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自北方来,裹挟了一路冰冷刺骨的寒意,在街巷间萦绕不去。
“爹,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带给阿兄的?”
凌端用一双带着淡淡药香的小手将面前的包袱利索的打了个结,然后不耐烦的侧过脸,问道。
“把我的心意捎给他就行。”
凌审言正忙着烫酒,闻言连头也懒得抬一下,很是敷衍的说道。
“心意?”
凌端冷哼了一声。
别的不说,她光是缝制裘衣、夹袄、**靴等物事,就足足花了大半月的时间。米娅儿虽不精于此道,但也买了本觉玄大师手抄的佛经回来,顺带还腌了只油光发亮的肥羊腿,再配上岑六郎送来的一堆上好陈酿,让她不禁想起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诗句。
“而你这些天干了什么?把羊腿烤着吃了仍嫌不够,还把酒也喝得差不多了!你还能再无耻一些吗……”
“能。”
凌审言打断了她的埋怨,理直气壮的回答道:“依我说啊,你纯粹是多此一举。益州是块富得流油的好地儿,随处都能买到吃的、用的、穿的,犯不着昼夜赶工,再千里迢迢的托人带过去。”
然后自得道:“我就不一样了。我要捎给他的,是一颗滚烫的慈父之心,看着虽轻,实则重逾千斤,寄托了我满腔的情怀,绝非是你这种头发长见识短的小丫头能理解的。”
“呸!”
凌端虽气得不轻,但也知道自家的爹是个旁人越跟他抬杠,他就越发来劲的德行,于是便懒得多说什么,直接啐了他一口,便抱起了包袱,扬长而去。
“为什么非得挑我这个老人家的刺啊?”
凌审言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道:“吴娘子不也一样,平日里表现得情意绵绵的,一到这个时候,却什么东西也没有备下。还有那个郑元郎,算起来已经有一个多月没露面了,也不知是不是在青楼赖了账,被人给打得起不来床了……”
说着说着,他忽然神情一凝。
吴娘子似是也有一段时间没有露面了。
粗略的一算,也是一个多月。
难不成,这两个人是勾搭成奸、暗度陈仓去了?
不会吧?
……
……
益州,城内。
“他娘的,是哪个王八蛋在骂我?”
郑元郎在接连打了两三个喷嚏后,愤愤说道。
话音刚落,他便想起了仍立在自己身畔、神色莫测的某个人,顿时噤若寒蝉,小心翼翼的往一旁挪了挪,“我可没有说你。”
接着又讪笑了两声,“就凭咱俩这些年的交情,你也舍不得骂我的,对不对?”
“你知道的,我向来不喜欢骂人。”
凌准将指节掰得‘咔咔’作响,咬牙道:“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揍人。”
“有话好好说,别冲动。”
若是真动起手来,郑元郎未必不是凌准的对手,但眼下他心里有鬼,在气势上便矮了一大截。
“她又不是卷铺盖跑回长安了,只是在城内随便的走走晃晃,你至于这般着慌么,就像自家男人被别的小妖精拐跑了的怨妇似的!”
他竭力想挽回自己的气势,便自以为很机智的打了个比方,微讽道。
“你怎么知道她想走?我都不知道!你凭什么就知道!她到底去哪儿了?少废话了,快说!”
谁知凌准一听,却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立刻用一只手揪着他的领子,另一只手大力的捏住了他的肩胛骨,边死命的摇晃着,边咬牙切齿的怒斥道。
“你他娘的是吃错药了吧!”
郑元郎顿感一阵恶寒。
对方的表情、动作和语气,竟是颇具了几分怨妇的风韵,令人不忍直视。
“好了,我说……我说!”
他本想出言嘲笑对方几句的,但眼见路人投来的异样目光越来越多,登时蔫了下来,“其实,我也是靠猜的。”
在凌准找来粥铺前,她便和他相看两厌,隐有去意了,无奈被吃白食一事所困,不得脱身,便无耻的将主意打到了他的头上,想让他在粥铺里做一整天的洗碗小工。
“然后,你来了。”
“你一来,她似乎就不太想走了。”
郑元郎撇了撇嘴。
“真是同人不同命啊。明明我生得比你英俊七分,潇洒十分,但她对着我的时候,那叫一个心黑手狠,等换成了你,立刻就变了一副脸孔。”
她断然是舍不得让凌准去洗碗的,于是就跑去当了回江湖骗子,不仅骗了顿丰盛的白食,还拐了个沉甸甸的钱袋回来。
“后来,她突然直勾勾的盯着我的绝世美颜发呆……啊呸!是盯着我面前空了的碗盘发呆。”
郑元郎做惯了在夜色中杀人的勾当,对周围的异动是极为敏锐的。
当时连凌准都能注意到她的不对劲,更何况是他?
“我不像你那么蠢,居然会大喇喇的问出来。”
他略有些得意的一笑,“作为一个成熟睿智、温柔体贴的男人,越是遇着这种情形,就越是该放机灵点儿,以顺着她的意思来为最妙。”
于是他信口胡诌了小娘子们‘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舒服’的鬼话,成功的调虎离山。
“许娘子,你如果有事,就先走吧。”
在此过程中,他没有多问她一句话,沉默稳重到了极点。
“你是没看到,当时她瞧着我的眼神,是充满了景仰和膜拜的,就好像……在看一个伟人?”
为了照顾到凌准的感受,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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