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lt;/brgt;写完这章,我忽然想起了我当时练书法的时候……唉,真讨厌书法lt;;我第一天去书房‘报到’的时候,并不意外地看见了其他的人。
除却那位爷,还有三个大活人也站在那儿,并且都是雄生物。
我不知道那位爷是怎么想的,不过我可是在两天之内将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从头到尾把这件事想了个干净,最后得出的结论还是:忍。
万变不离其宗,无论如何,要想活下去,要想平平安安毫无波折地活下去,我看,我还是‘忍’了最好,况且,我什么事都怕麻烦,既然要练字那么就练好了,等我把字练得好好的了,他也没借口了,我呢,可以继续我的古代庭院米虫生活,他呢,也可以继续他的大爷去,就算天天软玉在怀深陷温柔乡也不关我的事……
这三个大活人除却一个十三小弟,其他的两个我都不认识,不过见他们二人神色淡淡,只向我礼节地行了礼,便与那位爷点了点头就下去了,而他们也没有要介绍的意思,我也犯不着用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便也没问。
那十三小弟向来热情,一见我便笑呵呵地朝我寒暄,弄得我也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想到真是个自来熟!
那十三小弟其实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虽然身高和我差不多,但在我眼里怎么说都是个高中生,所以我总觉得要是和他说话可能会很没话题,或者说会有点代沟的感觉。
但是,今天和他一次短暂的谈话就打破了我这样的想法。
虽然不过十五六岁,但心智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成熟,而且人也比较健谈热情,我暗忖着此少年要是在现代,绝对是校园白马王子一名!不用多想,我就已经可以猜到那校园里很多穿着校服的女生眼冒爱心前赴后继地涌过去渐渐将他的身影淹没的场景。
但并不作多想,回神时我只在心下暗叹,唐笑笑啊唐笑笑,你是不是日漫日剧看多了,脑残了?
将意识拉回,我便看见桌案上一支笔极快地在纸面上飞走着,宛若游龙惊鸿,又似蝶舞蹁跹,而握笔之手自从开始的那刻起便没有停歇一毫,动作也洒脱一气而合成未有半分拖泥带水之影,直到停笔的那刹,手便微微施力向上一扬,最后一笔瞬间落下——干脆利落。而字,虽然我不是很懂书法的好与坏,但也能看出来,这幅字还是属于好的那种,或者是极品也不为过,因为看上去,字架清雅,形容大气,笔捺苍劲,从外,略显秀美,从内,渐散磅礴,细处而看,又有一股霸气隐纳。
直至他停下,我才将视线慢慢向上移。
那握笔的手,骨节分明,修长匀称,因施力的缘故,泛出淡白,肤色虽偏白,但又不像女儿家那般,而其颜色则与棕褐色的笔身形成巨大的落差,使得人的视觉会比较注意到那握笔之手而并非笔身——可以说是一双好看的手。
而那握笔之人,似乎从开初的起笔至始末的落笔,神色都未曾减改,虽然看不懂那人起笔与落笔那时或那中间究竟作何想,但那双眸子在起笔后却略显认真执着,似乎也想是目空一切,只盯着笔下之字,而毫无关心身周之事了——那该是非常专注。
我还未看清那写的究竟是什么,他就匆匆收起字帖,将其交给十三小弟,道,“你要的。”
“谢过四哥。”拿过墨宝,小十三笑脸盈盈地礼貌相答。
但某人却好像并不吃这招,只挑眉看了他一眼,然而眼角的视线似乎是扫到了我,便复坐下,又执笔于纸面如游走般写出苍劲有力却形容不同的一些字来。
看了那字帖一眼,我疑惑,便正好对上他抬眸的目光,他微微扬了扬下巴,似乎是示意要我过去。
“先将这些字练五遍,好了叫我。”他放下笔,将写好的字帖用镇纸压住,便径自走开,我看了眼那字,有笔画繁杂的,也有笔画简单的,但是这些字读不顺,并且每个字形容都不一样,都是不同体的,估计是他随手写的几个字,搞不好是先要看看我比较擅长哪种字体。
算了,既然是来练字的,我也没资格去挑三拣四的,思及此,我便乖乖地坐下来,开始认真地写。
练书法其实是件非常磨耐的一件事,而我本就是个不怎么安分的人,所以一开始练了些时候就有些坐立不定,但想想,权衡利益一下,觉得还是安分点好,所以还是强抑那种不安分的躁动,继续平复下心情静心练字。
字并不多,照理说五遍也很快,但我的速度却非常地慢,因为我想既然选择要做了,那就要做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让他满意然后放我走。
因为一直专注着练字,所以在写完的那刹那,才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准确地说,是我写得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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