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楠回想了一下先前的场景,她发觉自己记忆力真是不错,虽然当时没有认出那人,但却记住了他在夜灯下的样子。
格子衬衣和深色套头针织衫,下身是一条烟灰色的休闲裤,中规中矩的低调打扮,头发剪得清爽利落,俊雅斯文,内敛矜贵,除了看起来更成熟稳重一点,跟她记忆里的样子别无二致。仍旧是清风霁月一般。
那是一个对自己人生有着清晰目标和规划的男生,学生时代品学兼优的佼佼者,想必现在也做着体面的工作,过着光鲜的生活。
黑暗中的沈楠捂着眼睛自嘲地笑了笑,下意识嚅嗫下唇,低低念出三个字。
姜、雁、北。
才发觉,原来这个名字已经陌生得像是上辈子认识的人了。
当然,他们从来也未曾熟悉。不过是同窗四年却完全陌生的同学罢了,仅有的那点交集,大概在他眼里,也不过是她像个跳梁小丑般闹得一场笑话而已。
而如今,她的人生真得变成了一个笑话。
沈光耀说他是报应,她何尝又不是?
她忽然想起在书上看过一句话----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那是大作家茨威格评价一位最终走向断头台的奢靡王后。
沈楠不是奢靡的王后,但终究也要为自己曾经的挥霍任性来买单。
第3章
虽然睡得晚,但到了早上七点,沈楠的生物钟还是准时将她唤醒。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以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习惯后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
保姆张嫂八点之后才来家里照看沈光耀,早上一老一小都是沈楠的事儿。好在五岁的沈钰已经学会自己穿衣洗漱,倒也不需要她做什么,她只要负责照拂沈光耀起床,再弄点简单的早餐就可以了。
简单是真简单。鸡蛋和火腿片夹在烤热的吐司中间,再抹点沙拉酱,从中间切开,一成不变的三明治,三五分钟的事,再一人冲一杯热牛奶就大功告成。
这两年,精力被无限挤压,能省事就尽量省事。
吃过早餐,也不用他吩咐,沈钰已经背好自己,提前在玄关站着等她一起出门。
沈楠快速画了个日常妆,穿上小西服和高跟鞋,夜间风情万种的驻唱女郎,就变成了白日里写字楼格子间的白骨精。
睡了一夜,沈光耀情绪已经恢复如常,看到了眼窗外,不忘关心道:“今儿雾霾中,你俩别忘了戴口罩。”
沈楠这才看到窗外灰蒙蒙一片,看来又是2.5爆表的一天。秋天已经到了尾声,城市的空气质量也就越来越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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