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九摇头。
轻轻的闭上眼,丽玛小姐异常潇洒的转身,黑发散乱飞扬如瀑,她蓦然回首,脸上绽放出绝美的笑容:“因为,它忘记了原来的颜色呀!”
丽玛小姐微昂首,将乱发抚回耳后,然后迈着轻盈的脚步朝前方飞奔,她眼中闪动着耀眼的光芒,寂静的小巷中回荡着她坚定的话语:“我,丽玛·戈比·宇智波·日向·揍敌客·j·不败·东方·月夜冷雪紫樱冰梦,绝不会向命运屈服,我的人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苍天弃吾,吾宁成——”
她器宇轩昂的发表着慷慨宣言,对宫九傲然一笑,就在再度回头时,随着“碰——”的一声巨响,她的最后一个字卡在喉咙里,转化成一声凄厉的嚎叫,继而消失无声。
很是悲剧的她没有看到,黑暗中有一堵墙横在前方。在她的额头与前方的墙面亲密接触后,丽玛小姐感受到额头流淌而下的股股鲜血,洒下了几滴热泪,唇边挂上一丝浅浅的微笑,意识逐渐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之中。
——你知道,血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因为……我的大姨(哗——)来了呀。
被晾在一边良久的宫九缓步走到血泊中的丽玛小姐前方一米处。月色悄悄潜入,猩红中的女子安静的倒在那里,黑发被血所沾染遮住了她奇特的面孔。
“呵,呵呵,真是个有趣的女人……”男人蹲□,饶有兴趣的用手指挑起散下的一丝发,血色绕着他的手指蜿蜒滴落,他哼笑一声,背对着斜月站起身来。“没想到,随那个女人的意来到这里,竟然真的遇上了一只可爱的小宠物。”宫九眼中厌恶神色一闪而逝,很快涌上些许笑意。宫九一手捂住双眼大笑起来,身子轻微的颤抖着。半晌过后,身体不再颤抖,望着地上昏迷的女子,舌尖悄然探出,扫过了干涩的唇,他的嘴角向上勾起,吐出的几声颤抖音线的轻笑,被袭袭吹来的风吹散不闻。
作者有话要说:泪奔——
☆、湿父请收我为徒
叶孤城坐在客栈二楼靠窗边的位置,透过窗俯视着其下形形□的来往行人,繁华盛世下,人民安居乐业,安逸自得,在这尘世中只为油盐酱醋奔波,如此平淡的生活,却令很多人向往不已。忽有所感,他想,如果没有那本书,如果没有来到这里,如果没有玛(哗——)苏,也许此时,白云城主仍然独自守在海外孤城中,也就不会遇见那些人?
他摇头,抛去杂多胡思乱想,在脑中整理这些日来的经历,期间时有某些尴尬的场面忽然想起,连带着那人严肃的脸不断闪现,叶孤城狠狠将冒出的画面打碎,轻咳一声又是一脸严肃的冷峻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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