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锦当天下午回去后,照常练字默书。
直到明月高悬,他搂着小夫郎躺在床上,才把庞老的事情说出来。
“文文,这是个好机会,我会尽力去争取。就算不能称为庞老的弟子,我也想得到他的指点。”
秦慕文打心眼儿里为阿锦高兴,油灯晕开了微黄的光,显地他眉梢那点朱砂痣愈发明艳。
黎锦微微支起上半身,温柔的吻落上去,嗓音有些沙哑:“洗澡了?”
秦慕文轻轻‘嗯’了一声,双手已经放松,墨色的发扑散开来,任君采撷。
一次过后,黎锦楼他在怀里,却发现小夫郎腰肢绷紧,在为怀孕做准备。
黎锦被他的样子惹得既高兴又无奈,伸出一只手臂搂着他,让他放松,“这种事情顺其自然就好。”
秦慕文乖顺的跟着他的力道降低腰肢,小声说:“这样就更难怀上了。”
黎锦如今已经基本上想起原主身上所有的事情,包括跟少年相处的点点滴滴。
他说:“你当时怀小包子的时候,不也没有这么做,都是顺其自然的么?”
而且,他还是村里这么多哥儿里,第一个怀上孩子的。
秦慕文闻言,想起小包子,眉眼间无比温柔。
他说:“嗯,小安当时就说我挺有福气。”虽然那会儿黎锦太混,但秦慕文终究是黎锦唯一的夫郎。比给人当妾室好多了。
黎锦听了这话,手臂微微用力,就把他揽在自己身上,唇齿在他身上流连。
秦慕文有些痒,但更多的是羞涩,他小声说:“阿锦,这样……”
黎锦:“嗯?”
秦慕文闭上眼睛:“这样……做什么?”
黎锦一本正经的回答:“文文有福气,所以我在吸福啊。”
秦慕文:“……”差点就要信了这歪理。
翌日早上,秦慕文换衣服的时候看着那些东西又流出来,微微瘪了瘪嘴,就去准备早饭了。
昨晚阿锦提到了庞老,秦慕文觉得这名字耳熟,总感觉自己在那儿听到过。
但后来被阿锦折腾的面红耳赤,早就把这件事抛远了。
秦慕文还是在早上做饭的时候仔细回忆了一下,还真的被他想到一些事情。
庞老出名多年,此前又一直住在京城,秦慕文是京城人士,听到过也不为怪。
在吃饭的时候,秦慕文说:“早些年我还没出阁的时候,庞老正负盛名,大哥中举后,有幸被邀请参加过公主举办的宴会。
听大哥回来说,庞老当时也去了。为的不是别的,仅仅是一道菜,叫做‘蒋侍郎豆腐’。”
黎锦沉默了一下,感觉庞老和万教谕会有更多共同语言。
不过,万教谕最喜欢的还是红烧排骨,主吃肉。庞老这道菜,一听就是素的。
但秦慕文听闻的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黎锦觉得这将会是自己撬开庞老墙角的镢头。
黎锦照例给了小夫郎和小包子每人一个离别吻,自己拎着竹篮往书院走去。
考中秀才后,黎锦又是第一名,不仅仅是案首、小三元,更是廪生。每月都有禄米和禄银。
所以,算上他在算学部的月银,本月黎锦可以领到六斗的禄米。
禄米比外面粮站卖的米要好,选的都是新米,外面的米糠也都被祛除的干干净净。比黎锦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吃的一半糠一半米不知道要好上多少。
六斗的米正好够一家三口和小茶吃一个月,不能浪费,但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喝稀粥。
现在他家煮粥就可以煮的偏稠一点,筷子插进去不会倒。
以前喝粥只有小包子有这等待遇,大人们都是就着馒头和烙饼吃。
黎锦到了讲堂里,没过一会儿教谕也来了。
如今黎锦是秀才,给他们讲课的老师自然就是中了举的教谕。
喜欢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