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时大时小,一直下了差不多六天,中间没有真正的停过。
沈云再次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骄傲——幸亏他捡了那么多的柴回来。
当雨小一些的时候,他便安顿好甜妞,去下面的树林子里找吃的。雨水是大地最好的滋补品。往往一场雨水过后,第二天早上,小树林子里的各种野花野草,还有野山菇,便疯了似的从土里钻了出来。
小树林里的盛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野兔子、野山鸡和长着长尾巴的黑眼雀……好多!
大雨过后,小动物们也和沈云一样跑出来觅食。
这些都是美味的肉啊!
沈云大展身手,五天里一共打到了两只野兔子、掏了一窝黑眼雀蛋。配着鲜嫩的各种野菜,还有野山菇,他和甜妞顿顿吃到肚儿圆。日子过得很快活,一点儿也没有被雨困住的烦恼。
是以,当第六天的中午,雨终于完全停了,阴沉了五天的天放晴,沈云也没有带甜妞下山——又不着急赶路,明天清晨再下山也不迟。再说,现在下山,他还得花心思另外找夜宿地。何必呢?
不想,第二天,他们俩也没能回官道上去。
山脚有一条小溪。先前,他们上山时,它只不过三尺多宽,水才漫过沈云的脚背。然而,现在,小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水势汹涌的小河。
沈云的水性不错。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的话,泅水到对岸,没问题。然而,他还带着甜妞,只能望河兴叹,乘早带着甜妞打回转——涨水的小河里,连条鱼都捞不到。水势这么大,一两天之内,退不了。所以,与其在河边浪费时间,不如早早回去,捡柴、找吃食,免得晚上饿肚子。
结果,这条不知名的小河硬是把他们俩困了整整十天。
还好,夏天的山里,不愁找不到吃的。沈云也没怎么犯愁,只是每天下午跑到山脚去察看一趟水情。
前三天,河水是一直上涨的。
到了第十天下午,他惊喜的发现河水明显退了许多。看样子,明天也许就能过河了。
第十一天清晨,他早早的背着甜妞下山。
果然,才一夜的工夫,小河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露出了青黑色的石头。
沈云先把甜妞留在岸边,自己独自下水探路。
水流虽然还是比较急,但是,中间最深的地方才漫过他的膝盖。他走在水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
于是,这才回到岸上,重新背起甜妞,涉水过河。
等他们来到官道,发现露宿在路边的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收拾东西。
“婶,发生什么事了?”沈云拦住一位面善的大婶,打拱问道。
大婶苍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欢喜的说道:“娃,别乱跑,赶紧去找你爹娘,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叛军还没到石秀县,在半道上就被仙府打败,逃走了。我们不用再躲,都能回家了!”
“啊,真的!”沈云喜出望外,也不禁欢呼。
“真真儿的!”大婶摸了摸他的头,笑眯了眼,“乖,娃儿,快背着你妹妹去找爹娘吧!”
叛军的三路兵马就这样败了?告别大婶后,沈云很快冷静下来,决定再多找人打听。事关重大,搞清楚一些,总是没错的。
接着,他又先后问了好几个人。
他们和大婶说的差不多,只是有人说得更详细一些。
比如说,有人说,叛军是在半道上中了仙府的埋伏。双方苦战了三天两夜,才分出胜负;也有人说,叛军被灭了大半,只有很少一部分,往省城方向逃走了;还有人说,立头功的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总之,他们众口一词,都说叛军大败,逃了,且一个个说得有鼻子有眼,不象是谣传。
“我们也回去!”沈云确定后,欢喜的跟甜妞说道。
甜妞听不懂,不知道是要回哪里去。不过,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她已经完全信任沈云,只要是后者说的,她没有不说好的。这回也一样。小丫头见他这么高兴,也眉眼弯弯的咯咯笑道:“好啊。”
此时,沈云归心似箭,从心底里羡慕那晚在灰石崖见到的仙官大人们——要是他也会仙术,能和那些仙官大人们一样,踩着剑飞,就好了。这样的话,他就能带着甜甜立刻飞回郑家庄。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回郑家庄的路,他只能和来时一样,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去。唯一不同的是,他还记得那几个夜宿点。回去时,沿途可以优先考虑仍然夜宿在那几处。
两人依然是清早起来赶路,走半天,歇半天,夜宿官道周边的山里……七天之后,他们又回到了遭遇仙符兵屠戳的村庄。
沈云特意去村里看自己当初留下来的那幅画。不想,那栋青砖屋完全倒塌,周边一片狼藉。画自然也不复存在。
再看周边的屋舍,也有不少倒塌了。尤其是茅草屋,几乎没有几栋是好的。很多化成了一堆泥泞,只剩下些许土墙。看着象是被大雨冲坏的。
沈云张目四望,心里感概不已:大雨冲走了所有的痕迹。真心希望,这里再也不会发生仙符兵屠戮无辜百姓的罪恶。
此时,村子里已恢复了一些人气:远处的田里,稀稀落落的有妇人用帕子包了头,在烈日下锄地;在几十步开外的土坪里,有十来个村民踩黄泥、做土砖。
看到沈云在村里转悠,其中一个晒得黎黑的中年汉子放下手里的活,快步走过来,问道:“那娃儿,你要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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