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他和粉丝的关系一样。
这些人关注他,关注他的行程和动态,关注他的生活模式,每天和他互动,为他点赞,究其根本,和他对蛋黄也酥酥的感觉是一样的。
他只是蛋黄也酥酥的小粉丝而已,不用想太多。
单身狗的时间太长,很容易让人想太多。
其实,他还是更想找到他的猴子小姐姐。
——
苏云笙把《末世》的存稿修了一遍,然后就开始专注的码新书。
存稿已经有了不少,她还没跟编辑报备,明月小可爱就主动找了上来。
编辑明月:大大!大大!你在不在???
编辑明月:大大!我看到结局了!写得好棒好厉害!开心!
编辑明月:对了,大大,你准备开新书吗?还是过段时间再开?
编辑明月:其实休息一段时间也好,大大你码字太勤快了,其他编辑都羡慕死我了!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明月小可爱,一口气打这么多字,你这是在跟我拼手速吗?嗯?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需要休息,已经在准备开新书了,存稿三万,在《末世》完结之前就会发前三章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过题材略冷门,你要看看吗?
编辑明月:欸?要要要要要!!!!
编辑明月:大大你不继续写同题材吗?你写得很好啊,而且这本这么火!
一般正常人擅长的领域能有一个就已经很难得了,所以很少有人会选择跳出圈子,去换一个领域重新开始。
尤其是上一本已经创造神话的百里笙歌!
很多人都在猜测,这本《末世》会不会只是昙花一现,毕竟有才华的人还是太少,如果有人能够一直保持高质量高时速的更新,还不被任何事情所动摇,真的很难得。
大多数人在一开始的惊艳之后,或许就会归于平淡,未必是江郎才尽,但至少很难达到曾经达到过的高度。
作为百里笙歌的编辑,容玥一直都知道,百里大大是靠着存稿箱活下来的,作者本人很少去关注分析数据,不像很多新人作者,基本上时刻关注着后台数据走向,掉一个收藏就心痛不已,连码字都没有动力。
她也不知道,这该叫做定力好还是胸有成竹。
她猜测,大概是后者。
因为对自己的书有把握,有自信,才能在手握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存稿的时候,不慌不忙,有条不紊,不为任何人和事所动摇。
她很佩服这一点,因为她很清楚,她自己根本做不到。
她只是个普通人。
但至少,她发现了百里笙歌。
一分钟后,容玥接到了百里笙歌发来的文档,是新文的前三章。
情杀。
她默默的念着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咯噔”了一声。
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be啊!
编辑明月:大大,你给我剧透一下,是he还是be啊???
无论是升级流爽文还是中规中矩的正剧,无论多不合理,最后都要努力圆回来,很少有作者会真的写成be,读者的怒气可不是闹着玩的!
寄刀片什么的都是小事,去论坛到处喷作者烂尾的大有人在啊!
百里大大,你这样写很容易失去读者的,你造吗?
苏云笙倒不觉得有什么,谁也不嫌钱多,她没有理由去刻意得罪读者。
她只是想要给出一个最合理的结局。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准确来说,不是be。
但也差不多了。
不过这句话,她可没有说,不然编辑大人不会轻易放过她的!
容玥舒了一口气,拍了拍自己坦荡的胸口,“那就好那就好,不是be我就放心了!”
要是其他作者,她根本就不需要操心这种问题,很少有人会和读者的口味对着干。
可是百里笙歌不同,这个人太有个人的思想了,很有可能就给她来一个大招,到时候让她哭都来不及!
这么特立独行的一个人,倒是和她弟弟很像。
只可惜,两个人都是男的,不然的话,她就介绍他们两个在一起,省得去祸害别人了!
——
早上出门跑步的时候,苏云笙又碰到了那个男人。
非常巧合,这个人今天和她穿得衣服颜色一模一样,都是浅浅的灰,很温柔的颜色。
因为跑了一段时间,他饱满的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发丝微微凌乱,只是气息非常稳定。
更重要的是,他从她身边目不斜视的跑了过去,一个眼神也没有分给她。
好清纯好不做作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一点都不一样!
苏云笙停下脚步,在心里犹豫了一下。
这个人确实长得眼熟,她一定是在哪里见过他!
可她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难道是因为长得美的人都是同样的美,而长得丑的人才各有各的丑陋?
她要不要上去问问?
这个小哥哥,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可是,下一秒,她就直接推翻了自己的打算。
这么问的话会被当成搭讪的吧?
不,不行,她还是个孩子,不能早恋!
可是,她又想,只是问一问而已,谁说要早恋了?
在她还没有想出答案来反驳这句话的时候,她突然看到天边飘来了一朵乌云,黑压压的,怕是要下雨了。
她阳台上开着窗户,晾着的衣服还没有收!
苏云笙不再纠结,转头拔腿就跑,直接超过了平稳前进的男人,只留下一个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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