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真是个纠结的小孩。
陈又跟其他人打了招呼,就自己一个人往别苑走,在半路上看到了少年,像是无意间撞见,又似是在那里等着他。
俩人都没说话,只是从城东走到城西,再从城西走到城北,把江城走了一遍,最后回到别苑。
陈又走累了,他靠着一棵树喘气,一时没留神,就把脑子里想的东西说了出来,“我一开始还以为你喜欢春桃来着。”
陈末冷笑,“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随便就喜欢谁?”
陈又很委屈,“我什么时候随便喜欢谁了?”
陈末的语气低冷,“胡家那个不就是?”
“他不……”
陈又的眼珠子一转,煞有其事的说,“对啊,我是挺喜欢他的,要不是他,这十五年我早闷死了。”
他在心里补充,只是哥们的喜欢。
说完了,陈又就留意少年的脸色,本来就难看,现在更是没法看了。
陈末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字字清晰,带着不知名的恨意,“你的喜欢说变就变,何曾有过真心?”
陈又呆住了。
这话说的,直接把我的路封住了啊,我除了在里面打转,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见男人不说话,陈末偏过头,盯着远处的一株野花,声音里没有什么起伏,也没有什么温度,像是在念着早就准备好的一句话,“听说你与那胡少爷已经谈婚论嫁了,相信不久便会成亲。”
说着,他就把手伸进领口里面,用力将脖子里的玉拽下来扔过去,“春桃已经走了,这是他的那一份。”
陈又看少年脖子上的红色勒痕,真下得去手,他捡起地上的玉,还是温热的,保管的倒是挺好,一点没磕到,“你把玉拿回去,我不会跟胡少爷成亲的。”
陈末猝然逼近,低头咬在男人的唇上。
第102章 我做了楼主(13)
少年那一下用了很大的力道,陈又的嘴巴直接就出血了。
他疼的嘶了声,伸手在对方的胸前一推,挺像是小妻子被大丈夫欺负了,在发无关痛痒的小脾气。
陈末把人的后脑勺扣住,又欺上去,这次没再咬了,只是把出来的血一点点搜刮进肚。
陈又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年,哎,这么近距离的仔细瞅瞅,睫毛好长好翘啊,皮肤也好。
年轻就是不一样。
难怪挺多人喜欢小鲜||肉的。
喜欢快穿之我快死了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