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颇有些赧然,不想今日失了冷静,还让一个初出茅庐的人来提醒自己这一点。他熟门熟路地找到百花楼里的茶水倒上,就着烧饼吃起来的时候,突然又怔住了。
熟悉的味道。
陆小凤吃遍大江南北,他的品味自然是非同一般的,而在烧饼一道上,最让他解馋的就是平城西门那位老大爷烤的烧饼。金黄焦脆,外表也和别的烧饼没什么不同,但内里涂的那层老大爷家里祖传的酱料,却是别家都模仿不得的。
这一路上朝着百花楼而来,的确经过了那老大爷的烧饼摊,彼时陆小凤心中记挂着花满楼的安危,只是下意识顿了顿就策马埋头狂奔,却没想到这微小的动作,也被白弦记在眼里,并且还记挂着他没有吃饭,买了下来。
陆小凤简直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得说不出话来。有些人就是这个样子,别人打他骂他鄙视他的时候,他活蹦乱跳一张嘴说个不停;别人真的掏心掏肺对他好,他反而连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了。
概因他在人世看得实在太多,任何打击都不能摧垮他,但一点点温情,或许就会让他沦陷。浪子何为?天大地大,处处流离处处家,无碍生死,不理污暇,我自随性江湖,哪管他人看法?笑骂不平事,泪洒兄弟情。——不过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夜晚的风送来似是栀子的香气,但一千朵栀子又怎及得上友谊的芬芳?
——陆小凤可以没有酒,没有女人,没有银子,却不能没有朋友。
——人都是需要朋友的。
——而陆小凤如今就有了一个好朋友。
——有这样的好朋友在身边,天大地大,任是虎穴龙潭,何处不可去得?
陆小凤心情好了起来。他心情一好,就想唱歌。转念之间,便以茶代酒,一手在桌子上敲着节拍,走腔走调地大声唱了起来:“野花芳草,寂寞关山道。野花芳草,寂寞关山道……”就这两句,被他拖长了翻来覆去,反反复复。
作为圣子,要有宽广的心胸。
白弦柔柔一笑,姿态优雅地行至一朵幽蓝的小花前,俯首低语:“小一,咬他。”
“嗷——”陆小凤把整个人都包在了帘子里:“有蜜蜂啊啊啊——”
红衣少年拍了拍手让金色的小虫回来,眯起眼饶有兴致:“你怕蜜蜂?”
陆小凤从帘子里探出头瞧了瞧情况,凑过来搭上他的肩膀:“这是蛊?我听人说,金色的蛊虫,是极为难得极上品的蛊……”胖胖的蛊虫在饲养人的手心里舒展了身躯,玉色的身躯泛着一层金光,不知怎的,看来竟有些娇憨。
白弦轻飘飘道:“别转移话题。”
陆小凤又想摸胡须了。天下闻名的陆小凤当然不会怕一只小小的蜜蜂,他怕的是百花楼的蜜蜂。
就像热爱着所有的花儿一样,花满楼也热爱着所有的生命。这其中,自然包括了能够给花儿们传播花粉的蜜蜂。自从一只这样勤劳的小东西发现了百花楼以来,就呼朋引伴地叫来了一大批,而蜜蜂并不是一种会主动攻击人的生物,花满楼也是一贯的温柔恬淡,自然和这些小生灵们相处和谐。
直到陆小凤再一次来到百花楼。
那一日,陆小凤如往常一般戳着某一朵在阳光下绽放身姿的花,不期然戳到了什么别的东西,立刻被狠狠蛰了一口……这件事的结果是他名满江湖的两根手指肿了一根,加上被花满楼无视了长达三天之久——那只以为他是敌人的蜜蜂在蛰了他以后就顺应种族的命运死去了,这显然让花满楼很伤感。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好玩——”白弦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和陆小凤相处这几天,他的每一个举动都像是经过精雕细琢的,美则美矣,却是少了一分真实,如今这样毫不顾忌地大笑,仪态虽不甚规整,胜在酣畅淋漓,自有一股天然荟萃之美,像是蒙尘珍珠终放光华,千年莲子终化莲花,直逼人心。
陆小凤怔了一怔,立刻抗议起来:“喂喂,我这么惨痛的经历到你这里就只有‘好玩’两个字吗?”他夸张地拖长了音调:“你这个没良心的——”
这自然又惹来一阵笑闹。
间隙之中,白弦模糊想到,真没想到朋友是这么好玩的东西!所以大长老才说要“出门
靠朋友”吗?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一直没有被蜜蜂蛰到过,但是年糕其实很怕蜜蜂的了
不像我乡下的表哥他们,捉一袋子蜜蜂玩什么的,太凶残了>_<
☆、白姑娘vs丹凤公主
心思一静,理智回归,加上吃饱喝足,陆小凤觉得自己的智商已经回到了正常水准。他稍稍推断,心里已经有了几分线索,因而在看到几个熟人的时候仍是泰然自若的。
深蓝缎子一般的天幕上,散着点点的繁星。百花楼地处僻静之所,周围并无几户人家,渺渺夜色中,小楼上的几盏灯火,并不足以照亮稍远的黑暗。所幸,星光温柔。这本是个温柔的夜,只可惜偏偏有些虫子来闹事。
白弦已闻到一股花香。不是如同百花楼中百花汇集那种清淡悠远的花香,而是浓郁的、简直有些刺鼻的花香。他皱了皱眉,记下一笔。
借着淡淡的星光,陆小凤已可以瞧见一辆漆黑得发亮的马车,由一匹漆黑得发亮的马拉着,以一种缓慢而庄重的步子缓缓行来。车夫是柳余恨,车侧的是萧秋雨和独孤方。
陆小凤依旧在喝茶,不动如山。他在等着他们先开口。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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