琰说,“可是喜欢这两个字却是不讲道理的。求之不得,却不得不求。因为再锋利的剑,也斩不断相思,再冠冕堂皇的谎言,也骗不过自己。”
对那个人的喜欢就在他的灵魂里疯长,杀不死。怎么杀也不肯死。
可是他又无法对那个人说。只是多看一眼那个人便是心满意足了,他又怎么敢行差踏错,让自己万劫不复。
他只有把他的喜欢锁起来,一道又一道,锁成一个密不透风的茧。
他觉得自己已经锁得足够严实,假装得足够好。直到春末一个响雷,惊醒了懵懵懂懂的他。
顾尊和段茹定亲的消息传来。
他终于发现他所有关于伪装的幻想不过都是假象。
他是有心的。不然为什么他会体会到“心如刀绞”到底是什么滋味。
他装不了的。他只有走。千山万水,朝着远离那个人的路走,走得越远越好。
萧景琰突然想起来柳氏的话。
这世上最难的便是喜欢二字。你若不喜欢,你便不能假装喜欢。你若喜欢,你又不能假装不喜欢。
“男人和男人之间,也有喜欢吗?”萧景琰有些迷惘地问。
“世间万物,一花一木,一沙一石,都有喜欢。我对师兄,又怎么不能是喜欢呢?”那个人回答。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喜欢。
同床共枕,同器共食是喜欢。
……那么我的喜欢呢?
在江湖浪荡的几年,季无心总是如此自问。却找不到答案。
终于在那个破败的古庙里,在那个故事里,他脱出心魔,悟出了自己的喜欢。
有大舍,才有大得。
季无心想,他的喜欢,便是为了那个人舍却一切,生前事,或死后名。
从那以后,他戒了酒,重新振作自己,行走江湖之间,去探索武林治学之道、剑法精进之术。
闻鸡起舞,日落不息,他日日苦练,希望早日突破万源第七剑。
也许有一天,他想,师兄会需要他的,或者他的剑。
后来,那个时刻终于来了,虽然比他想得稍微早了一点。
谢十一,就如同他那道狠辣的刀锋,一击劈开了中原武林,把江湖搅成了一锅烫手的水。
长风门和落梅堡已经落败,接下来谢十一要去的就是万源宗。
第七剑还未完全练成,但是季无心必须回去。
因为任云踪是师兄的剑,他也是师兄的剑。
就摒弃杂念,舍弃万物,以此命为剑锋,杀他个神鬼莫当。
师兄和谢十一决战前的那个晚上,他带着芙蓉酿上了万源宗。
芙蓉酿当然不只是芙蓉酿。不然顾尊也不会喝一杯就醉了。
而季无心就坐在那里,坐了一晚,在月色之下静静地看着睡着的顾尊。
看不够他。何况明日一战,生死莫测,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看见。
但是却不敢伸手触碰。
那么多年的fēng_liú云转,少年心事,冷梦缠绵,情毒入骨,早已化成了成结的相思和飘零的欢喜。
他只是静静坐着,追忆着他和顾尊的相逢。
往事一幕幕而来,却又倏然地跌落在这夜色里,全都化成了眼底那一丝丝不可为外人道的温柔秘密。
九重云天宫,十层阎罗殿,都可以度量。
唯有这份喜欢,不可度量。
喜欢[琅琊榜]诗一行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