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这个,孟池朗就有一肚子话可以吐苦水,“怎么可能!你不知道我这两天酒喝得比水还多,我老爸看来是打定主意一定要我给他败坏公司去了,要是他知道我背着他干这种事,我都不敢想象他会把握怎么样,你说到时候他会不会拿皮带或电线抽我……”
话题至此又回到了往日的顺其自然,等到进了住处的地下停车场时,袋子里的小吃食已经被孟池朗一一光顾过了。
他赶紧表示自己来拿东西,趁机把打开的盒子都扣整齐。赵凌宇将他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心里软成一片,率先下车,绕到他那边帮他开了车门。
晚餐是在孟池朗家里吃的,因为在路上吃了不少零碎的东西,孟池朗的战斗力大大降低,一碗粥吃不过一半就停了。
赵凌宇却像是饿的狠了,很快解决了自己的那一份,又自然地伸手将他剩下的一半吃光,孟池朗都没觉得让对方吃自己剩下的有什么奇怪,而是不放过任何机会地取笑他:“你是到非洲出差去了吧?跟没见过吃的似得。”
等两人饱足后又在沙发上聊了会儿,等到窗外夜色深沉,赵凌宇才问出口:今天那个人是谁,不是你女朋友么?
问这话时,赵凌宇的表情没变还是那样的柔和,倒不是这么几个小时的缓冲他已经说服了自己不再去介意那些他没能参与的孟池朗的生活中遇到的那些人,而是孟池朗之前的表现他很清楚孟池朗对那个女人没意思,没必要让自己草木皆兵。
孟池朗却是暗暗松了口气,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断定赵凌宇一定会问这样的问题,现在听了仿佛自己终于等到了机会把彼此之间这个无形的疙瘩除掉似的,甚至有着解脱了的错觉。
他对赵凌宇道:“说来话长,她叫安娜,是我在黎城求学时候的校友,同时也是我导师的外孙女。我们交往过一段时间,不过我觉得彼此不合适,所以提出分手。不过你也看到了,我们在这一点上还没达到共识。”
他头疼地揉了揉额头,“都已经分手两年了,你说她怎么还不放过我啊,虽然我承认我魅力很大,可是……饶了我吧。”
赵凌宇看着他,没作回应,等他的下文。
孟池朗见他没接话,砸吧了下嘴,又接着道:“我觉得我们不适合还不仅仅是性格问题,还有观念上的差距。你能想象,每一次约会的结尾都要到床上度过么?我不知道是她的身体不够吸引我,还是我本人不喜欢这方面女生比我还主动,那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他这话绝无夸张,他是真的受不了安娜在某些方面的热情,虽然那是国外的风气,自己没什么资格评定什么,可至少于他本人而言,像今天这种纠缠着自己,不顾自己的意愿扑上来吻自己,要用身体挽留住一个男人的心或是证明自己的魅力,这种观点他是实在无法认同。
或许这和自爱与否无关,但孟池朗就是欣赏不起来,也促成了分手的必然。
都是男人,孟池朗也不觉得这个话题尴尬,和赵凌宇说话时他整个人又尤其放松,此时是把拖鞋踢开了,盘腿坐在沙发上,一手抱着一个抱枕,一手撑在沙发被上虚握着拳抵着侧脸看着赵凌宇,颇有感慨地说道:
“果然我还是比较适合国内的女生。她们懂得欲擒故纵,也可以进退有度,至少我认为矜持和暧.昧是恋爱里不可或缺的艺术。国外的女生就是太独立也太有个性了,让人很没成就感。”
说到这儿,他顿了下,把抱着的抱枕往沙发背上一放,侧过身靠在上头道:“我是不是挺传统的,而且……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大男子主义。”
赵凌宇抿着唇,还是没动静。
他都不知道自己听着孟池朗说起自己曾经恋爱的经历该是怎样的一幅表情去应对。
孟池朗是个不折不扣的直男,这一点也构成了他们前世最大的矛盾。自己得到他的手段不光彩,他的性格有那么要强,而自己又不能放过他,这就注定了两人之后的生活和平不了。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见赵凌宇心不在焉,孟池朗不满地用脚踢了踢他。
赵凌宇反射性地抓住了他的脚,手掌覆在他脚背上,微微用力。他熟悉他身体的每个部位,但重生后这么久还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碰触过他手以外的地方,不由得有些心荡神驰。孟池朗的肌肤细腻,很白,依稀可见纤细的血管,指甲圆润光亮泛着浅色的粉,在他手里显得有些娇小,异常可爱。
如果孟池朗知道他这样的评价,非得一枕头拍死他不可!
他是身高182的正常男人啊!什么叫小巧可爱!妈蛋了,你敢把你195的身高长出的大手拿开用正常数据验证一下他的脚小巧在哪儿了!
孟池朗往回缩了缩,被赵凌宇抓着不放,他正瞪眼呢,那人却似乎突然间心情又好了起来,手指在他脚背上划着:
我在听。
孟池朗赶紧将脚缩了回来,不知为什么心跳有些躁动,他转移了视线往边上一飘而过,又极力自然地忽略了这个细节,对赵凌宇道:“诶,我说了这么多,你都不想和我分享一下你的恋爱经历?”
见赵凌宇只看着自己没有动静,孟池朗伸脚又是一下,哼声道:“说话!”
哪想脚丫子再度沦落贼手!
孟池朗在踢到赵凌宇大腿上时就直觉不对了,可还没等他收回脚,赵凌宇就已经快了他一步。现在他是想后悔都来不及了,想让他
喜欢[重生]无言之爱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