不觉一愣,没想到如此合乎心意的住处竟是晋王提早安排下的,两人相识不过几日光景,晋王竟已对他了解至此,一时间难免叫人感概万千。
静默片刻,沈思回过神来,向晋王妃躬身致谢道:“多谢夫人厚爱,您身份尊贵,又是长辈,还要劳烦您费心操持这些,沈思心里着实过意不去。”
晋王妃慈爱地笑笑,拉着他到桌边坐定,似家常闲谈般说道:“沈公子不必多礼。这一次多亏你领兵解围,王爷才能成功获救。你是王爷的恩人,自然也是我的恩人。我所做这些琐碎小事和救命之恩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方才我与王爷见面,听他讲起你天降奇兵大败叛军的场面,真是钦佩不已。说起来,你这行事作风倒使我想起一个人来……”
“哦?”沈思禁不住好奇,“哪一位?”
晋王妃眉目微微眯起:“那人……就是从前的晋王爷,也是一样的胆大包天,剑走偏锋……”
沈思惊讶地张大嘴巴,一时间忘记什么敬与不敬了:“夫人所说的晋王爷,可是晚辈所知那位晋王爷?”
“人总是会变的,若非那时……唉,算了。”王妃无奈地轻摇了摇头,笑容透着几分艰涩,“你可知这里的人都长着几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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