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到最后,真正睡着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
定的是六点的闹钟。
只睡三个小时,导致吃早饭的时候,整个人反应迟钝,动不动就发呆出神,这个时候就觉得靳译肯厉害了,她洗漱的时候,他已经找好了这片区域最好吃的早餐店,她穿衣服的时候,他已经在沙发上抬着二郎腿打游戏,他很在意那游戏被他亲妈破了记录,等她梳妆那会儿一直在打,最后还是因为被她催着出门而自动放弃。
这一片的当地特色是一种牛肉粉,他选的早餐店也是一家粉店,这家牛肉粉分两种口味,经典的和香辣的,龙七两种都想尝,靳译肯就给她点了两碗。
上来后,用筷子各卷一根粉,被其中一份辣得皱眉头。
“喜欢哪碗?”
她用纸巾擦筷头,用眼神指一下经典口味那碗。
他就把那碗移到她跟前,把辣的那碗挪自个儿跟前,抽着筷子笑:“跟你说你吃不了重口的。”
“你不是也吃不了辣,别吃了靳译肯,再点一碗。”
“在外头呆久就什么都吃了。”
这话听得还怪心酸,她看他一眼,他低头夹粉。
但下一秒就被吃到牛肉粉的满足给盖过,胃口很好,平时只肯吃一个牛角面包的她,这一回把一整碗连着汤都喝完了,小镇的早晨比大城市醒得更晚一些,空气里残留着隔夜雨的充沛湿气,穿着初中校服的孩子独自吃粉,斜背着小包的上班女生一边往粉汤里加醋,一边看桌上的手机,对面的男友在打游戏,还有一桌赶早务工的中年男子,吸汤声呲溜呲溜地响,她戴着压很低的帽子,说这是最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
“我回去给你做。”靳译肯说。
“你还会做这了?”
“我现在什么都会做。”
“那我还是什么都不会。”
“不嫌弃你。”
桌下的脚往他那儿一踹,他动了一下,椅脚摩擦地面,改口:“养你。”
“觉得好吃不是粉的原因,”她说,“是因为你陪我吃的。”
这句话听着就舒服了,靳译肯抬额看她一眼,就好像从来没听过一句来得这么容易的“表白”,有点心疼她,又有点得意,她桌底下的腿刚好碰着他的小腿,穿的是九分的牛仔裤,露出的脚踝那块儿凉,他正慢悠悠吃凉菜,右手夹筷子,闲着的左手则到桌底,一言不发地把她的脚踝捞起来,握在手心。
捂暖了。
再晚一些的时候,店里的食客渐渐从当地的小镇居民转变成旅客,虽然是淡季,年轻情侣还是挺多的,这家门面店没有包厢,好在她和靳译肯这桌在二楼回廊,一楼没坐满,抬头往上找位儿的人少之又少,环境挺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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