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秀秀!”李元吉拔拳就要打柴绍。
李世民算是大概明白了,这一行人都是乔装改扮赶路,所以才会打听不出任何消息。现在这世道,年轻力壮的男人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无异于自寻死路,唯有扮老弱妇孺,才能逃出生天。柴绍是扮成老家人,那么李建成和李元吉是扮什么?
“小丫头片子那么野蛮,小心以后嫁不出去。”柴绍一边躲,一边还嘴贱,“应该学学你娘……”
难道说李建成和李元吉都是扮女装?李元吉穿男装的样子都是惨不忍睹,要是扮女装,想想都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不过李建成要是扮女装……李世民的头脑中灵光乍现。
“世民,有没有看到过一个穿蓝衣服的女人?”柴绍一边招架,一边还有空cha嘴,“千载难逢的美景啊。女人的衣服穿起来麻烦,脱起来也麻烦,现在赶过去,或许还看得到,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空谷幽兰”就是一身水蓝色的衣裙,果然是……李世民忙不迭打听李建成住在哪间房。
柴绍毫不犹豫地把内兄卖了,看见李世民摩拳擦掌,才假惺惺地加了一句:“你还真的去?小心被你哥哥打出来。”
“如此美色当前,如果不去偷个香窃个玉,岂不辜负了fēng_liú年少?嫂子,今晚哥哥借我。”
“唉……”郑蕙兰刚要出声,李世民已经跑得人影都没了,“真是,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像个小孩一样黏人。”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珪媚总觉得李世民说“偷个香窃个玉”,好像不是开玩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明珠
人的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扮了几个月女人,李建成居然已经习惯了“白清儿”的角色,回到房间以后也没急着换衣服,只是细细端详单雄信送给他的发簪。
朴素的老银发簪造型十分简单,只在簪头做成含苞欲放的莲花,暗哑的光泽和缝隙中的黑色沉淀像是在诉说一个古老的故事,让这件首饰带上了别样的风情,就像美人迟暮,青春美貌早已离她而去,却因为阅历的增加而酝酿出另一种美丽。第一眼看到这个簪子,李建成就想到李世民。
不知道这件古物曾经属于哪位美人,带着些什么样的故事,但是它的年岁不会比红莲和白鲤相爱的时间更久,它的故事不会比他们的更传奇。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这份爱就像美酒,越是经过岁月的洗礼,就越是甘醇甜美,时间让这份爱把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变成彼此身体的一部分,越是朝夕相处,就越是离不开彼此。
整整两年没见面了,好不容易等到李渊在晋阳做好一切准备,逃亡路上还在瓦岗寨费了那么多时间,要不是顾忌自己还要保护妻儿老母,李建成恨不得立刻纵马赶去晋阳见心上人。可是离开了瓦岗寨,他还得耐着性子继续扮演“白清儿”,陪单雄信逛街,在街上邂逅了这枚老银簪。
李建成看到这枚簪子,才想起他和红莲已经相爱了三辈子、数千年,却从来不曾送过对方一件定情信物。受德为比干建了鹿台,结果他自己落了西王母的口实,还得经受轮回之苦;刘彻有一枚双龙璧,却还没来得及送出手,就和霍去病天人永隔;这辈子两人成了兄弟,但是以后要平定天下,难免还是聚少离多,就像这难耐的两年,李建成连个可以用来思念李世民的定情物都没有。这枚充满沧桑感的老银簪像是专门为他们量身定做的定情信物一样,李建成一眼就喜欢上了它,只是因为造型有些女气,似乎不太适合用来送给男人,稍一犹豫,这枚簪子就成了单雄信送给“白清儿”的定情物。
他要是知道“白清儿”其实是个男人,应该会气得吐血吧?其实单雄信是个很理想的武将,有情有义,武艺也不错,性格一根肠子通到底,不用费心思琢磨,但是又不像程咬金那么蠢,只是认死理。只要能得到他的爱戴,他就会为主人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单雄信在瓦岗寨诸将中的威信很高。
瓦岗寨的领头人原本是翟让,后来李密来了,翟让见李密才华出众,把首领的位置让给李密。想不到李密有些文韬武略,却是个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还没平定天下,就忙着卸磨杀驴,回头就杀了一手提拔他的恩人翟让。如今瓦岗诸将依然奉李密为皇帝,只是因为他还有点治国的小才能,对他的为人却是十分不屑,除了忠心不二的王伯当以外,其他武将都是把单雄信当成真正的领袖,如果不是整个瓦岗寨懂得治国之道的只有李密和王伯当,只怕他们早就把李密扫地出门。更不用说单雄信的妹妹是罗成的夫人,又对秦琼有恩,而程咬金向来是秦琼的跟屁虫,如果能把单雄信争取过来,就不怕下面的几员猛将不跟着投降。可惜李渊不会做人,白白得罪了这么一位好汉,如果单雄信不肯放下杀兄之仇,那么也不能留他活口。只是杀了单雄信以后,怎么再把罗成、秦琼、程咬金争取过来呢?
仔细想了想,李建成不禁失笑。他在担心什么?如果这些猛将都是和和气气地投降李家,肯定都是归到李建成名下。上辈子第一次上战场,李建成就知道自己作为领袖的魅力,任何人跟着他的时间长了,都会成为他忠心不二的手下。要是这些人才都归到他麾下,以后不论他用什么办法把继承权让给李世民,这些人都不会愿意乖乖地为李世民效力。要让他们效忠李世民,李建成就必须扮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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