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做了芳菲楼老板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规模砸钱打广告, 发传单的, 贴广告的, 口耳相传的……
一番广告轰炸下来,芳菲楼的生意一飞冲天,直接秒掉了洛水楼!对
蒹葭苍苍, 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 在水一方。
有美人的地方总惹男人向往,何况是有很多美人的地方。
每到傍晚,只要在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只为坐听一曲花魁恋瑾年的清雅琴音。
今晚的芳菲楼,尤其热闹, 因为又到了恋瑾年的良宵夜。
熟悉芳菲楼的人都知道:恋瑾年并不是天天接客的。大多数时候,她只是远远坐在高台上抚琴。只除了,每个月的十五。这一夜,便是所谓的“良宵夜”。这种殊荣,是花魁的矜贵。
也有人说,这正是步云菲的高明之处,只因她洞悉了男人的心思——越无法轻易得到的,越会拼命去求。
不管是刻意,还是偶然,这规矩确实让全城的男人都对这个花魁充满好奇,每至良宵夜,必有无数人涌进在水一方。而恋瑾年的身价,也已到了普通百姓不敢想象的地步,甚至盖过了蓉楼的朱歌。
“三百两!”
“三百五十两!”
“五百两!”
“八百两!”
楼下争相叫价,热闹非凡。
“哼。”楼上,昭月看着下面闹哄哄的人群,冷笑而过。
“月姨,等等我。”蓉儿跟了上去,边走边不时好奇地往下看。
进了卧室,蓉儿给昭月倒上一杯茶:“月姨,您不舒服吗?”
“没有。”昭月接过茶杯,淡淡道。
“那您刚刚怎么急着走,下面好热闹呢,您都不看。”小姑娘对刚刚的热闹场面显然看得意犹未尽。
“有什么好看?”昭月不屑道。自己当年的风头,未必输给如今的恋瑾年呢。
蓉儿小孩心性,自然听不懂昭月语里的不屑,她还是沉醉在刚才的场景里:“恋瑾年姐姐真美啊,当花魁好了不起呢。”
“有什么了不起?”昭月冷笑,“不过是青春饭罢了,这花魁的风光,还能撑得几年?”
“几年?不会吧,我看恋瑾年姐姐还是很美呢。”
“再美又怎样?总会有更年轻更美的来取代她。”昭月叹道,“且不说还有个朱歌和她分庭抗礼,就算素素和莺歌这两个丫头,都不会久居人下。看吧,恋瑾年之后有素素,素素之后有莺歌……我们芳菲楼,不缺花魁。”
“是哦,素素姐姐和莺歌姐姐也很美……对了,月姨,听说您之前也是花魁呀?”说起花魁的更替,蓉儿想起上次赋姨说过,月姨也曾是在水一方的花魁。
昭月轻“嗯”一声,算是承认。
“真的?太了不起了!”蓉儿雀跃起来。没想到跟自己朝夕相处最亲的人,就是昔日的花魁。
“月姨,怎么做花魁呀?”蓉儿的好奇心立刻像一坛酒拍开了封口时四溢的酒香,挡都挡不住。
“什么怎么做花魁?”昭月哭笑不得。
“就是……就是你做花魁的时候,怎么站呀,怎么坐呀,怎么笑、怎么说话、怎么吃饭、怎么喝水呀?”
被她一连串的问题问倒,昭月掩嘴笑:“不就是像我这样坐着站着,吃饭喝水了!”
“是哦,我问得好傻哦。”蓉儿也掩嘴笑。
昭月一愣。
眼前的蓉儿,掩嘴的动作,跟自己如出一辙。
你做花魁的时候怎么站呀,怎么坐呀,怎么笑、怎么说话、怎么吃饭、怎么喝水呀?
不就是像我这样坐着站着,吃饭喝水了!
“蓉儿,茶太烫了,你帮我吹吹吧。”
“嗯。”蓉儿接过茶杯,左手轻轻托着,右手翘起兰花指,拈起茶盖,轻轻吹着,一边吹,一边微微左右晃着脑袋,头上的珠花微微颤动,如蝴蝶轻轻振动翅膀。
昭月僵立当场。蓉儿的动作,和自己一模一样!
她开始认真打量蓉儿:浓密的头发,黑亮如墨云;清秀齐整的眉毛下,竟是难得的一双桃花眼;她的皮肤还青涩,脸蛋也还带着婴儿般的圆润,但轮廓隐隐就是鹅蛋脸。昭月上前,用手比量融儿的五官,居然恰恰符合“三庭五眼”的完美标准!
这个丫头,居然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步云菲啊步云菲,你真厉害,连过气的花魁都能如此利用!
是啊,花魁有花魁的姿态,化在骨子里,那是女人极致的风情。
天生丽质固然会让人多看几眼,但真正能让男人疯狂的,却是女子的风情,那是难以言说的魅力,让男人心动、沉迷。
“蓉儿,你今后就跟月姨一起住吧,记得手脚勤快些,好好服侍月姨。”收留蓉儿的那天,步云菲在偏厅看了这个女孩很久,然后唤昭月过去,做了这样的安排。
“蓉儿,你也会成为花魁的。”说完这话,昭月走出门去,“我去你宫赋姨那转转。”
蓉儿愣楞看着她依旧摇曳的身影,一脸茫然。
☆、第119章 那一夜
是的, 有着丰富穿越经验的步云菲, 在这个世界里很快随遇而安, 并且打探萧冷玉的下落。
很快,便打探到玉为骨的准确位置。
是的,她已经看过原著。
这个故事里, 女主自然是萧冷玉。而男主,毫无疑问, 是皇上。
萧冷玉当然不是一般的烟花女子,而是出身贵胄。她的父亲, 是护国大将军, 一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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