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臻冷笑:“你打她主意我弄死你。”
程颖往她看了一眼。
刘恬笑嘻嘻的:“哟,原来还真是‘那种’客人啊?得亏这一款不是我的菜,否则即使你弄死我,我也要上。”转头对程颖说道:“小姑娘,来,姐姐给你化个妆试试。”说着就从那件肥大得过分的哈伦裤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包包,招手:“过来。”
程颖摇头:“不必了,谢谢。”
刘恬啧了一声:“一般人求着我给她化个妆我还不愿意呢。还从来没有人在这种事情上拒绝过我刘恬。”
程颖怔愣了一下:“你是刘恬?”
“算你识货。来吧。”继续招手。
程颖仿佛受到某种魔力吸引,如梦似幻地走过来,端坐在沙发上。
谢臻皱着眉头看刘恬往外掏化妆品。小后妈的皮肤好,基本不用什么底妆,只稍微提亮一下就好。再描了描眉,又施了些唇彩。
傅粉、描眉,淡晕胭脂点绛唇。淡妆三部曲完成以后,刘恬退开几步,像陶艺大师打量自己作品似的瞅了几眼,赞叹似的啧了一声,再做个咔嚓按快门的姿势,朝谢臻挑了挑眉头:“给你金屋藏娇的这个妹子拍张硬照,不用修图,传上去,一篇通告就成型了——四千年一遇的美女,竟然是她?”
☆、第14章
谢臻心中一动。自己确实是去玩票的没有错。
不过小后妈貌似生活里有一项很严重的资金缺口。所以才各种奋不顾身,甚至不惜嫁给自己那坑爹。
刘某人的帮助对于她来说可有可无,但是对于小后妈呢?
刘恬见她抱着双臂在一旁发呆,推了她一把,“怎么样,姐也给你化一个妆吧?”
谢臻嗤了一声:“我这张脸,哪有那样的好福气。”指指程颖,“倒是我藏娇的这位妹子,她要作为歌手出道,你看有几分胜算?”
程颖再次看了她一眼,静静的,没有反驳。
看来她还真有此意。
刘恬朝她望了一望:“就像你说的,是块没有经过雕琢的璞玉。作为花瓶出道管够,作为歌手的话,来,先嚎一嗓子我听听。”
“哪能在这嚎啊。”谢臻翻个白眼,“去房间,我来弹伴奏。”
刘恬摇头:“你懂个什么,清唱才是最考验功力的。要唱就在这唱。不唱就拉倒。”
谢臻还怕小后妈不适应被人这么颐指气使的,谁知面对她时那么凶巴巴的小后妈,竟然半分脾气也没有地站起来,张嘴就唱。唱的还是最近大街小巷里颇为流行的一首金曲《年轮》。
“圆圈勾勒成指纹/印在我的嘴唇/回忆苦涩的吻痕/是树根/春去秋来的茂盛/却遮住了黄昏/寒夜剩我一个人/等清晨/世间最毒的仇恨/是有缘却无分/可惜你从未心疼/我的笨……”
双手背在身后,像个最乖巧的学生那样,半垂着眼眸轻轻唱,轻轻唱。
谢臻突然还想喝点酒。
至少,和小后妈又多了一个共同点,两个人都喜欢抒情类型的歌手,抒情式的歌。
其实,她这也是在往自己脸上贴金罢了,强行与小后妈扯上关系,属于痴汉行为的一种。她忘了自己青春年少那会儿干过的脑残事:听重金属摇滚催眠。她只不过是个兴趣爱好广泛的人,东射一枪,西放一炮,不小心某个领域与程颖重合一部分,就傻乐。
一曲还未唱完,刘恬就打个手势叫暂停。
程颖住了口,有些愣愣地望着她。
谢臻撸袖子:“你什么意思?难道唱得不好?”
刘恬一派老干部指点江山的姿势:“倒不是唱得不好。声线条件不错,气息把控也过关,到舞台上衬着新鲜能圈粉。但我估计你不是创作型歌手吧?”
程颖摇摇头:“当然不是。”
“这就对了。不是创作型,只捡别人的剩饭吃,残羹冷炙吃得了一时,吃不了一世,作为歌手的生命是很短暂的。除非你找到愿意为你谱曲填词的专属团队,否则我建议你还是带着影视那一挂一起吧。影视歌三栖,偶尔唱唱歌,把中心放在影视上。毕竟,你外形条件确实没得说。”刘恬摊手,耸肩。
谢臻在一旁沉默地听着,知道刘恬说的是事实,虽然话很难听,但是字字句句都是金玉良言。看一眼小后妈的脸色,也看不出什么波澜来,只听她道:“知道了。多谢指点。”
刘恬笑嘻嘻的:“别怪我说话直接哈,想吃娱乐圈那碗饭,没那么容易的。”
程颖点头:“是。”
谢臻想摸摸小后妈的头,被她躲开了。
于是转脸和刘恬说:“这是我学姐,她也和我一样,要参加我们学校音乐院主办的那个什么歌唱比赛啦,前三名可以签约花容娱乐公司。你今下午就指点她一下,到时候她签约成功了,你就做她的经纪人,到时候再怎么包装可不都遂你的心意了么?”
刘恬咦了一声:“什么鬼?原来是你的竞争对手啊,你竟然舍得让本大爷当她的参谋?那假如她第三你第四,你冤不冤?”
谢臻耸了耸肩:“我无所谓的啊,你知道我不靠这个吃饭。我不还是建筑系的,以后可以去工地搬砖。”
刘恬噗地一声,揽了程颖的肩,“既然这样,那我的重点培养对象就变成这一位了,还没自我介绍呢,妹子?”
谢臻先淡淡一笑:“三秒之内你那爪子不拿下来。”不说下半句。
刘恬一直都是个识时务的人,不动声色将爪子拿下来。
程颖一本正经地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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