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我掀桌子啊?”
木森觉得自己是个悲剧,不过是在树下躲个雨,就被一个雷劈到了蛮荒。人家穿越不是贵胄王侯,就是富商巨贾,还一大堆的金手指。到自己这里,不仅没有金手指不说,而且环境恶劣,朝不保夕,说起来简直都是泪。
木森穿越的地方是枯木部落,是人族的下等部落,在它之上,还有人族中等部落、人族高等部落和人族主城。在这个世界,除了人族外,还有血族、仙族、骨族……等诸多种族。但木森一直认为人族是最牛逼的种族,没有之一。这倒不是因为他人族的身份,而是因为人族敢跟百族单挑。是的,一个种族单挑成百上千的种族,就问你溜不溜!
可是有些事情说起来豪迈绚丽,但背地里都是鲜血和热泪。百族一直想断绝人族传承,让人族重新成为百族的血食。为了抵御百族侵入,近些年来,百族和人族交界处烽火连天、小战不绝、大战不断,每时每刻都有人受伤和死去。
除了边界外,人族腹地也不太平。不断有百族潜入搞风搞雨,甚至几个高等部落都被他们偷袭血洗。总之,这个世界混乱的一塌糊涂。
望天,不会是想让我拯救世界吧?可是我没有附带这个技能啊。或者说,这一切都是一场梦,醒来大家还是好朋友。
于是,木森闭了三十二次眼,据说这是一个神奇的数字。
然而……然并卵啊!
依然是蛮荒,依然是枯木部落。
木森摊手看了看手心,很想骂声‘妈卖批’。但是认真思考了一下,骂人似乎没太大用处,这是弱者的表现。于是他默默捡起了一块石头,“嗖”的一声给扔上了天空。
这世界,能动手的就尽量不要动嘴。
“谁砸我?”
就在木森回想自己刚刚动作是否帅气潇洒的时候,一声怒吼从远至近传来。
要完!
木森觉得一定是出门前忘了看黄历,否则怎么会倒霉到这个地步。喝水塞牙缝,出门踩狗屎,扔块石头都能砸住部落首领。这运气,我就问还有谁?
三十六计中,只有‘走’才是上计,所以木森准备开溜。不溜难道还陪首领喝个茶聊聊人生吗?
“小森!”
听到这个声音,正在蹑手蹑脚准备风紧扯呼的木森浑身一僵,心中无数匹羊驼呼啸而过,尊敬的首领大人,你是飞过来的吗?
“木奎叔,你咋来了呢?”
好汉不吃眼前亏,木森决定笑脸相迎。他轻轻转过身来,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双眼微眯,原本俊朗的外表竟然活生生被他展现出下贱的味道。
“唉……”
看到木森这个德行,原本怒气冲冲的木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这孩子啥都好,就是太惫懒了。这么好的天赋,却不思进取。在修炼的时候为了偷懒,竟然连十二指肠黏膜防御机制减弱这种听都没听过的病都给搬出来了。要不是当时把他一顿胖揍,他还指不准出什么幺蛾子呢。
“一千组基础刀法练了吗?”
自从发现木森的天赋其实很好后,木奎就为他量身订做了一套修炼标准,修炼量是同龄人的两倍。练不完?呵呵,你见过砂锅大的拳头吗?
听到一千组基础刀法,木森忽然有种哔了狗的感觉。一入侯门深似海,一练刀法悔终生。
蛮荒的孩子力气大,三四岁就开始在部落战士的教导下开始习武。在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学一些简单的吐纳之术和打熬气力的基数拳脚。等到七八岁的时候,孩子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喜好来选择兵器。原来木森是打算选择剑的,毕竟作为兵器中的君子,剑不仅长得符合自己的审美观,用起来也是潇洒到不行不行。
但人生不如意者十之**,木森想到了所有可能,就是没想到枯木部落压根就没有剑这种兵器,更不用说与之配套的功法了。木森一脸认真地问部落战士:“部落为什么没有剑?”,部落战士也一脸认真的回答:“剑太难学,而且所需要的功法太过高深。部落太小,没有相应的功法,也就没有剑了。
人生就是如此艰难,无奈之下,木森只得选择了刀,既然用不了君子剑,那就用霸王刀吧。
但万万没想到,这是一切悲剧的根源。还记得那天夕阳下的奔跑,是我逝去的青春。不,是我逝去的自由。那日,朝霞满天,有飞鸟越过炊烟袅袅的部落,看门的凶兽偶尔传来吠叫,忙碌了一天的人们说笑着归家吃饭,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啊。
直到……
“咦,小森练的是回风刀法吗?”
“怎么可能,回风刀法今天才教给他们。”
“天啊!竟然真的是回风刀法,小森已经入门了。”
……
简单的几句对话,就掀开了木森悲惨生活的帷幕。蛮荒功法分为天、地、玄、黄四阶,每阶又分高、中、低三等。像枯木部落这样的下等部落,最高等级的功法也不过是黄阶高等。玄阶功法,在中等部落可见。地阶功法,在高等部落可见。天阶功法则在主城可见。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一些门派、战团,甚至散修也握有大量高阶功法。在蛮荒,修炼者对功法的掌握程度被划分为四级,最先是入门、其次是熟练、第三是入微,最后是大成。
虽说回风刀法只是黄阶低等,但只用了一天时间便把它炼至入门。这不是天才是什么?于是整个枯木部落沸腾了,首领木奎当晚便焚香祭祀先祖,感谢列祖列宗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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