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小说草稿70几万字,完本估计500万字,,那么长,,怎么可能一开始就很精彩的,,主角也要慢慢发展嘛,,,一开始就能指挥作战,,不到两三天就有后宫。这样看去;很爽但是有些人写到后期就写不下去,,本小说后期很精彩,主角也会有后宫,慢慢看吧!各位亲,,小说后期将有解饭军进入y南作战,,还可以看到第一滴血1中兰博在y南作战时期的场景,请各位期待哦,,小说跟新不快,,,请谅解。,,,,,
武山猫扶着受伤的部下快速地奔跑在树林里,那些该死的美国鬼子火力竟然这么强大,单单只是几架飞机就让他们牺牲了不少同志,自从参加军队以后,吴山猫自认从来没吃过这样打的亏。
只是打伤了一名敌人就遭遇了这么大的袭击,那狂风暴雨般的子弹和火箭弹差点让他们死在哪里。阿叔,再坚持一会我们马上到家了,只要回到家那些医生马上就能治好你的。吴山猫说的家自然指的是游击队的宿营地。
看着痛苦难耐的部下,山猫黑着脸对身边的传令兵吩咐道:今晚休息不许再发动袭击,明晚上再做打算,不听命令的军法处置。
有了友军的支援后,罗兰丝终于可以躺下睡觉了,在草草地吃下一个肉罐头后,他们睡到了下午13点才起来,罗兰丝是中午12点21分起来的,他比手下那帮二百五起早了半小时,因为在那个时间段还可以吃午餐,尽管吃的是残羹剩饭和冷掉的汤水,总好过起晚后面对洗好的餐具。
下午无所事事的罗兰丝还例行检查了一下友军的工作,这批友军隶属ny第2轻型步兵师第三旅,手上的武器竟然多数是1卡宾枪可是个好东西,子弹8发是少了点,但这枪重量比m14轻多了,射程远,精度也不错。
罗兰丝本来想拿钱换掉他手上的m14步枪,可对方说什么也不同意,就算给钱也不行,在和对方争吵了几句后罗兰丝放弃了这个想法,等以后有条件再解决这个问题吧!
尽管知道美军以后会换装m16这样的好枪,可距离换枪还得等上差不多两年,因为要等到美军进入丛林后才会发现m14步枪的缺点,至于是那个时间段触发的这件事,罗兰丝已经不记得了,毕竟他穿越的时间也不短了。
这天晚上没有了游击队的捣蛋,罗兰丝终于睡了个好觉,接连五天时间再没有一个游击队来营地捣蛋,公路的施工速度终于可以加快了,在第七天这条泥巴路终于修好了,所有的大坑小坑都填上了石子和泥土,不但吉普车装甲车能过,就连拖拉的火炮都能上路了,只不过火炮每经过一次都要维修一次,毕竟105毫米榴弹炮重量可不轻。
路修好后罗兰丝他们部队的下一战是打通和连接南市港和大门港,并阻止同盟军的反攻和参透。
到达前面的小镇后,美军修建了2处炮兵阵地,在指挥部下令开火后,飞机和大炮又开始发言了。
感受着地面传来的震动,罗兰丝躺在大树下一边喝着听装可口可乐一边拿着葵扇乘凉,远处的小镇在飞机大炮的打击下不停地冒着黑烟,这次进攻不用他们做主力了,因为前几天支援的ny士兵太多了,所以美军这回只做督战队就可以了。
只要打过这个镇子就可以轻松地进入大门港,大门港的下一个港口东江港那就更好打了,听侦察机反馈的报告称,只要在大门港建立150毫米炮兵阵地,就可以把东江港港口边所有的船只送进海底。
如果东江港港口的船只跑出来怎么办?这好说!美国海军的航空母舰可不是吃素的,只要飞到天上两个架次就可以把问题迎刃而解。
经过一整天的炮击,晚上20点18分,ny军队顺利地攻下了小镇,值得注意的是,小镇上的抵抗非常轻微,怎么说呢?
就好像和一帮驻守在城镇的警察交火一样,进攻进行得太顺利引起了罗兰丝的怀疑,可怀疑又无法解决任何问题,毕竟他只是个普通的士兵。
攻下小镇后的美军趁着夜色继续进攻了垂手可得的大门港,美军和ny军队以为有一番战斗,可呼叫飞机轰炸了一次后,所有防守的by同盟军都举手投降了,经过清点在飞机袭击中死亡13人,重伤5人,轻伤61人,俘虏97人,这么好的战果让所有人都兴奋不已,在押送完所有敌人后,所有参加战斗的ny士兵和美军督战队开始欢呼庆祝起来,他们拿出一箱箱美酒和美食原地开始享受起来,所有人都在欢呼着胜利的喜悦,所有人都在认为明天的战斗都将是简单轻松的。
同盟军根本不禁打,你看他们的军队在我们的进攻下一触即溃,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了你害怕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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